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编制市级科技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统筹全市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指导全市科技安全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市对外科技合作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和措施。
(十)负责科技奖励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市校合作政策措施,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部门主要职责
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为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服务;负责市校合作项目跟踪服务,编报市校合作信息,处理对接联络、内部协调和日常事务等工作;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与我市企业、产业基础相结合的成果转化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科学技术局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州市科学技术局本级:市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资源配置与管理科、政策法规科、高新技术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成果科、外国专家与对外科技合作科。市科学技术局共有在编人员15人、工勤岗1人。退休人员7人。
2、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成立于2020年,是随州市科技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人员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共有在编人员3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32.5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06万元,增长7.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收入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32.5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06万元,增长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2.5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32.5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3.06万元,增长7.3%。其中:基本支出437.79万元,占本年支出69.21%;项目支出194.75万元,占本年支出30.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32.5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06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2.5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3.0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无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无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06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科学技术(类)支出495.19万元,占总支出的78.29%。主要是用于科学技术事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69.13万元,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31.32万元,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支出194.7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35万元,占总支出的12.23%。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7.24万元,机关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68万元,机关行政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2.02万元,占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3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22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7.98万元,占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34.13万元,提租补贴支出3.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1.24万元,支出决算为63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2%。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7.88万元,支出决算为26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职业年金实缴人员经费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4.25万元,支出决算为3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职业年金实缴人员经费增加。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学技术奖、授权发明专利、创新创业平台、技术创新平台、绩效考评为优秀创新平台给予奖励支持经费800万元是由市科技局根据相关科技型企业报送资料由市政府审批后由市财政局账户直接支付相关企业。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37.46万元,支出决算为2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支出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31.65万元,支出决算为4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9%。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为退休时做实再缴纳,因此年初暂不预算,实际本年度开始职业年金执行实缴做实。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3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22万元,支出决算为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4.13万元,支出决算为3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7.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7.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0.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43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7.83%。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疫情影响下,及时调减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接待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预算数保持不变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本年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决算数较上年数保持不变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本年和上年没有安排人员出国。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等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轩购置费开支。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1.43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7.83%,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7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科技厅以及县区科经局等公务人员,主要是开展调研及工作交流等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个,1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0.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32万元,增长30%,比年初预算数42.79万元减少2.47万元,减少5.8%。主要原因是:规范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强化过“紧日子”的意识,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7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市财政局下达科技事业费预算指标1000万元,实际执行数1000万元,执行率100%。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全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市校合作等科技业务工作,资金使用绩效较高,自评绩效得分98分。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随政发【2021】18号)有关规定,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管理。2023年,共支出科技事业费专项财政资金1000万元,以上资金为大力实施科技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企业创新创业,建设品质随州提供有力支持。
本部门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对照年初的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等内容进行评价考核打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绩效等级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科技事业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4项,超额完成年初目标30项;二是社会效益指标,高新技术产业占GDP比重16.2%,超额完成年初目标1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科技事业费项目资金量偏少,导致2023年度科技事业费支出偏少;二是企业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项目对接成果转化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市级项目跟踪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继续组织企业与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项目对接,助推全市科技创新服务。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一是加强统筹领导。随州作为全省唯一全域市州成功创建省级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指导曾都区、广水市开展省创新县市(区)验收、申报工作,随县获评香菇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实现省级乡村振兴基地县域全覆盖。二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组织实施《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分层次、梯度式创新型企业培育体系,开展“一企一策”精准帮扶等行动,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全年高企申报95家,高企累计总数174家、科小入库365家,创历史新高。三是释放政策“红利”。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等高含金量配套“政策红利”。开展科技金融“滴灌行动”,为170余户科技型企业提供科创贷服务,解决融资难问题。争取中央、省级科技项目资金1100万元。落实市“科创十条”新政,预计兑现市各类科技创新奖励资金1000多万元。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市级项目跟踪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继续组织企业与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项目对接,助推全市科技创新服务。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结合绩效自评结果,对各项目的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2025年度项目预算编制和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科学技术支出(206)科学技术管理事业支出(01)行政运行(01)反映机关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99)项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206)科技条件与服务(05)技术创新服务体系(02)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科技事业费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科学技术局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2023年度市科技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2024.4.10
单位名称 | 随州市科技局 | |||||
基本支出总额 | 395.74 | 项目支出总额 | 194.74 | |||
年度目标 | 科技创新 | |||||
度效标 年绩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类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公用经费控制 (2分) | 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数量指标 | 100% | 100% | 2 | |
在职人员控制 (2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2分) | 数量指标 | 100% | 100% | 2 | |
项目支出 成本控制(4分) | 会议费控制率 (1分) | 数量指标 | 100% | 100% | 1 | |
“三公经费” 变动率(1分) | 数量指标 | -10% | -11% | 1 | ||
战略管理(2分) | 中长期规划相符性(1分) | 质量指标 | 100% | 100% | 1 | |
工作计划健全性 (1分) | 质量指标 | 100% | 100% | 1 | ||
预算编制(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1分) | 效益指标 | 100% | 100% | 1 | |
预算编制合理性 (1分) | 效益指标 | 100% | 100% | 1 | ||
立项规范性(1分) | 效益指标 | 100% | 100% | 1 | ||
预算调整率(2分) | 效益指标 | 无预算调整 | 无预算调整 | 2 | ||
预算执行(5分) | 预算执行率(2分) | 质量指标 | 100% | 100% | 2 | |
结转结余率(1分) | 质量指标 | 无结转结余 | 无结转结余 | 1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1分) | 质量指标 | 100% | 100% | 1 | ||
非税收入 预算完成率(1分) | 质量指标 | 无非税收入 | 无非税收入 | 1 |
绩效管理(5分) | 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1分) | 100% | 100%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1分) | 100% | 100% | 1 | |||
绩效监控开展率 (1分) | 100% | 100% | 1 | |||
绩效评价覆盖率 (1分) | 100% | 100% | 1 | |||
评价结果应用率 (1分) | 100% | 100% | 1 | |||
资产管理(2分) |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 | 100% | 100% | 1 | ||
资产管理规范性 (1分) | 100% | 100% | 1 | |||
财务管理(3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 | 100% | 100% | 1 | ||
会计核算规范性 (1分) | 100% | 100% | 1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00% | 100% | 1 | |||
履职 效能 | 核心业务产出1 | 高企申报认定数(15分) | 50 | 101 | 15 | |
核心业务产出2 | 科技成果转化数(15分) | 18 | 34 | 15 | ||
社会 效应 | 经济效益 | 新增科技副总数量(10分) | 5 | 7 | 10 | |
社会效益 | 高新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5分) | 15% | 16.2% | 15 | ||
生态效益 | 科技特派员数量助力乡村振兴(10分) | 180 | 317 | 10 | ||
人才支撑 | 业务学习与 培训完成率(0.5分) | 3次 | 3次 | 0.5 | ||
高学高层次 人才储备率(1分) | 2 | 1 | 0.5 | |||
科技支撑 | 信息化建设情况 (1分) | 无 | 无 | 0 |
二、2023年度科技事业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2023年度科技事业费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随州市科技局 填报日期:2024.4.10
项目名称 | 科技事业费 | ||||||||
主管部门 | 市财政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市科技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 2、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000 | 1291.78 | 129%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18 | 28 | 10 | ||||
数量指标 | 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30 | 45 | 15 | |||||
数量指标 | 新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 1 | 1 | 15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数 | 60 | 95 | 15 | ||||
社会效益指标 | 技术型中小企业入库数 | 360 | 523 | 15 | |||||
质量指标 | 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补贴项目 | 超额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 | 全面落实“科创十条”创新政策,推行“免申即享”政策,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积极协同财政、税务等部门精简兑现流程、压减兑现时限,让科技惠企政策“应享尽享”。今年有93家科技型创新主体享受该政策,兑现下拨奖补资金622.5万元,较上年增长93%。 | 10 | |||||
质量指标 | 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后补助研发项目 |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 | 全年共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补贴项目28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后补助项目8项,协调财政拨付科技专项资金474.58万元。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效益指标 | 鼓励企业创新创业,建设品质随州 | 企业满意度高,记9分 | 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摸底和跟踪服务,实行“一企一策”,解决企业在费用归集、专利申报、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短板问题,指导企业完善认定条件,全市共报备高企101家,为历年最高,有效期内高企总数达到234家,较上年同期增加34.5%。新增省级瞪羚企业26家,同比增长420%,增速全省第一;江南专汽在全省2万多家高企评选中荣获湖北“百强高企”。三季度全市实现高新产业增加值122.4亿元,同期增速7%,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高于规上工业和GDP增速。 | 9 | ||||
总分 | 98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偏差大或未完成目标,年度资金预算执行率也较高。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聚焦高质量发展,建立“月报季评年考”机制,压实各县市区责任,确保考核指标提质增效。组织“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等活动探索“以赛代评”,培育优质高企后备力量;我市选手荣获“湖北省十佳科普使者”,成为除武汉市外唯一获一等奖的市州。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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