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教育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教育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教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教育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协同市财政部门编制全市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经授权及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检查实施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
(五)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组织论证和申报指导工作;参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结构布局调整的指导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
(八)配合做好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实施教师全员聘用制;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及其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在核定的编制内,承办直属学校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十)主管全市高中阶段及以下学历教育工作;统筹管理隶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市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承担各类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导隶属于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指导并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宣传工作。负责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隶属于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五)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教育局(汇总)2024年预算单位构成为:教育局机关,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随州市教研室、随州市电教馆、随州市中小学教师(校长)继续教育中心、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随州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7个二级单位,随州一中、随州二中、湖北现代教育学校3个直属学校。
局机关单位人员编制26人,实有人员25人,离退休人数23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局系统汇总收入2612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68.2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927.95万元,其他收入4590.99万元,上年结转242.04万元。收入比2023年26243.65万元减少了114.46万元,减少了0.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局系统汇总支出2612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8.43万元,项目支出5000.76万元。支出比2023年26243.65万元减少了114.46万元,减少了0.4%,主要原因是压减基本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局系统汇总财政拨款支出17368.21万元,比2023年16302.35万元增加了1065.86万元,增加了6.5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单列考核性绩效预算标准提高。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和2024年,局系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和2024年,局系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级局机关运行经费108.08万元。其中办公费16.35万元,印刷费13.4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5.48万元,差旅费6.14万元,维修费3.94万元,会议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劳务费4.56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福利费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2万元。比2023年110.3万元减少了1.5万元,减少了1.36%,主要是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局系统汇总“三公”经费预算6.86万元,比2023年12.28万元减少5.42万元,同比减少44.1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局系统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0.71万元,比上年3.11万元减少2.4万元,同比减少77.17%,主要原因压减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费6.15万元,比上年9.17万元减少3.02万元,同比增加32.93%,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局系统汇总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76.76万元,比2023年1818.78万元减少了42.02万元,减少了2.31%,主要原因是设备购置减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初局系统资产总计13207.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5万元,固定资产11432.25万元,在建工程1768.81万元。资产总额比2022年12847.84万元增加了359.47万元,增加了2.8%,主要原因是学校新建教学楼等项目已完工。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聚焦立德树人,深化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教育工作,深化教学领域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丰富德育内涵。年度目标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系统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持续向好。
2、长期目标1:聚焦立德树人,深化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教育工作,深化教学领域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丰富德育内涵。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中小学生参加省、市级比赛人数≥8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在省、市级级比赛中获得奖项数≥3项,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学生、家长满意度≥90%
3、年度目标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系统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持续向好,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承接师范生实习实训、教育硕士住校培养≥4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效益指标:教师到基层工作站兼职任教、挂职锻炼人数≥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满意度指标:学生、家长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项目1: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1、“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项目”主要内容是:建立“湖北大学教师基层服务站”、“名师工作坊”,聘请部分中小学名师(名校长)、优秀教研员担任师范类专业兼职教师,共同培养指导师范生,参与高校教育教学科研。建设“随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培训基地,依托湖北大学设立“培训基地”,承接各类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教师培训,设立“湖北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实训基地”。2024年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探索师范教育培养新模式,建立校地协同育人新机制,建立教师发展支持新体系,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组建随州市教师教育专家咨询团队,实现教师培训、研究和发展一体化。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承接师范生实习实训、教育硕士驻校培养≥4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决定由湖北大学与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创建“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效益指标:教师到基层工作站兼职、挂职人数≥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决定由湖北大学与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创建“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项目2:教育行业管理经费
1、“教育行业管理经费”主要内容是:举办市级中小学生运动会选拔优秀人员,展示我市素质教育成果,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省级比赛,对我市优秀教师事迹进行宣传。2024年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对我市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开展集中宣传,督导中小学幼儿园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安全管理,常年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举办市级中小学生运动会选拔优秀人员,开展4个大项比赛,在教师节推荐评选30名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开展2次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开展诵写讲活动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鄂发〔2008〕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37号)。
效益指标:营造重视青少年体育的社会氛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教师节表彰大会,对我市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开展集中宣传,深入开展教育督导,通过系列语言文字推普活动,力争到2025年,我市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鄂发〔2008〕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37号)。
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项目3:学校安保经费
1、“学校安保经费”主要内容是:将市直学校安保经费纳入预算,保障学校安保正常运转,解决学校安保人员不足、不专业、老龄化问题,规范学校安全管理。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健全安全保卫体系。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覆盖市直学校数≥3所,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全年开展保安专题培训次数≥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项目4:市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主要内容是:三所市直高中可开展同步课堂教学教研。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可开展同步各项教学教研活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数量指标:基于市级平台部署同步课堂教学系统在三所市直高中部署完成。
质量指标:三所市直高中可开展同步课堂教学教研,完成当年教育信息化工作任务。
效益指标:开展同步课堂、课题研究。
项目5:“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价”
1、主要内容是:开展各项教学教研活动,2024年预算安排15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高全市教育教学质量。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教科研活动20次,参加教师3000人次,合格率100%,教师形成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指标设立依据是教育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等。
质量指标:开展学生学科测评,合格率达98%,指标设立依据是教育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等。
效益指标:开展课题研究,市级课题20个,省级课题1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教育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等。
项目6:“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主要内容是:提升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2024年预算安排35万元,其中: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0万元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专业支撑和科学管理,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质量指标: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合格率达90%及以上。
数量指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达到4次及以上。
社会效益目标: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在校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得到改善。
满意度指标:学校满意度达到95%及以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二部分 随州市教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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