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纪委监委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纪委监委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主管全市监察工作,负责维护言论和法律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问责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和国家机关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实施责任追究,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4.检查和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并可直接受理和查处下级纪检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并可办理下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6.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廉政文化建设。负责全市预防腐败工作。
7.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派驻(出)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市纪委监委(含市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单位编制人数158人,实有人数在岗在编人员151人,工勤人员13人,退休人员22人。
2.中共随州市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编制及相关预算在市纪委监委机关。
3.随州市警示教育中心,单位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在岗在编人员8人。
4.随州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单位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在岗在编人员3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系统汇总:2024年市纪委监委系统预算总收入6930.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6600.39万元,占比95.24%;其他收入130万元,占比1.88%;上年结转结余200万元,占比2.88%。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763.45万元,减少比例为9.9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转结余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系统汇总:2024年市纪委监委系统预算总支出6930.39万元,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763.45万元,减少比例为9.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转结余项目资金减少。按资金性质分:财政拨款补助安排支出6600.39万元,占比95.24%;其他收入安排支出130万元,占比1.88%;上年结转结余支出200万元,占比2.88%。按支出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5857.04万元,占比84.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83万元,占比7.07%;卫生健康支出214.35万元,占比3.09%;住房保障支出369.16万元,占比5.3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系统汇总:2024年市纪委监委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6800.39万元,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93.45万元,减少比例为2.77%,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支出6600.3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2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系统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系统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系统汇总:2024年度市纪委监委系统运行经费424.32万元,其中:办公费34.03万元、印刷费20.11万元、手续费3万元、水费2.1万元、电费13.5万元、邮电费1.48万元、取暖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5.22万元、差旅费30.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维修(护)费1.57万元、会议费12.44万元、培训费10.43万元、公务接待费15.26万元、工会经费52.74万元、福利费9.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65万元、其他交通费135.0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81万元、医疗费补助10.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预算安排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随州市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42.91万元,比上年增加32.23万元,同比增加29.12%,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业务需要,公务用车需求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16.26万元,比上年减少0.66万元,同比减少3.9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65万元,比上年增加57.9万元,同比增加142.09%,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业务需要,公车使用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同比减少58.14%,主要原因是:现有车辆使用年限长、行驶里程大,初步安排更换一辆车。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1456.8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92.8万元,占比26.96%。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4.6万元、服务预算992.2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7.67万元,减少比例为3.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设备更新减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初资产总计2241.39万元,较上年减少1229.07万元,减少比例为35.42%,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具体情况如下:流动资产608.27万元,较上年减少431.53万元,减少比例为41.5%,主要原因是年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不再确认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1444.59万元,较上年减少939万元,减少比例39.39%,主要是因为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在建工程153.47万元,较上年增加153.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博物馆廉政教育基地改造布展项目建设;无形资产35.06万元,减少12.02万元,减少比例25.53%,主要是因为无形资产摊销增加。负债总计548.4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较上年增加64.44万元,增加比例13.31%,主要原因是监督执纪暂扣款增加。净资产总计1692.99万元,较上年减少1293.52万元,减少比例为43.31%,主要是因为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现有公务车12辆,与上年度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年度目标为:完成巡查全覆盖;清廉随州栏目开办30期;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处理问题线索,进行案件办理。
2、长期目标1: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据案件线索处理案件、达标率≥90%、结案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政治环境风清气顺、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长期目标2: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巡查单位全覆盖、达标率≥90%、巡查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长期目标3: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完善信息化建设实现智慧监察、达标率≥90%、巡查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3、年度目标1:完成巡查全覆盖,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完成两轮常规、一轮专项、覆盖率100%、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和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年度目标2:清廉随州栏目开办30期,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清廉随州栏目≥30期、达标率100%、时间进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和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年度目标3: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处理问题线索,进行案件办理,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据案件线索处理案件、达标率≥90%、结案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政治环境风清气顺、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纪检监察行业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系统2024年项目属于信息化建设、办案支出、办公场所维护等涉密性项目。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我委所属随州市警示教育中心、随州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其财务管理范围分别为办理案件费用和全委信息安全运行维护费用,保密局批准将其纳入涉密单位管理,本次未将其预算予以公开。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二部分 随州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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