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4-01-3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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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供销社
  • 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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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3)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指导构建农业农村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4)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全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5)加强对全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6)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改项目的管理。

(7)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8)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和重大决策及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市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会议,起草市社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报告等重要文稿;协调市社机关内部各科室的工作关系,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对机关重要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承担公文管理、文秘、机要、档案、信访、政务信息、提案和市社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联络、接待工作。

负责市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及劳动工资相关报表统计工作;承办县(市、区)供销社负责人任职备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市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老干、纪检、监察等日常工作。

(2)财务资产科。

负责编制、申报、管理和使用财政预算资金;负责市社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资产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市社直属单位、参股公司中股权收益的收取、管理和使用;负责拟订直属单位的经营目标并组织审计、考核;指导、监督系统内市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基本建设及相关工作;负责编制、汇总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财务会计报表工作。

(3)经济发展科。

研究拟订全市供销社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物价政策情况,为政府价格决策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政府委托的重要商品计划安排、储备和供应;负责对直属单位和全市供销社经营业务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推动全市供销社的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负责相关投资项目可行性审核、申报立项;汇总统计报表,收集、发布经济信息,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预测和发展的研究工作;为市社直属和控股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依法审查相关重要经济合同;负责市社机关、直属单位和全市供销社普法宣传工作;受市社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系统内重大经济纠纷和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帮助。

(4)合作指导科。

拟订全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全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重要课题调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供政策指导;研究拟订直属企业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直属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拟订直属企业项目建设规划,协调、督办有关项目建设;负责直属企业的调查研究及协调工作;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负责协调工商登记、年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工作;承担本系统内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研究和年鉴组稿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提()案的办理。

(5)农村流通科。

组织全市供销社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构建农业农村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

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监事会主任1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监事会办公室主任1名),实有人数15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503.73万元,较上年460.78万元,增加42.95万元,增幅9.32%,增加原因:今年除财政拨款417.38万元外,另自筹其他收入86.35万元,主要为弥补当年及上年公用经费差额、人员经费支出差额。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503.73万元,较上年460.78万元,增加42.95万元,增幅9.32%,增加原因:今年除财政拨款417.38万元外,另自筹其他收入86.35万元,主要为弥补当年及上年公用经费差额、人员经费支出差额。

按经济分类情况,人员支出36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409.1万元,减少45.21万元,减幅11.05%,减少的原因:去年财政拨款退休人员统筹待遇补贴41.72万元,今年此项补贴直接从社保局随工资发到退休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43.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41.69万元,增加1.8万元,增幅4.32%,增加原因:今年按实有人数拨款。

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61.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07.68万元,减少45.9万元,减幅42.63%,减少原因:去年财政拨款退休人员统筹待遇补贴41.72万元,今年此项补贴直接从社保局随工资发到退休人员;医疗卫生22.93万元,较上年预算22.88万元,增加0.05万元,增幅0.22%,增加原因:处级人员较去年多1人,略增长;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8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03万元、项目支出38.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91.38万元,增加88.69万元,增幅30.44%,增加原因:增加其他收入自筹资金86.35万元,分别是:弥补人员经费20万元、公用经费38.31元,另今年项目列支除了延续上年10万元外,新增弥补公用经费差额28.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38.85万元,增加0.1万元,增幅0.26%,增加原因:处级人员较去年多1人,略增长。

按资金性质分,财政拨款安排417.38万元,其他收入安排支出86.3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17.38万元,较上年460.78万元,减少43.4万元,减幅9.42%,减少原因:去年财政拨款退休人员统筹待遇补贴41.72万元,今年此项补贴直接从社保局随工资发到退休人员。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开支总额43.49万元,其中:办公费6.45万元,比上年3万元,增加3.45万元,增加比例115%,增加原因:根据2023年使用情况作相应调整。

印刷费0.2万元,比上年3万元,减少2.8万元,减少比例93.33%,减少原因:根据2023年使用情况作相应调整。

咨询费0.5万元,比上年0.5万元,持平。

水费0.05万元,上年0万元,增加0.05万元,增加比例100%,增加原因:根据2023年使用情况作相应调整。

电费0.2万元,比上年0.5万元,减少0.3万元,减少比例60%,减少原因:根据2023年使用情况作相应调整。

邮电费0.2万元,比上年2万元,减少1.8万元,减少比例90%,减少原因:根据2023年使用情况作相应调整。

物业管理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

差旅费4万元,比上年2.71万元, 增加1.29万元,增加比例47.6%,增加原因:根据2023年使用情况作相应调整。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

维修(护)费0.2万元,比上年0.5万元,减少0.3万元,减少比例60%,减少原因:根据2023年使用情况作相应调整。

会议费1万元,比上年1万元,持平。

培训费1万元,比上年0.5万元,增加0.5万元,增加比例50%,增加原因:根据2023年使用情况作相应调整。

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上年1.39万元,增加0.21万元,增加比例:15.11%,增加原因:人员级别略增

劳务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

工会经费4.5万元,比上年4.5万元,持平。

福利费4.94万元,比上年4万元,增加0.94万元,增加比例:23.5%,增加原因:根据2023年使用情况作相应调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比上年2.35万元,增加0.8万元,增加比例:34.04%,增加原因:人员级别略增。

公务交通补贴14.54万元,比上年14.54万元,持平。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6万元,比上年0.69万元,增加0.27万元,增加比例39.13%,增加原因:根据2023年使用情况作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75万元,比上年3.74万元增1.01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0.8万元,人员级别略增。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今年暂无因公出国需求。

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上年1.39万元增0.21万元,同比增加15.11%,主要原因是:人员级别略增。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比上年2.35万元增0.8万元,同比增加34.04%,主要原因是:人员级别略增。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今年暂无购置公务用车需求。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0.2万元,全部为面向小微企业0.2万元,比例100%,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较上年预算安排5.19万元减少4.99万元,减少比例96.15%,减少原因:去年已更换办公设备一批,今年只有办公用品纸制品需政府采购。今年暂无政府采购工程、服务需求。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供销社资产为集体资产,没有国有资产。现有应急公务用车1辆,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单位(部门)所设立的整理支出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客观实际和部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单位(部门)所设立的整理支出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单位(部门)所设立的绩效目标与本部门的预算资金相匹配。年度目标为单位(部门)所设立的绩效目标与本部门的预算资金相匹配。

2、长期目标1:单位(部门)所设立的绩效目标与本部门的预算资金相匹配;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目标、质量目标均在2024年12月3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10号文件中相关内容;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均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10号文件中相关内容;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均为满意,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10号文件中相关内容。

3、年度目标1:单位(部门)所设立的绩效目标与本部门的预算资金相匹配;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目标、质量目标均在2023年12月3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10号文件中相关内容;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均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10号文件中相关内容;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均为满意,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10号文件中相关内容。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项目共计38.04万元,分别为:化肥淡储4万元、土地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恢复重建基层社3万元、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3万元,共计1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另自筹运行经费28.04万元。其中:

1、化肥淡储商业储备补贴项目4万元如下:

    (1)化肥淡储项目主要是内容是:计划2024年开展化肥淡储计划,在淡季储备一批化肥,在旺季向农民群众平价出售,用以平抑化肥价格,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全市农业生产的稳定。市供销社计划每年储备化肥40000吨,储备期限为每年10月至次年4月,共计6个月。2024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4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质量得到保障,在12月前完成,控制在预算内不超过4万元。  

(3)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目标、质量目标均在2024年12月3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方案》;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起到公益效益的作用,生态效益对环境产生积极的影响,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方案》;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均为满意,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方案》。

2、土地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恢复重建基层社补贴项目3万元如下:

(1)土地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恢复重建基层社补贴项目主要是内容是:随州市供销社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形成“六统一”(统一供种、育秧、机插、供肥、机防、收储)和“四包一分”(包供秧、包育秧、包机插、包增产,年底分红)土地托管服务模式,破解了“谁来种地、怎么种”的难题,打造出“农民进城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品牌。目前,供销社主导和参于成立了18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公司,破解了“抛荒、撂荒”问题,实现了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服务;探索出“党建带社建 村社共建”的村级基层社新模式,为乡村振兴助力。申请市财政局设立专项奖补资金支持供销社开展土地托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恢复重建基层社。2024年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质量得到保障,在12月前完成,控制在预算内不超过3万元。   

(3)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目标、质量目标均在2024年12月3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供销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起到公益效益的作用,生态效益对环境产生积极的影响,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供销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均为满意,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供销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3、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补贴项目3万元如下:

(1)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补贴项目主要是内容是:自2022年起,通过2年努力,对全市大田作物生产所需的基本农药,开展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在我市基本建立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体系,实施“五统一”配供,即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补贴,统一管理;建立“五项制度”即公开招(议)标制度,管理登记制度,进销索证索票制度,农药质量追溯制度。大田作物使用农药集中统一配供率达90%以上,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农业清洁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特申请财政补贴。2024年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质量得到保障,在12月前完成,控制在预算内不超过3万元。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目标、质量目标均在2024年12月3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农药零差率工作实施方案》;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起到公益效益的作用,生态效益对环境产生积极的影响,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农药零差率工作实施方案》;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均为满意,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农药零差率工作实施方案》。

4、运行经费项目28.04万元如下:

(1)运行经费项目主要是内容是:2023年未把公用经费财政控制数与实际拨款差额部分做入预算中,导致当年公用经费不足,现转入28.04万元列此项目,28.04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单位正常行政运转,在12月前完成,控制在预算内不超过28.04万元。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目标、时效指标均在2024年12月3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公用经费财政控制数与实际拨款差额部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起到公益效益的作用,生态效益对环境产生积极的影响,指标设立依据是公用经费财政控制数与实际拨款差额部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均为满意,指标设立依据是公用经费财政控制数与实际拨款差额部分。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与上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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