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公安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4、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5、组织、指导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跨区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6、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9、负责到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0、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1、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13、指导、监管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及各级公安机关承办同级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15、拟订全市各地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16、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7、领导在我市的铁道、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公安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公安局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随州市公安局机关设22个内部机构:办公室(指挥中心、情报信息研判中心)、政治部、警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特警支队(反恐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支队、内保支队、警卫处、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法制支队、科技信息科、警务保障部、监察室(挂审计科牌子)、信访科、森林警察支队。随州市公安局下辖曾都区公安分局设23个内部机构:办公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巡逻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信访科、禁毒大队、内保大队、政治处、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森林警察大队、东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南郊派出所、北郊派出所、府河派出所、洛阳派出所、何店派出所、万店派出所。随州市公安局下辖高新区公安分局设5个内部机构:办公室、治安大队、刑侦大队、淅河派出所、淅河交警中队。
2023年末随州市公安局编制637人,实有在职民警627人;退休人员337人;辅警及聘用人员854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2798.8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15.9万元,增长12.98 %,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增加随州市中心看守所及监管中心建设经费和驾考中心搬迁建设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2798.8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15.9万元,增长12.98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1192.08万元,占本年收入96.2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1608.8万元,占本年收入 3.75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 42798.8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25.75万元,增长16.7 %。其中:基本支出23801.28万元,占本年支出55.61%;项目支出18997.6万元,占本年支出44.39%;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2022年支出为36673.14万元,年末结余资金1209.85万元,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1192.0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13.83万元,增长 16.11%。主要原因是增加随州市中心看守所及监管中心建设经费和驾考中心搬迁建设经费。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192.08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713.83万元,增加16.11%。主要原因是增加随州市中心看守所及监管中心建设支出和驾考中心搬迁建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92.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25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00.32万元,增长18.06%。主要原因是增加随州市中心看守所及监管中心建设支出和驾考中心搬迁建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92.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5972.62万元,占87.33%。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设备购置费及基础设施建设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40.99万元,占6.65%。主要是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退休人员统筹待遇。
3.卫生健康支出(类)1089.93万元,占2.65%。主要是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4. 住房保障支出(类)1388.54万元,占3.37%。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3.03万元,支出决算为4119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逐类分析,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334.92万元,支出决算为1861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人员支出过大。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追加预算,专项用于首次办理户口簿、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的证件工本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425.3万元,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5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平安城市建设及运维年初预算42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3%,其余部分因经费不足调减;二是随州市中心看守所建设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为追加预算,主要是下达2023年第14批湖北省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用于随州市中心看守所及监管中心建设。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12513.64万元,支出决算为497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资金不足,减少办案(业务)费1997万元,装备购置费57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36万元等;二是增加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大队驾考中心搬迁建设758万元(工程),经费来源于出让原驾考中心收入。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5154万元,支出决算为981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4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下达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759万元;二是增加随州市中心看守所(含监管中心)建设3400万元,其中2875万元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525万元来源于出让原看守所收入;三是增加随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弱电智能化建设1342万元,经费来源于出让原看守所收入;四是增加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大队驾考中心搬迁建设620万元(土地补偿),经费来源于出让原驾考中心收入;五是根据施工进度调减何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100万元;六是增加养犬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犬只容留收检;七是因经费不足减少南郊派出所迁址改建业务用房建设150万元,减少随州市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业务技术用房配套设施建设350万元,减少特警支队运动场及车库100万元,减少未确定基建及修缮项目855万元(预备费)等。
6.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罪犯生活及医疗卫生(项)。年初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1%,为看守所及拘留所人员给养费。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633万元,用于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经费,还有30万元用于平安随州建设。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384.1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决算时将退休费737.27万元列入了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该费用主要是2022年未发放的退休人员统筹待遇,2023年由社保统一发放,二是将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列入了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02.57万元,支出决算为240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3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决算时将退休费737.27万元列入,二是统一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差额,三是人员增资,缴费基数增加。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3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7月起增加职业年金缴费,以前无此项支出,未列入预算。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77.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2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时将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80501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也列入此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13.3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时将此项列入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此两项合并预算支出790.94万元,决算支出1089.93万元,完成预算数137.8%,主要是人员增资,缴费基数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240.56万元,支出决算为131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131.86万元,支出决算为7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余56.91万元使用其他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31.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52.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80.36万元、津贴补贴4643.26万元、奖金1441.86万元、绩效工资2573.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69.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33.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89.93万元、住房公积金1313.59万元、医疗费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27.58万元、退休费737.27万元、抚恤金173.52万元、奖励金24.9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72万元。
公用经费3178.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4.34万元、印刷费40.8万元、水费68.16万元、电费512.52万元、邮电费52.1万元、物业管理费295.32万元、差旅费50.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6.33万元、维修(护)费187.18万元、租赁费54.74万元、会议费2.09万元、培训费52.12万元、公务接待费4.78万元、被装购置费24.09万元、劳务费21.83万元、委托业务费121.21万元、工会经费153.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4.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82万元。
(只说明本部门使用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785万元,支出决算为613.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8.1%。较上年减少92.67万元,下降13.1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16.3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04.1%。较上年增加16.33万元,增长100%。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湖北省公安厅统一安排,民警一人两次跟随省厅专班赴津巴布韦办案。因年初预算不足,向市财政申请调增此预算8.33万元,调减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8.33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无此项支出。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1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根据湖北省公安厅统一安排,民警一人两次跟随省厅专班赴津巴布韦办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769万元,支出决算为591.9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7%;较上年减少108.96万元,下降15.5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可用资金不足,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可用资金不足,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47.59万元,主要是购买应急通讯指挥车1辆,警务站运警车4辆,执法执勤车1辆。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5辆,更新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43.3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46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9.7%,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7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人数。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开展工作:无。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78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各地公安机关人员,主要是开展督察、检查、办案、调研等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9个,44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8.52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0.12 万元,降低3.6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日常支出,特别是加强食堂管理,减少浪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90.41万元,降低5.6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因疫情产生的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6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4.0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22.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19.27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2.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65.4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6.8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8.1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7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1.7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随州市共有车辆246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5 辆、执法执勤用车 14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5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67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4个,资金177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随州市公安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专班,以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为基础,根据公正公开、分组分类的原则,结合决算数据,对本年度实际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进行分析,比较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自评报告。绩效目标基本完成,评价结果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43867.03万元,决算支出42798.88万元,预算完成率97.57%,基本完成了年度目标,包括: 反恐维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社会治安体系,源头管控,确保公共安全无大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根据随州市公安局实际情况设置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中,“运行成本”8分,“管理效率”22分,“履职效能”50分,“社会效应”10分,“可持续创新能力”6分,“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满分为100分。
根据《2023年度市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随州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共14个,合计189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60.7万元,分别是:
1.平安随州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0.3万元,执行数为231.76万元,完成预算50.3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3年已建成的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出现紧急故障能及时处理,设备在线率达到97%;二是2023年通过视频追踪案件1052起,确定作案嫌疑人身份354起,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1起,接受外省案件协查70余次,服务群众60余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对可用资金预测不足,执行中资金无法到位,导致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能申报年初预算;二是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
2.公安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7万元,执行数为117万元,完成预算1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警用服装配发到位,二民警三项困难补助发放到位,切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从优待警工作,三是保障警犬及反恐维稳经费,四是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停止收取交通违法车辆拖运、停车费。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 禁鞭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主要产出和效益: 2023年涉鞭违法行为较上年减少50%,城区禁鞭工作呈现稳定态势,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市民营造了宁静、祥和的居住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没有全面评价禁鞭工作成绩。下一步改进措施: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
4. 养犬管理专项经费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9.88万元,完成预算124.71%,自评得分84分,自评结果为良。主要产出和效益:建立“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设置了犬只容留收检场所,通过群发手机短信及电视台、报社、抖音、腾讯视频等多个媒体开展养犬宣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不能全面评价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
5. 看守所给养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0万元,执行数为271.54万元,完成预算113.14%,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主要产出和效益: 一是确保在押人员的基本生活,二是监所安全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
6. 监察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2万元,执行数为687.81万元,完成预算99.39%,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主要产出和效益: 一是招聘管理150名留置看护辅警,队伍稳定,二是协助市监察委完成对留置对象的看护任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例如没有对看护辅警人数、到岗率、工作期间遵守纪律情况等进行考核。下一步改进措施: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
7.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87.07万元,执行数为4784.82万元,完成预算79.92%,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健全社会治安体系,源头管控,确保公共安全无大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年初预算对可用资金预测不足,执行中资金无法到位,预决算差异较大。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能申报年初预算;二是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
8.武警专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9.64万元,完成预算99.64%,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主要产出和效益:根据看守所武警中队需要,代购物资装备,修缮营房,保障武警战士执勤需要。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9.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4万元,执行数为152.85万元,完成预算39.8%,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果为优。主要产出和效益: 购置车辆6辆,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年初预算对可用资金预测不足,执行中资金无法到位。年初预算购置公务用车18辆,实际仅购置6辆;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能申报年初预算,避免年中大幅度调减预算;二是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例如通过预算调整率评价预算编制是否合理。
10.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81.67万元,执行数为1992.35万元,完成预算30.27%,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主要产出和效益: 按计划购置各项所需设备,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年初预算对可用资金预测不足,执行中资金无法到位,导致年初预算大部分未能执行;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能申报年初预算,避免年中大幅度调减预算,二是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
11.随州市中心看守所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24万元,执行数为8653.26万元,完成预算286.15%,自评得分96.5分,自评结果为优。主要产出和效益:该项目包含 随州市中心看守所及监管中心建设两个项目,工程均进展顺利。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年初预算对可用资金预测不足,导致预算执行出现较大偏差。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能申报年初预算。二是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
12.何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0万元,执行数为293.25万元,完成预算75.19%,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主要产出和效益:工程均进展顺利。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年初预算对可用资金预测不足,导致预算执行出现较大偏差。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能申报年初预算。二是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
1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大队驾考中心搬迁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1378万元,完成预算1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主要产出和效益:该项目在编制预算时尚未确定,为年中调增项目,2023年主要是进行项目征地补偿及设计等前期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14.未确定基建及修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245.4万元,完成预算24.55%,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果为优。主要产出和效益:该项目为预备费,本年主要支出二大队业务用房建设质保金,府河派出所易地人防建设费,万店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工程余款,警务站建设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提交市局领导审议,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管,避免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较大偏差。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测算所需资金,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二是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更有效的控制和压缩;三是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财政专项预算支出19656.04万元,决算支出18997.6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452.42万元,其中用于办案业务费981.1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3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2.24万元,平安城市建设30万元,监所给养和运行维修59.91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658.44万元,减少3.35%,主要是根据可用资金进行预算调整。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295.16万元,增加29.21%,主要是增加随州市中心看守所及监管中心建设支出,减少专用设备购置费支出。支出情况如下: 平安城市建设231.76万元,公安专项经费117万元,禁鞭专项经费40万元,养犬管理专项经费40万元,看守所给养费271.54万元,监察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人员工资687.81万元,办案业务费4784.82万元,武警专项补助99.6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992.35万元,随州市中心看守所8653.26万元,何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293.25万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大队驾考中心搬迁建设1378万元,未确定基建及修缮项目245.45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随州市公安局2023年度其他收入1606.8万元,其中非同级财政拨款1371.95万元,主要是曾都区财政、高新区财政拨执法办案专项经费;其他234.84万元,主要是湖北省公安厅拨抚恤金及办案费,随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拨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等。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罪犯生活及医疗卫生(项),反映监狱犯人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卫生防疫费、杂支费、监舍用于购置费等。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案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公安局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及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随州市公安局根据工作职能,结合单位支出的实际情况,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根据《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随州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随州市公安局绩效目标
2023年度随州市公安局工作任务:1、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打击犯罪扫黑恶、破命案、打侵财、饬投资、强整治。对严重暴力犯罪快速侦破,确保现行命案即发即破。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严打贷款诈骗、非法集资、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经济领域犯罪;强化对全市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清查和管理,严防发生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3、坚持科技引领、数据实战。做强硬件支撑。扎实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并服务实战应用。4、坚持健全体系、源头管控。加强防控体系建设。深化巡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治安防控能力;搭建社会治安防控平台,全面整合视频、网络、治安基础要素等各类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深度应用、整体防控;依托智能交通系统,形成以信息科技为支撑、以动态监管为核心的智能型交通管理模式;更加注重交通安全执法和路面安全管理,重点打击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制定了2023年度绩效目标:
反恐维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社会治安体系,源头管控,确保公共安全无大事。
二、绩效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根据随州市公安局实际情况设置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中,“运行成本”8分,“管理效率”22分,“履职效能”50分,“社会效应”10分,“可持续创新能力”6分,“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满分为100分。
(一)运行成本,总分8分,得分7.5分。
1、公用经费控制率,总分2分,得分1.5分。
目标值低于98%,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公用经费决算支出3340.68万元,预算支出3404.64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98.12%,超出年初目标值1.2%,得分1.5分。
2、在职人员控制率,总分2分,得分2分。
目标值低于100%,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编制人数637人,实际在职人数627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8.33%,得分2分。
3、项目支出成本控制,总分4分,得分4分。
(1)会议费控制率,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低于100%,会议费决算支出2.29万元,预算支出4万元,会议费控制率57.26%,得分1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低于0%,“三公”经费2023年支出613.05万元,2022年支出705.72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13.13%,得分1分。
(3)项目支出控制率,总分2分,得分2分。
目标值低于98%,项目支出决算18997.6万元,预算支出19656.04万元,项目支出控制率96.65%,得分2分。
(二)管理效率,总分22分,得分16.5分。
4、战略管理,总分2分,得分2分
(1)中长期规划相符性,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相符,长期绩效目标设立符合随州市公安局职责和中长期规划,得分1分。
(2)工作计划健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健全,随州市公安局工作计划健全,符合职责要求,具有可持续性,得分1分。
5、预算编制,总分5分,得分3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总分1分,得分0分。
目标值科学,虽然整体预算执行率较高,但有些项目调整变动过大,如办案业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调整金额过大,得分0分。
(2)预算编制合理性,总分1分,得分0分。
目标值合理,虽然整体预算执行率较高,但有些项目调整变动过大,如特警支队运动场及车库、森警支队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因经费不足取消,南郊派出所迁址改建业务用房因规划未确定取消,得分0分。
(3)立项规范性,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规范,所有开展的项目均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得分1分。
(4)预算调整率,总分2分,得分2分。
目标值小于15%,2023年决算支出42798.88万元,预算支出43867.03万元,预算调整率2.4%,得分2分。
6、预算执行,总分5分,得分4分。
(1)预算执行率,总分2分,得分2分。
目标值大于95%,2023年调整后预算43222.54万元,执行42798.88万元,预算执行率99.02%,得分2分。
(2)结转结余率,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小于5%,2023年调整后预算43222.54万元,执行42798.88万元,结余423.66万元,结转结余率0.98%,得分1分。
(3) 政府采购执行率,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大于90%,2023年下达政府采购经费执行率99.45%,得分1分。
(4) 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总分1分,得分0分。
目标值大于80%,2023年预算非税收入24099.54万元,实际收入17819.7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率73.94%,得分0分。
7、绩效管理,总分5分,得分5分。
(1)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100%,根据2023年市直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要求,对新增项目和往年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的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应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年初预算超过100万元的项目14个,完成事前绩效评估项目14个,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100%,得分0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1分,得分0分。
目标值合理,实际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不同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差别不大,可操作性不强。例如预算调整率未列入,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不明确,不能全面评价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得分0分。
(3)绩效监控开展率,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100%,2023年对已开展的项目全部进行了绩效监控,绩效监控开展率 100%,得分1分。
(4)绩效评价覆盖率,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100%,2023年对已开展的项目全部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覆盖率 100%,得分1分。
(5)评价结果应用率,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100%,2023年绩效自评结果将提交市局领导审议,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整改。针对运行成本、管理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内部管理,优化内部控制流程;资源配置不合理的,及时调整支出结构和资金使用方向;评价结果为中或者差的,应扣减下年度预算。评价结果应用率 100%,得分1分。
8、资产管理,总分2分,得分1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更新资产管理制度,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出台了《随州市公安局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得分1分。
(2)资产管理规范性,总分1分,得分0分。
目标值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新增资产录入系统管理达到100%,但是因人员变动导致资产管理人、使用人发生变化,资产报废报损,资产调剂等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全面,得分0分。
9、财务管理,总分3分,得分2.5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更新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出台了《随州市公安局财务支出审签暂行办法》,得分1分。
(2)财务核算规范性,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98%,根据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会计核算规范,有极少数记错会计科目的情况,正确率达到98%以上,得分1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1分,得分0.5分。
目标值100%,根据查看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支付系统数据,正确率达到98%以上,因下达经费和实际需求之间有差异,出现了少量挪用资金的情况,得分0.5分。
(三)履职效能,总分50分,得分50分。
10、核心业务产出1,命案破案率,总分10分,得分10分。
目标值100%。2023年,全市发现命案11起,其中随县2起、广水5起、曾都4起,破案率100%,继续保持全破。侦破命案积案7起,随县3起、广水2起、曾都2起。得分10分。
11、核心业务产出2,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总分10分,得分10分。
目标值下降2%以上。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公安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事案件发案2883起,2022年为3108起,下降225起,下降7.24%,得分10分。
12、核心业务产出3,全省扫黑除恶成效评价排名,总分10分,得分10分。
目标值15名以前。依据省政法委2023年度全省扫黑除恶成效评价排名通报,随州市公安局排名全省第13名,得分10分。
13、核心业务产出4,电信诈骗案件破案率上升,总分10分,得分10分。
目标值上升5%以上。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破获电信诈骗案件227起,同比上升50.33%,抓获503人,同比上升114.7%,为受害人挽回损失266.6万元。得分10分。
14、核心业务产出5,刑事类盗抢骗案件发案率下降,总分10分,得分10分。
目标值下降2%以上。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公安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事类盗抢骗案件发案2048起,同比下降5.01%。得分10分。
(四)社会效应,总分10分,得分10分。
15、经济效益,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挽回经济损失。总分5分,得分5分。
目标值下降3000万元以上。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立案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4起,破案58起,打处涉案人员100名,移送起诉91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经侦支队获得“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荣誉。得分5分。
16、社会效益,群众安全感测评全省排名。总分5分,得分5分。
目标值15名以前。依据省政法委2023年度全省群众安全感调查评测排名通报,随州市公安局排名全省第15名,得分5分。
(五)可持续发展能力,总分6分,得分6分。
17、机制体制改革。总分2分,得分2分。
(1)服务体制改革成效,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10项效能工作制度。不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证通办”、“跨域通办”,进一步深化政务改革。随县公安局被省营商办确定为“六停五不”规范执法便民利企先行试点创建单位。依托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和“12123”APP,网办车驾管业务48万余笔,网办率91.8%。为13家重点专汽企业增设临牌窗口,就近办理临牌10万余个。得分1分。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贯彻落实省公安厅“改革规划纲要”,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稳步推进市县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得分1分。
18、人才支撑。总分3分,得分3分。
(1)业务学习与培训完成率,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95%以上。随州市公安局坚持打造“学习型、实干型、廉洁型”随州公安队伍,制定了《随州市公安局2023年全警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全年参加业务学习与培训人员314人,完成率100%。
(2)干部队伍体系建设规划情况,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建立常态化交流和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建立一级警长及以下职级晋升机制,每半年择优晋升一次,淘汰率10%左右,有效破除“齐步走”、“到点升”等问题。得分1分。
(3)高学高层次人才储备率,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在职民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达到65%。2023年末随州市公安局在职民警627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429人员,在职民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68.42%。得分1分。
19、科技支撑,信息化建设情况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深化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实现协同作战。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积极开展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分别从基础硬件整合、平台兼容异构、数据多库搭建、应用定向支撑四个方面完成公安大数据平台4S架构,目前已完成硬件的配件升级和资源整合。同时紧扣数据服务实战,大力推进数据赋能工作。打通了所有派出所执法音视频数据与警情的关联通道,启动了警综平台与“情指勤舆”一体化平台的处警反馈信息对接流程。得分1分。
(六)满意度,总分4分,得分4分。
(1)服务对象满意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安全环境。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防风险、护稳定、保安全、保发展。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纵深推进“雷火2023”、“找堵防”两大行动,守牢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三条底线”,全市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满意,收到省市领导肯定,满意度90%以上,得分1分。
(2)联系部门满意度,获得省级以上集体表彰。总分1分,得分1分。
目标值获得省级以上集体表彰4次以上。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及曾都区公安分局获得6项省级奖励,分别是省公安厅授予曾都区公安分局侦破“12.4”电信网络诈骗案专案组集体二等功;省公安厅授予市公安局癸卯年炎帝故里寻根节安保工作指挥部集体二等功;省公安厅授予市公安局 全国两会安保维稳集体二等功;湖北省委政法委授予随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全省政法智能化建设先进单位;湖北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授予随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全省卷烟打假工作成绩突出集体;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被评为全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单位。得分1分。
三、评价结论
本次随州市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94分,评价结果类型为“优”。实施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社会满意度较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对可用资金预测不足,执行中资金无法到位,造成某些项目较大幅度调整年初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85万元,决算支出444.35万元,增加59.35万元,增加15.42%,比上年增加36.24万元,增加8.88%,主要原因包括油价上涨、车辆数量增加、高速公路管理路段增加,但有必要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更有效的控制和压缩。
五、评价结果应用
1、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测算所需资金,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避免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较大偏差。
2、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和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对零执行或低执行率预算项目进行问责。
附件:2023年度随州市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及报告
(一)平安随州建设
1.自评结果: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完善随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目标已完成。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得分20分。得分为总分*执行率。年初预算460.3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235万元,实际执行231.76万元,执行率98.62%,结余部分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得分20分。
(2)数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资金到位率达到90%以上满分,每低1%,扣2分。调整后预算235万元,到位235万元,到位率100%,目标完成,得分20分。
(3)质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验收合格率100%满分,每低1%,扣2分。2023年主要支出为高新区平安城市建设进度款,市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运维(2021-2023)进度款,2020年度视频补点建设尾款等,验收合格率为100%,得分20分。
(4)成本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成本节约率高于0%满分,每下降1%,扣2分,调整后预算收入235万元,实际执行231.76万元,未执行3.24万元,成本节约率1.58%,得分20分。
(5)社会效益指标,总分25分,得分25分。根据运行情况打分。2023年已建成的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出现紧急故障能及时处理,设备在线率达到97%,2023年通过视频追踪案件1052起,确定作案嫌疑人身份354起,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1起,接受外省案件协查70余次,服务群众60余次,目标完成,得分20分。
3.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对可用资金预测不足,执行中资金无法到位。
(2)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例如预算调整率未列入,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不明确,不能全面评价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
4.评价结果应用。
(1)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能申报年初预算。
(2)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例如通过预算调整率评价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通过建成探头数量,维护次数,协助办案数等具体可操作的指标评价资金使用效益。
(二)公安专项工作经费
1.自评结果: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
反恐经费:根据目前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强化反恐队伍的装备配备及强化队伍训练,以提高反恐、防暴、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服装费:根据各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业务量的不同,按照倾斜基层、确保一线的原则,为各单位购置必要警用被装。民警三项困难补助:弘扬公安民警的忠诚奉献精神,激励广大公安民警为建设“四个随州”建功立业,切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从优待警工作。交警违法车辆拖运及停车费: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停止收取交通违法车辆拖运、停车费。目标完成。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得分20分。得分为总分*执行率。预算收入117万元,实际执行117万元,执行率100%,得分20分。
(2)数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资金到位率达到100%以上,每低1%,扣2分。调整后预算3978.24万元,到位3978.24万元,到位率100%,目标完成,得分20分。
(3)质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验收合格率100%满分,每低1%,扣2分。通过检查交警停车费和民警服装费支出情况,验收合格率为100%,得分20分。
(4)成本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成本节约率高于0%满分,每下降1%,扣2分,预算收入117万元,实际执行117万元,无结余,成本节约率0%,得分20分。
(5)满意度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满分,每低1%,扣2分。通过交警停车费、民警服装费、困难民警补助受益人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0%,得分20分。
3.主要问题:无
4.评价结果应用:无
(三)禁鞭专项经费
1.自评结果: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做好随州城区禁鞭和禁孔明灯工作,巩固禁鞭成果,确保实现“零销售”、“零储存”、“零燃放”。目标完成。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得分20分。得分为总分*执行率。预算收入40万元,实际执行40万元,执行率100%,得分20分。
(2)数量指标:总分25分,得分25分。资金到位率达到90%以上,每低1%,扣2分。预算40万元,到位40万元,到位率100%,目标完成,得分25分。
(3)成本指标,总分25分,得分25分。成本节约率高于0%满分,每下降1%,扣2分,预算收入40万元,实际执行40万元,无结余,成本节约率0%,得分20分。
(4)满意度指标,总分30分,得分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85%以上满分,每低1%,扣2分。2023年涉鞭违法行为较上年减少6起,减少50%,城区禁鞭工作呈现稳定态势,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市民营造了宁静、祥和的居住环境,满意度可评为90%,得分20分。
3.主要问题: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没有全面评价禁鞭工作成绩。
4.评价结果应用。
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例如通过禁鞭宣传次数、涉鞭违法行为下降数(率)等具体可操作的指标评价资金使用效益。
(四)养犬管理专项经费
1.自评结果:自评得分84分,自评结果为良。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规范犬只管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得分20分。得分为总分*执行率。年初预算40万元,调整后预算158.61万元,实际执行49.88万元,执行率31.45%,得分6分。该项目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养犬管理日常办公经费40万元,主城区犬只收容留检等服务项目118.61万元,未执行部分是主城区犬只收容留检等服务项目,该项目合同总金额118.61万元,服务期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每月支付9.88万元,因此产生结余,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
(2)数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资金到位率达到90%以上,每低1%,扣2分。调整后预算158.61万元,到位158.61万元,到位率100%,目标完成,得分20分。
(3)质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验收合格率100%满分,每低1%,扣2分。通过对主城区犬只收容留检等服务项目执行情况,启动养犬管理工作,建立“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设置了犬只容留收检场所,目前合格率为100%,得分20分。
(4)成本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成本节约率高于0%满分,每下降1%,扣2分,预算收入158.61万元,实际执行49.88万元,结余108.73万元,成本节约率68.55%,得分20分。
(5)社会效益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规范犬只管理,根据管理效果打分。通过群发手机短信及电视台、报社、抖音、腾讯视频等多个媒体开展养犬宣传。得分20分。
3.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不能全面评价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
4.评价结果应用。
(1)应根据需求申请经费,避免预算出现较大偏差。
(2)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例如通过容留收检犬只数量,犬只办证数量等具体可操作的指标评价资金使用效益。
(五)看守所给养费
1.自评结果: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完善监所医疗卫生条件,深化教育感化深挖犯罪。目标完成。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得分20分。得分为总分*执行率。年初预算240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275.21万元,其中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全省公安监所给养和运行维修转移支付资金60万元,含监所维修费10万元,给养费50万元;本级财政拨款200万元;看守所上缴收入15.21万元。实际执行271.54万元,执行率98.67%,结余部分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得分20分。
(2)数量指标:总分25分,得分25分。资金到位率达到90%以上,每低1%,扣2分。调整后预算275.21万元,到位275.21万元,到位率100%,目标完成,得分20分。
(3)成本指标,总分25分,得分25分。成本节约率高于0%满分,每下降1%,扣2分,调整后预算收入275.21万元,实际执行271.54万元,未执行3.67万元,成本节约率1.33%,得分25分。
(4)社会效益指标,总分30分,得分30分。保证监所安全,不发生食物中毒,人员非正常伤亡等安全性事件满分,每发生1起,根据事件程度扣分。2023年以上问题均未发生,监所运行正常,得分30分。
3.主要问题
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例如是否达到或超过政策规定给养费标准,关押人员医疗费能不能保障,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不能全面评价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
4.评价结果应用。
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例如通过预算调整率评价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通过在押人数、在押人员人均支出等具体可操作的指标评价资金使用效益。
(六)监察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工资
1.自评结果: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招聘管理150名留置看护人员,协助市监察委完成对留置对象的看护任务。目标已完成。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得分19分。得分为总分*执行率。年初预算692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689万元,实际执行687.81万元,执行率99.83%,结余部分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得分20分。
(2)数量指标:总分25分,得分25分。资金到位率达到80%以上,每低1%,扣2分。调整后预算689万元,到位689万元,到位率100%,目标完成,得分25分。
(3)成本指标,总分25分,得分25分。成本节约率高于0%满分,每下降1%,扣2分,调整后预算收入689万元,实际执行687.81万元,未执行1.19万元,成本节约率0.17%,得分25分。
(4)满意度指标,总分30分,得分30分。配合市监察委完成看护工作,由市监察委评分,满意度90%以上满分,每降低1%,扣2分。经评分,满意度为90%,得分30分。
3.主要问题
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例如没有对看护辅警人数,到岗率,工作期间遵守纪律情况等进行考核。
4.评价结果应用。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
(七)办案业务费
1.自评结果: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反恐维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社会治安体系,源头管控,确保公共安全无大事。目标已完成。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得分19分。得分为总分*执行率。年初预算5987.07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4959.42万元,实际执行4784.82万元,执行率96.84%,结余部分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得分19分。
(2)数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资金到位率达到80%以上,每低1%,扣2分。调整后预算4959.42万元,到位4959.42万元,到位率100%,目标完成,得分20分。
(3)质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验收合格率100%满分,每低1%,扣2分。办案业务费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办案交通费,证件工本费,社区辅警、网格员、巡防队劳务费,特别业务费,检验鉴定费及耗材费,专网租赁费、交通设施材料费,办案审计费,专用设备维修维护费,民辅警服装购置费,低值易耗装备费等,经抽查随州主城区道路标线施划及四年维护费(支出120万元)、随州城区路口分向行驶车道标志(支出52.33万元)、曾都分局嫌疑人体检费(支出112.17万元)、交警四大队司法鉴定费(支出64.69万元)等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得分20分。
(4)成本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成本节约率高于0%满分,每下降1%,扣2分,调整后预算收入4959.42万元,实际执行4784.82万元,未执行174.6万元,成本节约率3.52%,得分20分。
(5)满意度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85%以上满分,每低1%,扣2分。2023年随州市公安局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破案数上升,没有发生恶行刑事治安案件,命案全破,在“夏季行动-雷火”综合考评中,排名全省第二,取得历史性突破,依据省政法委2023年度全省群众安全感调查评测排名通报,随州市公安局排名全省第15名,满意度可评为90%,得分20分。
3.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对可用资金预测不足,执行中资金无法到位。2023年年初预算5987.07万元,用于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办案及业务经费支出,实际下达资金4959.42万元,预决算差异较大。
(2)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例如预算调整率未列入,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不明确,不能全面评价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
4.评价结果应用
(1)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能申报年初预算。
(2)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例如通过预算调整率评价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通过发案率、破案率、挽回经济损失情况、业务工作排名等具体可操作的指标评价资金使用效益。
(八)武警专项补助
1.自评结果: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代购看守所武警中队物资装备,保障武警战士执勤需要。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得分20分。得分为总分*执行率。预算收入100万元,实际执行99.64万元,执行率99.64%,得分20分。
(2)数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资金到位率达到100%以上,每低1%,扣2分。调整后预算100万元,到位100万元,到位率100%,目标完成,得分20分。
(3)质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验收合格率100%满分,每低1%,扣2分。本年支出主要是武警营房修缮35.38万元,武警办公及生活设备64.26万元,验收合格率为100%,得分20分。
(4)成本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成本节约率高于0%满分,每下降1%,扣2分,预算收入100万元,实际执行99.64万元,结余0.36万元,成本节约率0.36%,得分20分。
(5)满意度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满分,每低1%,扣2分。武警人员满意度达到90%,得分20分。
3.主要问题:无
4.评价结果应用:无
(九)公务用车购置
1.自评结果: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严格审批程序,控制购车标准,保证经费使用效益,及时配备各单位所需执勤执法用车,保障执勤办案需要。本年根据各单位需要及资金情况,购置车辆6辆,验收合格,使用正常,目标基本完成。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得分20分。得分为总分*执行率。年初预算384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193.88万元(含上年结余统筹安排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2.24万元),实际执行152.85万元,调执行率78.84%,得分16分。
(2)数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资金到位率达到90%以上,每低1%,扣2分。调整后预算193.88万元,到位193.88万元,到位率100%,目标完成,得分20分。
(3)质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验收合格率100%满分,每低1%,扣2分。本年根据各单位需要及资金情况,购置车辆6辆,验收合格率为100%,使用正常,得分20分。
(4)成本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成本节约率高于0%满分,每下降1%,扣2分,调整后预算收入193.88万元,实际执行152.85万元,未执行41.03万元,成本节约率21.16%,得分20分。
(5)满意度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满分,每低1%,扣2分。经过电话咨询使用人员满意度,达到91%,得分20分。
3.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对可用资金预测不足,执行中资金无法到位。2023年年初预算384万元,调整后预算193.88万元。年初预算购置公务用车18辆,实际仅购置6辆。
(2)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例如预算调整率未列入。
4.评价结果应用:
(1)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能申报年初预算,避免年中大幅度调减预算。
(2)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例如通过预算调整率评价预算编制是否合理。
(十)专用设备购置
1.自评结果: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得分20分。得分为总分*执行率。年初预算6581.67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1992.62万元,实际执行1992.35万元,执行率99.99%,得分19分。
(2)数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资金到位率达到80%以上,每低1%,扣2分。调整后预算1992.62万元,到位1992.62万元,到位率100%,目标完成,得分20分。
(3)质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验收合格率100%满分,每低1%,扣2分。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和专用设备购置:交警智能交通进度款296.54万元,市局统一购置国产电脑150台112.78万元,楼一体化作战中心采购LED显示屏26.57万元,市局财务内控系统进度款20万元,交警支队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17.02万元等,已建设完成的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得分20分。
(4)成本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成本节约率高于0%满分,每下降1%,扣2分,调整后预算收入1992.62万元,实际执行1992.35万元,未执行0.27万元,成本节约率0.01%,得分20分。
(5)满意度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满分,每低1%,扣2分。经过调查使用人员满意度,达到91%,得分20分。
3.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对可用资金预测不足,执行中资金无法到位,导致年初预算大部分未能执行。
(2)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例如预算调整率未列入,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不明确,不能全面评价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
4.评价结果应用。
(1)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能申报年初预算,避免年中大幅度调减预算。
(2)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例如通过预算调整率评价预算编制是否合理,对支出较大项目取得的预期效益编制具体可操作的指标。
(十一)随州市中心看守所建设
1.自评结果:自评得分96.5分,自评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建设与公安工作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监管场所,改善监所环境,提高监所安全保障系数。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得分20分。得分为总分*执行率。年初预算3024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8383万元,实际执行8653.26万元,执行率103.47%,得分20分。
(2)数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资金到位率达到90%以上,每低1%,扣2分。调整后预算8383万元,到位8383万元,到位率100%,目标完成,得分20分。
(3)质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验收合格率100%满分,每低1%,扣2分。本年支出主要包括主体工程款6847.33万元,弱电工程款1342.07万元,监理费59.85万元,配套费404.01万元等,已完工部分验收合格率为100%,得分20分。
(4)成本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成本节约率高于0%满分,每下降1%,扣2分,调整后预算收入8668.92万元,实际执行8653.26万元,超支270.26万元,挪用了其他经费,成本节约率-3.22%,得分16.5分。
(5)满意度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从监所安全、功能齐全、环境良好等方面对监所工作人员及在押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满意度85%以上满分,每低1%扣1分。因项目尚未完工,根据市局党委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评价,满意度评为85%,得分20分。
3.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对可用资金预测不足,导致预算执行出现较大偏差。2023年年初预算3024万元,调整后预算8668.92万元,增加部分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2875万元,2023年第14批湖北省政府债券转贷资金600万元。
(2)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例如预算调整率未列入,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不明确,不能全面评价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
4.评价结果应用。
(1)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能申报年初预算。
(2)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例如通过预算调整率评价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通过工程完工率等具体可操作的指标评价资金使用效益。
(十二)何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1.自评结果: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建设与公安工作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业务工作场所,为市民提供良好的服务。目标已完成。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得分20分。得分为总分*执行率。调整后预算收入297.42万元,实际执行293.25万元,执行率98.6%,得分20分。
(2)数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资金到位率达到80%以上,每低1%,扣2分。调整后预算297.42万元,到位297.42万元,到位率100%,目标完成,得分20分。
(3)质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验收合格率100%满分,出现1项不合格项扣5分。目前已完成的项目验收合格率未100%,得分20分。
(4)成本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成本节约率高于0%满分,每下降1%,扣2分,调整后预算收入297.42万元,实际执行293.25万元,未执行4.17万元,成本节约率1.4%,得分20分。
(5)满意度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满分,每低1%,扣2分。根据市局党委和曾都分局党委对何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的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评价,满意度可评为90%,得分20分。
3.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对工程进展和可用资金预测不足,执行中偏差较大。2023年年初预算390万元,因工程进度未达到预期,年中申请调减预算100万元,上年结余其他资金统筹安排7.42万元,调整后预算297.42万元。
(2)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例如预算调整率未列入,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不明确,不能全面评价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
4.评价结果应用。
(1)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能申报年初预算。
(2)下年度更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例如通过预算调整率评价预算编制是否合理。
(十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大队驾考中心搬迁建设项目
1.自评结果: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保障工程建设高质量、有序平稳进行。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得分20分。得分为总分*执行率。调整后预算收入1378万元,实际执行1378万元,执行率100%,得分20分。该项目年初预算时尚未确定,列入未确定基建及修缮项目,项目确定后单独立项。
(2)数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资金到位率达到90%以上,每低1%,扣2分。调整后预算1378万元,到位1378万元,到位率100%,目标完成,得分20分。
(3)质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验收合格率100%满分,每低1%,扣2分。本年支出主要包括工程款744.06万元,设计费57万元,耕地开垦费60.86万元,耕地占用税514.08万元,2023年12月份开工,暂无完工部分需要验收。得分20分。
(4)成本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成本节约率高于0%满分,每下降1%,扣2分,调整后预算收入1378万元,实际执行1378万元,成本节约率0%,得分20分。
(5)满意度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满分,每低1%扣2分。因项目尚未完工,根据市局党委对该项目工作进度的评价,满意度评为90%,得分20分。
3.主要问题:无
4.评价结果应用:无
(十四)未确定基建及修缮项目
1.自评结果: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建设功能符合要求,达到预期效果。
目标已完成。
(1)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得分20分。得分为总分*执行率。调整后预算收入310.1万元,实际执行245.45万元,执行率79.15%,得分16分。
(2)数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资金到位率达到90%以上,每低1%,扣2分。调整后预算310.1万元,到位310.1万元,到位率100%,目标完成,得分20分。
(3)质量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验收合格率100%满分,出现1项不合格项扣5分。本项目为预备费,本年主要支出包括万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76.79万元;交警二大队业务用房建设质保金23.91万元;府河派出所技术用房人防易地建设费5.21万元;工程质保金9.37万元;警务站建设及消耗82.95万元等,目前已完成的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得分20分。
(4)成本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成本节约率高于0%满分,每下降1%,扣2分,调整后预算收入310.1万元,实际执行245.45万元,未执行64.65万元,成本节约率20.85%,结余资金为曾都区财政拨警务站建设经费,用于下年度警务站建设费,得分20分。
(5)满意度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满分,每低1%,扣2分。根据曾都分局党委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评价,满意度可评为90%,得分20分。
3.主要问题:无
4.评价结果应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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