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4-10-2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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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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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提供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服务。

2、编制全市农业区划和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的调查、监测、分析和评价;依据全市农业变化的趋势建立全市农业资源综合分析体系;发布农业资源状况报告;负责全市农业区域开发治理试验区工作,可持续农业发展的试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0.1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96万元,增长28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单列绩效工资增加,经费保障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0.1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96元,增长28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0.1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96万元,增长286.3%。其中:基本支出70.11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0.1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96万元,增长28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单列绩效工资增加,经费保障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11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1.9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单列绩效工资增加,经费保障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96万元,增长28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单列绩效工资增加,经费保障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6.55万元,占80.7%。主要是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7万元,占11%。主要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万元,占2.9%。主要是用于医疗救助。

4.住房保障支出(类)3.85万元,占5.5%。主要是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租金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11万元,支出决算为7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05万元,支出决算为4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5万元,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1万元,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21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64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9万元、津贴补贴2.4万元、奖金24.34万元、绩效工资6.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2万元。

公用经费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01元、工会经费0.8元、福利费1.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开展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无,主要是无开展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区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预算项目,未做预算绩效评价。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401)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201045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0506)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2101102)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210201)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2210202)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本单位2023年度整体绩效评价由一级部门统一评价。

二、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预算项目,未做预算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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