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等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促进金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货币政策实施,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协调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随机构和县(市、区)政府做好金融监管,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协调联络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在随金融机构,开展对外金融交流。
(四)协助配合国家、省金融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秩序,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的各项工作部署。
(五)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类金融机构和其他地方金融组织的相关监管政策措施,对权限内的金融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拟订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负责对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类基金等进行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信用环境建设,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八)对全市各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金融监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市、县(市 、区)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
(九)实施政府性金融资源配置招投标,统筹政府投融资平台资金募集存放和使用,负责地方金融工作考核。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企业上市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指导、服务全市各类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包括遴选、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教育培训、跟踪服务拟上市企业推进股改、报辅、报会等,引导企业开展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负责服务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负责衔接、服务产业投资基金、证券公司等资本市场相关机构;负责开展资本市场发展相关调查研究。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人民政府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下设市企业上市指导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机关设办公室、金融一科、金融二科、金融三科、监管科等5个内设机构。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市企业上市指导中心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实有人数10名,退休1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收入预算总额26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5万元,其他收入3.96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321.64万元减少56.18万元,减幅21.1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实有人员减少人员及公用经费均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本年减少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支出预算总额265.46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321.64万元减少56.18万元,减幅21.1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实有人员减少人员及公用经费均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本年减少5万元。
按资金性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1.5万元,其他资金支出3.96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321.64万元减少56.18万元,减幅21.1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实有人员减少人员及公用经费均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本年减少5万元。
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5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321.64万元减少56.18万元,减幅21.1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实有人员减少人员及公用经费均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本年减少5万元。
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211.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7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321.64万元减少56.18万元,减幅21.1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实有人员减少人员及公用经费均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本年减少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61.5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5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316.64万元减少55.14万元,减幅17.4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实有人员减少人员及公用经费均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本年减少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23.49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3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劳务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较上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29.08万元减少了5.59万元,减幅19.22%。主要原因为本年减少预算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3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同比减少31.5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同比减少31.5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4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占采购总额的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44万元,占采购总额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6万元,减幅82.4%,主要原因:本年减少设备购置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4年初资产总额13.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8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现有公用车辆0台。2024年初资产总额较上年年初减少2.24万元、减幅13.89%,主要原因为: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资产净值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通过宣传,全民对非法集资政策有更深入了解。非法集资陈案积极化解,新发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相关案件逐年递减;增强企业资本市场意识,直接融资比重提升;监管有序,小贷行业良性发展;促进银行与企业沟通交流,增强银企互信,改善金融信贷环境;引进各类优质金融资源,提升全市金融服务质效,健全金融组织体系。
年度目标:通过宣传,全民对非法集资政策有更深入了解。非法集资陈案积极化解,新发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相关案件逐年递减;增强企业资本市场意识,直接融资比重提升;监管有序,小贷行业良性发展;促进银行与企业沟通交流,增强银企互信,改善金融信贷环境;引进各类优质金融资源,提升全市金融服务质效,健全金融组织体系。
2、长期目标
长期目标1:通过宣传,全民对非法集资政策有更深入了解。非法集资陈案积极化解,新发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相关案件逐年递减;增强企业资本市场意识,直接融资比重提升;监管有序,小贷行业良性发展;促进银行与企业沟通交流,增强银企互信,改善金融信贷环境;引进各类优质金融资源,提升全市金融服务质效,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公用经费控制率≤0%;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会议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变动率≤5%;预算调整率≤5%;结转结余率≤5%;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成率100%;金融服务经济发展完成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带动社会效益良好,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3、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1:通过宣传,全民对非法集资政策有更深入了解。非法集资陈案积极化解,新发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相关案件逐年递减;增强企业资本市场意识,直接融资比重提升;监管有序,小贷行业良性发展;促进银行与企业沟通交流,增强银企互信,改善金融信贷环境;引进各类优质金融资源,提升全市金融服务质效,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公用经费控制率≤0%;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会议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变动率≤5%;预算调整率≤5%;结转结余率≤5%;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成率100%;金融服务经济发展完成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带动社会效益良好,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金融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金融工作的宣传力度,优化全市金融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促进银行与企业沟通交流,互通信息,增强银企互信,改善金融信贷环境。加大上市辅导培育,为企业成功上市扫清障碍;有针对性的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各类资本市场建设培训,提前介入,为企业上市“把脉问诊”,进一步优化上市服务环境。监管有序,地方金融组织良性发展。健全金融组织体系,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3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宣传,全民对非法集资政策有更深入了解,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通过交流学习,提高工作人员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能力。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非法集资的举报奖励。陈案积极化解,新发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相关案件逐年递减。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金融工作的宣传力度,优化全市金融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促进银行与企业沟通交流,互通信息,增强银企互信,改善金融信贷环境。加大上市辅导培育,为企业成功上市扫清障碍;有针对性的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各类资本市场建设培训,提前介入,为企业上市“把脉问诊”,进一步优化上市服务环境。监管有序,地方金融组织良性发展。健全金融组织体系,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处置每年不少于4次;举办银企对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或参加各类各级资本市场建设会议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深入企业调研次数每年不少于4次;开展入企辅导次数每年不少于4次;地方金融组织分类评级每年开展1次;开展调研和招商次数每年不少于4次;按要求建立后备资源库并每年更新;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更加规范,降低金融风险;保障市委、市政府安排布置的工作顺利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办文〔2019〕32号)等文件要求及经验标准。
效益指标:宣传受众群体不断增多,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提高地方金融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助力企业早日登陆资本市场,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办文〔2019〕32号)。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2010305项):反映各级政府举办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提租补贴(2210202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7、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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