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等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促进金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货币政策实施,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协调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随机构和县(市、区)政府做好金融监管,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协调联络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在随金融机构,开展对外金融交流。
(四)协助配合国家、省金融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秩序,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的各项工作部署。
(五)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类金融机构和其他地方金融组织的相关监管政策措施,对权限内的金融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拟订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负责对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类基金等进行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信用环境建设,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八)对全市各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金融监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市、县(市 、区)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
(九)实施政府性金融资源配置招投标,统筹政府投融资平台资金募集存放和使用,负责地方金融工作考核。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人民政府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机关设办公室、金融一科、金融二科、金融三科、监管科等5个内设机构。
2022年新增设一个二级单位即市企业上市指导中心。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市企业上市指导中心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年末实有人数10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07表为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8表为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8.77万元。与2022年度333.26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4.49万元,下降13.3 %,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项目经费支出24.36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88.77万元,与2022年度 333.26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49万元,下降13.3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7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88.77万元,与2022年度333.26 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49万元,下降13.3 %。其中:基本支出253.77万元,占本年支出 87.9 %;项目支出35 万元,占本年支出 12.1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288.77万元。与2022年度328.0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24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项目支出24.36万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88.77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328.01万元减少39.2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项目预算收入24.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328.0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24万元,下降12 %。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项目支出24.3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06万元,占82.4%。主要是用于单位行政运行、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招商引资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33万元,占10.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引进人才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类)16.47万元,占5.7 %。主要是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类)2.91万元,占1%。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6.64 万元,支出决算为28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0.84万元,支出决算为20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84万元,支出决算为2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人员增资追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预算。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43万元,支出决算为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人员医疗保险待缴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95万元,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91万元,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08万元、津贴补贴25.76万元、奖金68.82万元、绩效工资3.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7万元、住房公积金20.39万元。
公用经费2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3万元、印刷费0.5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0.6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0.78万元、工会经费2.93万元、福利费7.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 1.9 万元,支出决算为 0.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1.1 %。较上年0.54万元增加0.24万元,增长44.4%。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控制公务接待业务安排。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增加了企业上市指导中心二级单位,开展企业上市调研活动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收支安排;决算数较上年保持一致的主要原因:本年与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收支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收支安排;决算数较上年保持一致的主要原因:本年与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收支安排。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1.1%,较上年0.54万元增加0.24万元,增长44.4%。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控制公务接待业务安排。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8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与业务相关单位人员,主要是开展考察调研业务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个,10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9.08万元减少3.66万元,降低12.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
项目资金管理比较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合理,年初绩效目标按计划基本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率较高。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预算批复额度内,基本支出资金的使用,能保障单位机关日常工作的高效正常运转;项目支出资金的使用,保障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其他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年度绩效目标设置比较合理,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金融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逐步形成。信贷总量稳定增长。进一步完善信贷监测机制和手段,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把握形势政策要求,通过月调度、季督办、定期通报等形式,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投放的积极性,全年全市贷款新增投放124.86亿元,较去年增长达11.43%。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绩显著。随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保1191笔,金额合计175082.55万元。其中新型政银担在保余额15.98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4亿元的114.14%;担保费收入1180.9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120万元的105.44%。“科技担保贷”累计在保28笔,金额10165万元。已与工行合作“国担快贷”、汇丰银行合作“园区贷”、农商行合作“融合贷”,担保费率0.7%,均为见保即贷。截至目前,“国担快贷”在保72笔,金额324550万元;“园区贷”在保353笔,金额合计14700万元;“融合贷”在保449笔,金额41383万元。小贷公司发展平稳有序。今年,全市小贷公司只有4家小贷公司正常营业,共发放144笔贷款,贷款金额合计47710万元。二是实体企业融资环境持续改善。通过举办金融“早春行”暨重大项目融资对接活动、“政银企”面对面直通车服务活动,搭建政银企“点对点”洽谈平台,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52个重点项目共达成74笔贷款意向协议,授信金额181.33亿元。开展金融服务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召开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座谈会,引导银行机构主动上门对接服务,实行一户一策精准服务,银行机构对商务、农业农村、文旅、科技等部门推送的85家小微企业实现融资58笔,新增贷款2.18亿元。三是企业上市发展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压实各地各部门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责任,全力打造“党委重视、政府狠抓、各方服务”的齐抓共管上市工作局面。组织引导企业参加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湖北周、深交所一对一辅导服务、全省新三板挂牌和北交所上市培训等活动,先后近30次邀请全球上市联盟集团、券商、深交所、上交所、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来随考察我市资本市场,开展“点对点”送政策、送服务活动,为企业“开良方”、“寻良策”,及时协调解决“金种子”“银种子”企业以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上市堵点难点问题。鼓励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制定启动新三板挂牌计划,以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等企业为重点,加强跟踪对接和储备摸排,引导企业抢抓北交所扩容和注册制实行窗口期,争先上市。积极向省局申报“金种子”“银种子”企业,企业存量均达12家,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2023年,随州报证券交易所审核企业1家(毅兴智能,目前已经完成深交所的第一轮问询);报湖北证监局辅导企业3家;新三板企业4家,其中双剑风机和骏峰能源已由基础层成功升至创新层,将于2024年冲刺北交所上市;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12家,“银种子”企业12家。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省级上市“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和其他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梯队上市格局业已形成。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部分项目工作内容无法细化、量化,不能更好的将评价工作应用到实际并制定相应的绩效目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二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相结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科室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细化设置绩效指标值,科学、合理测算预算经费编制,并提供充分的测算依据。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加强项目整体规划及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及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升绩效编制水平。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二、2023年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金融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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