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二)深入贯彻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四)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五)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六)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七)指导协调全市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八)指导和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检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
(九)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设。
(十)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的工作。
(十一)代管市法学会。
(十二)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2.随州市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汇总)2022年度部门
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21.1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65.04万元,下降47.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法智能化项目建设结束,无该项目资金支出。支出总计减少158.3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法智能化项目建设结束,该项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21.1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65.04万元,下降47.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2.01万元,占本年收入95.96%;其他收入29.15万元,占本年收入4.04%。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21.1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减少)158.33万元,增长(下降)18%。其中:基本支出476.74万元,占本年支出66.11%;项目支出244.42万元,占本年支出33.89%。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92.0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822.93万元,下降54.3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且本年度政法智能化项目建设结束,无该项目资金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69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310.8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法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完结,该项目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6%。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7.48万元,下降21.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1.69万元,占69.61%。主要是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支出86.33万元,占12.48%。主要是用于扫黑除恶、司法救助等专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2万元,占5.42%。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32.24万元,占4.66%。主要是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4.24万元,占7.84%。主要是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2.01万元,支出决算为69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81.69万元,支出决算为48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年初预算为86.33万元,支出决算为8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7.52万元,支出决算为3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2.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4.24万元,支出决算为5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4.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6.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6万元,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22万元,下降21.5%。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控制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度本单位未安排出国(境)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74万元,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5.4%。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压缩公车运行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29.51%。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2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于省内城市学习调研及对口业务交流的接待工作,2022年共接待26批次,2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8万元,增长21.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及人员调整,且因专项工作开展需要,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6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保障;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委政法委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33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报、批复等程序完备、合理合规,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各项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并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做到支出为“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的职能服务,保障了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政法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政法专项工作项目资金预算共计176.67万元(包含政法专项工作经费83万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资金38.23万元,卷烟打假及见义勇为资金13.41万元,扫黑除恶专项资金42.03万元),执行数158.19万元(包含政法专项工作经费81.12万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资金38.23万元,卷烟打假及见义勇为资金13.41万元,扫黑除恶专项资金25.43万元),预算执行率89.5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线,实现了“五个不发生”和“四不”工作目标;二是通过专题辅导讲座、警示教育和政治理论测试等方式,各层级组织开展政治轮训学习110余场次,不断筑牢广大政法干警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市“政法讲堂”经验做法被省委政法委推介;三是通过深入开展平安建设13项专项行动,赋能平安随州建设提质提效。先后破获湖北现代农业公司被诈骗案、刘某某被诈骗案等百万元以上电诈案件,全市刑事、治安发案同比分别下降30.7%、1.28%;刑事破案、治安查处同比分别上升120.9%、41.9%;四是深化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严格落实“四级联排”制度,结合全市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充分动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下沉党员、村(社区)干部等各类力量,进村入户全面走访,共排查矛盾纠纷18022件,化解17696件,化解率98.2%,工作成效受到省委平安办的充分肯定。深化“逢四说事、遇事解事”,打造“说事—解事—评事”工作闭环,全市“逢四说事”室月均受理群众诉求1000余件、化解率达96%。
政法智能化建设运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资金共计40万元,用于政法智能化项目的运行维护,实际支付15.73万元,预算执行率39.3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政法云”大数据中心及IT整体运维服务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控、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进一步加强软、硬件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网络安全检查、系统安全检查能力,以保障已建成的政法智能化项目高效、安全、优质运行。二是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建设任务,合理组织各项工作开展建设,在2022年度完成各项预期目标,达到质量要求。实现了全网监测、预警与溯源,进一步完善了全网联动应急响应机制。
涉法涉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涉法涉诉项目资金预算共计114.91万元,其中:涉法涉诉经费9.03万元(审核拨付资金,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司法救助资金105.88万元。执行数为70.5万元,预算执行率61.3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国家司法救助项目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项目实施后,有效帮助了司法过程中的困难群众,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根据受益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受益人员普遍认为该项目实施必要且能带来较好的效益。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对项目资金开支分类需要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遵守《预算法》的规定,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费,加强本单位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支出行为;加强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
2.加强内部控制和项目资金的监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项目实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业务科室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法规。
3.加强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工程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进行分配使用,避免结存大量资金。
本年度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上级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司法救助)资金51.7万元主要成效:及时解决基层经费紧张导致的工作难度,帮助化解信访积案,促使案件当事人及时回归正常生活,为扶危济困、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扫黑除恶)资金25.43万元,主要成效: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案和异地管辖等措施严格依法办案。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年度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无财政专项支出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政治建设,牢牢把准政法工作方向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细则》作为政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
二、构筑严密防线,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
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线,实现了“五个不发生”和“四不”工作目标。随州市成为党的二十大期间全省唯一无进京上访登记的市州,7个集体和10名个人受到省委平安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和省信访联席会议表扬通报。
三、强化打击整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聚焦人民群众对平安品质的更高期待,以梳理排查化解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地生效,有效提升社会治安掌控力。
四、抓好试点建设,奋力争创市域治理示范
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防范化解“五大风险”,深化“五治融合”,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基本解决在县域、重大风险终结在市域。
五、推动良法善治,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法治服务保障行动,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为法治随州建设保驾护航。
六、抓好队伍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政法队伍
大力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市委政法委机关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8.43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得分18.43分,年度绩效目标得分70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本年度收入1270.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6.26万元。支出共计783.77万元,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403.49万元,项目支出380.28万元;预算执行率61.67%。
2.完成的绩效目标。一体化推进疫情防控、维护稳定、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具体来讲:疫情防控坚强有力,政法作为充分彰显;维稳工作扎实有效,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扫黑除恶决战决胜,“六清”任务圆满完成;平安建设持续深化,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加快推进,执法监督有力有效;政法教育整顿全面开展,纪律作风更加过硬。
3.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2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及时调整优化延续项目及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提高了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但部分项目资金仍有较大结余。其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属于延续性项目,如,政法智能化建设部分项目合同未到付款期导致。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加快部分持续性、延续性项目建设进度,交付使用和验收后及时审核拨付相关资金。
附件:2022年度市委政法委部门整体项目自评表(附后)
2022年度市委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单位名称: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填报日期:2023年5月25日 | ||||||||
年度绩效目标1: (70分) | 以实施平安建设“四大工程”为抓手,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四个提升”,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四个增强”,实现社会平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 指标 | 质量指标 | 铁路护路联防 | 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 全市境内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 30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宣传和奖励 | 4个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 完成 | 30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平安法治 随州建设 | 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充实完善工作职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 社会平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 10 | |||
年度绩效目标2: (70分) | 着力破解“入口不利、程序空转、出口不畅”三大难题,实现源头预防,有效化解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
年度 绩效 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 指标 | 质量指标 | 司法救助 | 资金规范管理使用。 | 发放17名救助对象司法救助资金37.2万元。 | 35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信访积案化解 | 化解一批信访积案。 |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35 | |||
年度绩效目标3: (70分) | 大力推动信息化高科技在政法机关各系统领域的应用,实现政法机关网络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增强政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开性,推动全市政法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 |||||||
年度 绩效 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平台建设 | 完成运维中心平台建设 | 完成 | 30 | |||
质量指标 | 政法智能化建设 | 建立符合安全防护等级三级要求的政法大数据,实现政法机关信息资源充分整合和高度共享 | 完成 | 30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政法智能化建设 | 提高政法工作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建设助推平安建设。 | 实现全网监测、预警与溯源,与省委政法委、市直政法部门信息共享。 | 10 | |||
年度绩效目标4: (70分) |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抓好信息情报、危机管控、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综合协调等工作落实,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 | |||||||
年度 绩效 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宣教教育 | 每季度通报1次反邪教形势 | 完成 | 35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反邪教工作 | 完善反邪教机制,厚积的邪教土壤,防控涉邪教问题风险 | 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 35 | |||
总分 | 70 | |||||||
二、2022年度政法专项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得分
市委政法委机关政法专项工作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其中项目决出得分2分,项目管理得分11分,项目绩效得分83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2年政法专项工作项目资金预算共计176.67万元(包含政法专项工作经费83万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资金38.23万元,卷烟打假及见义勇为资金13.41万元,扫黑除恶专项资金42.03万元),执行数158.19万元(包含政法专项工作经费81.12万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资金38.23万元,卷烟打假及见义勇为资金13.41万元,扫黑除恶专项资金25.43万元),预算执行率89.54%。
2.完成的绩效目标。维护稳定、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具体内容:维稳工作扎实有效,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扫黑除恶决战决胜,“六清”任务圆满完成;平安建设持续深化,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加快推进,执法监督有力有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开展,纪律作风更加过硬。
3.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2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及时调整优化延续项目及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提高了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无存在的问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科学设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2.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人员经费预算足额编制,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公用经费,及时跟进单位专项资金保障力度,不足部分及时向财政申请追加,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发挥专项资金应有作用。
附件:2022年度政法专项工作项目自评表(附后)
随州市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日期:2023年6月1日 自评总分:98 单位领导审签:
项目名称 | 政法专项工作经费 | 项目实施单位 |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 |||||||||||
项目主管单位 |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 项目负责人 | 艾伟 | |||||||||||
项目属性 | 1、常年性√ 2、延续性 3、一次性 4、新增性 | |||||||||||||
项目资金 来源 | 中央 (万元) | 省、地 (万元) | 本级 (万元) | 其他 (万元) | 合计 (万元) | 执行数(万元) | 执行率 | |||||||
42.03 | 134.64 | 176.67 | 158.19 | 89.54% | ||||||||||
项目年度目标 | 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改革创新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民主法治、科技创新,以实施平安(综治)建设心脏工程、血管工程、细胞工程、免疫工程“四大工程”为抓手,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四个提升”,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四个增强”,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 |||||||||||||
项目权重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自评分 | 复核分 | 评价标准及依据 | |||||||||
项目决策2分 | 决策依据 | 2 | 2 | 有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或有上级文件或审批报告计2分,没有不得分。 | ||||||||||
项目管理 13分 | 财务制度 | 3 | 2 | 1、单位财务管理制度1分; 2、项目管理制度1分; 3、有制度执行佐证资料1分。没有不得分。 | ||||||||||
组织机构 | 2 | 2 | 有明确的绩效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2分。没有不得分 | |||||||||||
运行监管 | 4 | 3 | 1、运行监管记录3分; 2、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1分。没有不得分。 | |||||||||||
目标申报 | 4 | 4 | 1、项目绩效目标全申报的1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绩效目标规范1分,不规范扣0.5分; 3、按时申报绩效目标计2分,逾期扣1分。 |
项目 绩效 85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 年初指标值 | 年终完成值 | 自评分 | 复核分 |
产出 指标 40分 | 质量指标 30分 | 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 随州境内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 完成 | 15 | ||
建设和谐平安随州 | 随州社会平安稳定,减少赴省进京非访数量,力争实现全省综治优胜市州 | 100 | 15 | ||||
数量指标 10分 | 宣传教育 | 2个以上媒体(随州政法微信公众号,随州 长安网)开辟网上宣传阵地 | 100 | 10 | |||
效益 指标 45分 | 社会效益 45分 | 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 | 持续保持全市良好的社会秩序 | 100 | 20 | ||
基层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 | 随州社会平安稳定,力争实现全省综治优胜市州 | 100 | 20 | ||||
法学会工作 | 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参与普法宣传和法学教育 | 100 | 5 | ||||
合计 | 85 | 85 | 85 |
三、2022年度政法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2022年度市委政法委机关政法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自评得分85分,其中项目决出得分2分,项目管理得分11分,项目绩效得分72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2年,市财政预算政法智能化建设运维项目资金共计40万元,用于政法智能化项目的运行维护,实际支付15.73万元,预算执行率39.32%。
(2)完成的绩效目标。完成政法智能化运维服务后续运维支出,达成预期目标的100%,实现了全网监测、预警与溯源,进一步加强设备管控、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进一步加强软、硬件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网络安全检查、系统安全检查能力。
3.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由于运维费用上一年度已通过政法信息化建设资金支付部分资金,本年度预算资金未使用完。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通过绩效评价,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项目绩效指标设计需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指标设计多为定性指标,缺乏定量指标;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在项目管理方面,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性有待完善,具体项目支出有待科学规划。下一步,在年度预算绩效申报时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并通过完善制度管理来协调项目建设,保证项目长远目标的贯彻执行和预定目标的实现。
附件:2022年度政法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1.基本情况
(1)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按照省委政法委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实施“1234”工程,即:建设一张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随州市政法综合信息网,建立政法数据中心和集维稳中心、综治中心、网格中心、视频会议、指挥调度等为一体的多功能应急指挥平台,积极配合对接省委政法委信息系统,打造随州特色的政法业务支撑体系、政法为民服务支撑体系和安全运维体系,全力推动政法机关网络互通、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2)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市财政预算政法智能化建设项目资金共计40万元,用于政法智能化项目的运行维护,实际支付15.73万元,用于市政法信息化建设整体运维工作。
2.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建立评价小组。针对该项目实际情况,由市委政法委机关组织绩效评价小组,具体实施评价工作,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的收集、核实等工作。
②设计评价方案。评价团队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合理确定绩效评价的目标,并构建绩效评价框架,具体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及评价方法等。
③汇总整理资料。项目评价团队将所提交的资料、数据进行整理,并归纳总结,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组织实施
在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管理中,采用绩效指标打分法。
(3)分析评价
①根据现场考评工作获得的信息资料,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
②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4)撰写报告阶段
在充分交换意见并作必要的修改后,撰写正式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市财政预算政法智能化建设运维项目资金共计40万元,用于政法智能化项目的运行维护,实际支付15.73万元,预算执行率39.32%。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政法云”大数据中心及IT整体运维服务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控、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进一步加强软、硬件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网络安全检查、系统安全检查能力,以保障已建成的政法智能化项目高效、安全、优质运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建设任务,合理组织各项工作开展建设,在2022年度完成各项预期目标,达到质量要求。实现了全网监测、预警与溯源,进一步完善了全网联动应急响应机制。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随州市政法机关安全运维支撑体系项目包含安全管理系统(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数据安全和应用安全)和运维服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制度、流程、组织、队伍、技术和对象等方面),建设完成后实现了与省委政法委、市直政法部门的信息无障碍对接共享。
随州市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日期:2023年6月1日 自评总分:82 单位领导审签:
项目名称 | 政法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 项目实施单位 |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 |||||||||||
项目主管单位 |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 项目负责人 | 艾伟 | |||||||||||
项目属性 | 1、常年性√ 2、延续性 3、一次性 4、新增性 | |||||||||||||
项目资金 来源 | 中央 (万元) | 省、地 (万元) | 本级 (万元) | 其他 (万元) | 合计 (万元) | 执行数(万元) | 执行率 | |||||||
40 | 40 | 15.73 | 39.32% | |||||||||||
项目年度目标 | 随州政法委通过几年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应急指挥大厅、信息中心、云计算、云存储、安全运维体系都已经投入使用,按照后期拓展建设整个网络构架还将横向联通公检法司安等政法部门,纵向联通县(市、区)、镇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法资源平台。目前随州政法委的信息化建设正朝向智慧政法方向发展演进,在项目建设的同时,为加强设备管控、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日常运行维护、网络安全检查、系统安全检查等工作必须同步,以保障系统高效、安全、优质的运行。 | |||||||||||||
项目权重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自评分 | 复核分 | 评价标准及依据 | |||||||||
项目决策2分 | 决策依据 | 2 | 2 | 有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或有上级文件或审批报告计2分,没有不得分。 | ||||||||||
项目管理 13分 | 财务制度 | 3 | 2 | 1、单位财务管理制度1分; 2、项目管理制度1分; 3、有制度执行佐证资料1分。没有不得分。 | ||||||||||
组织机构 | 2 | 2 | 有明确的绩效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2分。没有不得分 | |||||||||||
运行监管 | 4 | 3 | 1、运行监管记录3分; 2、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1分。没有不得分。 | |||||||||||
目标申报 | 4 | 4 | 1、项目绩效目标全申报的1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绩效目标规范1分,不规范扣0.5分; 3、按时申报绩效目标计2分,逾期扣1分。 |
项目 绩效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 年初指标值 | 年终完成值 | 自评分 | 复核分 |
产出 指标 27分 | 质量指标 12分 | 全面安全运维管理 | 实现24小时响应制度 | 完成 | 12 | ||
数量指标 15分 | 运维中心建设 | 建成运维中心并投入使用 | 完成 | 5 | |||
运维人员 | ≥2 | 2人 | 10 | ||||
效益 指标 35分 | 社会效益 35分 | 突发事件应急策略 | 安全运维响应到位 | 完成 | 20 | ||
系统安全运维 | 系统正常使用 | 完成 | 15 | ||||
服务满意度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分 | 系统使用者满意度 | 满意度≥90% | 完成 | 10 | ||
合计 | 72 | 72 | 72 |
四、2022年度涉法涉诉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得分
市委政法委机关涉法涉诉项目自评得分91分,其中项目决出得分2分,项目管理得分11分,项目绩效得分7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2年涉法涉诉项目资金预算共计114.91万元,其中:涉法涉诉经费9.03万元(审核拨付资金,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司法救助资金105.88万元。执行数为70.5万元,预算执行率61.35%。
2.完成的绩效目标。通过司法救助,着力解决了一大批“执行难”案件,因法院执行的法律手段已经穷尽,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生活特别困难,通过司法救助为申请救助案件的农民工、残疾人、退休职工、低保和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了司法保障。
3.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2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及时调整优化延续项目及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提高了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但部分项目资金仍有较多结余。其主要原因:司法救助资金,中央转支付的专项资金比较充足,且使用有严格的程序规定,资金结余较多。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方面,加强与市财政预算部门协调,适度调整市本级司法救助、扫黑除恶项目资金预算收入,从而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另一方面,加强对市、县两政法相关部门申报司法救助工作的督办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立项目的: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的一种救助措施。
年度绩效目标:国家司法救助项目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涉法涉诉项目资金预算共计114.91万元,其中:涉法涉诉经费9.03万元(审核拨付资金,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司法救助资金105.88万元。执行数为70.5万元,预算执行率61.35%。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客观、公正、独立的第三方进行绩效跟踪评价,全面了解市委政法委负责立项,组织实施的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能按期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能实现,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项目纠偏提供依据,为今后区政法委实施类似项目,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提供参考依据。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涉法涉诉项目资金预算共计114.91万元,其中:涉法涉诉经费9.03万元(审核拨付资金,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司法救助资金105.88万元。执行数为70.5万元,预算执行率61.35%。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国家司法救助项目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后,有效帮助了司法过程中的困难群众,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受益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受益人员普遍认为该项目实施必要且能带来较好的效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对项目资金开支分类需要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遵守《预算法》的规定,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费,加强本单位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支出行为;加强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
2.加强内部控制和项目资金的监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项目实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业务科室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法规。
3.加强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工程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进行分配使用,避免结存大量资金。
随州市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日期:2023年6月1日 自评总分:91 单位领导审签:
项目名称 | 涉法涉诉资金(包含司法救助) | 项目实施单位 |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 |||||||||||
项目主管单位 |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 项目负责人 | 艾伟 | |||||||||||
项目属性 | 1、常年性√ 2、延续性 3、一次性 4、新增性 | |||||||||||||
项目资金 来源 | 中央 (万元) | 省、地 (万元) | 本级 (万元) | 其他 (万元) | 合计 (万元) | 执行数(万元) | 执行率 | |||||||
105.88 | 9.03 | 114.91 | 70.5 | 61.35% | ||||||||||
项目年度目标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着力破解“入口不利、程序空转、出口不畅”三大难题,加强源头预防,有效化解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
项目权重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自评分 | 复核分 | 评价标准及依据 | |||||||||
项目决策2分 | 决策依据 | 2 | 2 | 有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或有上级文件或审批报告计2分,没有不得分。 | ||||||||||
项目管理 13分 | 财务制度 | 3 | 2 | 1、单位财务管理制度1分; 2、项目管理制度1分; 3、有制度执行佐证资料1分。没有不得分。 | ||||||||||
组织机构 | 2 | 2 | 有明确的绩效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2分。没有不得分 | |||||||||||
运行监管 | 4 | 3 | 1、运行监管记录3分; 2、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1分。没有不得分。 | |||||||||||
目标申报 | 4 | 4 | 1、项目绩效目标全申报的1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绩效目标规范1分,不规范扣0.5分; 3、按时申报绩效目标计2分,逾期扣1分。 |
项目 绩效 85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 年初指标值 | 年终完成值 | 自评分 | 复核分 |
产出 指标 55分 | 质量指标35分 | 司法救助资金规范使用 | 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到位 | 完成 | 20 | ||
司法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 司法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完成 | 10 | ||||
数量指标20分 | 信访积案化解 | 积极化解一批信访积案 | 完成 | 10 | |||
司法救助 | 司法救助30余人计75万元 | 80.13% | 8 | ||||
效益 指标 30分 | 社会效益30分 | 信访积案化解 | 着力解决一大批“执行难”案件 | 完成 | 20 | ||
有效帮助司法救助申请人解决生活困难 | 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 完成 | 10 | ||||
合计 | 85 | 85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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