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与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情况的报告;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随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财务会计科、归集执法科、个贷管理科、内审稽核科、信息管理科、直属营业部、广水办事处、随县办事处等9个内设科室。单位从业人员41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1444.71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收入较上年1311.62万元增加133.09万元、增长10.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心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装修费用及其相关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1444.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住房保障支出1369.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6万元;按支出性质和用途分类,基本支出722.01万元、项目支出722.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637.41万元、公用支出84.6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较上年预算增加133.09万元、较上年增长10.15%,支出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运营专项费用中增加了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及购置配套办公设备等费用;二是单位新进在编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三是按照市机要部门要求,新增公积金信息系统国产化开发的专项项目资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1444.71万元,较上年增加133.09万元,较上年增长10.1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及购置配套办公设备等费用;二是单位新进在编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三是按照市机要部门要求,新增公积金信息系统国产化开发的专项项目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4.6万元,明细如下:办公及印刷费4.7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15万元、福利费24.9万元、日常维修费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工会经费1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6万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22年预算82.1万元增加2.5万元、增加3.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增加,使得工会经费、福利费预算支出随之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19.1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金额316.04万元、份额占比99.04%,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06万元、份额占比0.96%。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6万元、工程预算58.74万元、服务预算248.5万元。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较上年预算金额增加319.1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3373.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78万元,固定资产2936.82万元,无形资产361.1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类2686.5万元(房屋面4474.76㎡),通用设备221.43万元,公务用车(2辆)净值为0.05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类28.84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形资产主要是信息数据软件,净值为361.1万元。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减少204.09万元,减少5.38%。其中:流动资产294.71万元,较上年增加52.03万元、增加21.4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按合同规定预付部分软件开发费用;二是2022年末结余资金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固定资产2936.82万元,较上年减少66.75万元,减少2.22%;无形资产361.1万元,较上年减少189.37万元,减少34.4%,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因累计折旧和摊销。在建工程0元,同比上年没有变化。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5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减少1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对比上年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费0.9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同比减少43.75%,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其他公积金中心同行来中心业务交流的次数会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费4.60万元,比上年减少0.10万元、同比减少2.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对比上年没有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注:本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住房民生保障职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以人为本、防范风险、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创新发展”,努力扩大制度覆盖面,增强公积金惠民力度,提升资金安全运营能力,持续提高服务效能,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年度目标为加大住房民生保障的力度,认真落实好职能职责,计划全年新增缴存职工0.5万人;新增归集额14亿元;新增公积金提取额6亿元;新增公积金贷款额6亿元;实现增值收益0.6亿元;严格控制公积金资金风险和信息安全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全年不发生1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事故;大力提升公积金服务满意度,确保办事群众对公积金中心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长期目标1:长期目标为进一步强化住房民生保障职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以人为本、防范风险、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创新发展”,努力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增强公积金惠民力度,提升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营能力,持续提高服务效能,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未来三年,全市新增公积金缴存人数≥1.5万人;新增归集额≥42亿元;新增公积金提取额≥18亿元;新增公积金贷款发放额≥18亿元;公积金资金安全无重大事故;公积金信息安全无重大事故。指标设立依据是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及公积金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未来三年,全市实现公积金增值收益1.8亿元。指标设立依据是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3、年度目标1:加大住房民生保障的力度,认真落实好中心职能职责,计划全年新增缴存职工0.5万人;新增归集额14亿元;新增公积金提取额6亿元;新增公积金贷款额6亿元;实现增值收益0.6亿元;严格控制公积金资金风险和信息安全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全年不发生1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事故;大力提升公积金服务满意度,确保办事群众对公积金中心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新增公积金缴存人数≥0.5万人;新增归集额≥14亿元;新增公积金提取额≥6亿元;新增公积金贷款发放额≥6亿元;公积金资金安全无重大事故;公积金信息安全无重大事故。指标设立依据是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及公积金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全年实现公积金增值收益≥0.6亿元。指标设立依据是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项目
1、“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项目主要内容是:完成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所发生的专项支出。包括:⑴办公费:各业务场所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耗材,订阅《湖北建设年鉴》、《住房公积金研究》、《统计年鉴》等工具书;⑵印刷费:用于印发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资料、办事指南、印制凭证、复印业务办理资料等;⑶手续费:用于支付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登记证费用;⑷邮电费:邮寄职工贷款资料、催缴、催建函等;⑸培训费:用于部监管司和省监管处组织的业务培训,省建设厅安排的普法培训等;⑹委托业务费:档案整理费、公积金业务宣传策划费、法律服务费等;⑺到账提醒及催缴还贷提醒短信费;⑻9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费用;⑼政务中心窗口人员经费;⑽专项审计及省住房公积金协会会费;⑾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等费用。2023年预算安排181.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健康有序运转。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全年新增公积金缴存人数≥0.5万人;新增归集额≥14亿元;新增公积金贷款发放额≥6亿元。指标设立依据是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及公积金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全年实现公积金增值收益额≥0.6亿元。指标设立依据是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运维费”项目
1、“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运维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为保证各服务网点正常运行所发生的专项支出。包括:⑴业务大厅水费:包括中心、广水办、随县办业务大厅、机房、档案室等场所水费;⑵业务大厅电费:包括中心、广水办、随县办业务大厅、机房、档案室等场所电费;⑶物业管理费:包括中心、广水办、随县办业务用房的物业管理及维护、环卫、保安等费用;⑷其他费用:职工停车费、消防费。2023年预算安排57.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住房公积金各营业业务大厅正常运转。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公积金内部服务规范。
(三)“信息网络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
1、“信息网络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优化维护公积金信息网络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所发生的专项支出。包括:⑴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评测、17条专线服务费;⑵机房设备维护费;⑶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维护费;⑷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维护费;⑸12329省级服务平台坐席服务费。2023年预算安排17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强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确保各营业网点的信息系统、机房等安全稳定运转。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公积金系统功能性满足业务运行需要。公积金系统可靠性满足业务运行需要。指标设立依据是公积金行业标准。
(四)“信息安全升级及国产化”项目
1、“信息安全升级及国产化”项目主要内容是:对公积金信息安全设备进行更新升级及国产化适配开发所发生的专项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15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对公积金信息安全进行升级,以及国产化适配开发:引进数据库热备份技术,保障公积金数据安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公积金资金安全无重大资金安全事故;公积金信息安全无重大信息安全事故,指标设立依据是公积金行业标准。
(五)“一事联办接口构建费”项目
1、“一事联办接口构建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开发省市一事联办平台及公积金数据共享系统接口所发生的专项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7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开发省市一事联办平台,打通各系统的信息壁垒,做好住建部、省数据共享及征信数据迁移,实现大数据信息共享。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一事联办平台及数据共享系统开发完成率≥5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住建厅2023年工作要求。
(六)“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及配套”项目
1、“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及配套”项目主要内容是:对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进行装修改造,以及购置室内办公设备所发生的专项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8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随县办事处业务用房办公使用正常、室内环境舒适、服务设施完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业务用房装修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单位2023年工作计划。业务用房功能性满足办公需求、公积金业务服务质量有进一步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公积金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为缴存职工提供温馨、舒适的办事环境,提供一站式服务,力争达到零投诉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四)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保障住房公积金运营及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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