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具体承担抽查、核实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评价、信息披露及相关核查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是随州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于2021年12月成立。2023年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包括: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全部收入和支出。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构成为:综合办公室、信息科、核查科。事业编制人数5人,聘用1人,实有6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74.0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因单位新成立,无上年预算数作对比,故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总计74.06万元,比上年47.74万元增加26.32万元,增幅55.13%。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增加原因是新增2名人员编制。
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1.06万;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项目运行支出40万元。
按资金性质分:财政拨款支出74.0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4.06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万元。因单位新成立,无上年预算数作对比,故无增减变动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我单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我单位公用经费为3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1.89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费用0.9万元。因单位新成立,无上年预算数作对比,故无增减变动情况。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8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因单位新成立,无上年预算数作对比,故无增减变动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我单暂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6万元。因单位新成立,无上年预算数作对比,故无增减变动情况。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单位新成立,无上年预算数作对比,故无增减变动情况。
第三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预算安排和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
整体绩效目标:长期目标为以服务发展为动力,稳步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以深化改革为目的,信息化建设呈现新局面。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逐一排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违约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
年度目标1:中心网络平台建设与提升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数量)+质量指标(加大医保电子凭证和医保移动支付推广力度),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医保信息化、标准化、电子化、智能化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年度目标2:在全市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保障基金安全,确保业务正常开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数量指标(日常巡查),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及运行经费项目
1、“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及运行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保障业务科室工作的正常开展。2023年预算安排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年度各项考核达到预期。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质量指标:保证医保信息平台运行平稳、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得到进一步提升,宣传及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为工作重点,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市医保信息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核查力度,促进医保领域风气、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得到进一步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承担临时性工作任务的零星拨款收入。
3、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应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采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反映医保基金核算、参保登记、转移接续等经办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基本支出:指用于医疗保障局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医疗保障局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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