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1-2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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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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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具体负责查处演出、娱乐、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查处体育市场领域的违规行为;负责旅游经营单位、导游人员的监督检查,受理、调查、处理游客投诉案件,并对违规旅行社、导游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查处全市破坏文物建筑,损坏文物,文保单位馆藏文物流失,违法违章考古勘探和发掘,违法违规购销文物等行为。负责查处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负责查处文物设计施工单位在古建筑修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协调跨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和大案要案的查处;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及业务培训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任务;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等任务。

二、基本情况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建于2020年4月(随编发[2020]1号),隶属于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内设办公室、一大队,核定人员编制14名,现有干部职工14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417.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62万元,减少7.65%,原因:压缩开支。其中:经费拨款213.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42万元,减少7.94%,原因:压缩开支;其他收入204.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1万元,减少0.84%,原因:压缩开支。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417.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62万元,减少7.65%,原因:压缩开支。

按功能分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6.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32万元,减少8.12%,原因:压缩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3万元,增加9.14%,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人员调整;医疗卫生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4万元,减少11.27%,原因:压缩开支;住房保障支出14.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8万元,减少12.27%,原因:压缩开支。  

按经济分类,支出预算总额417.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49万元,减少7.62%,原因:压缩开支。工资福利支出371.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02万元,增加5.99%,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46.14万,与上年相比减少43.09万元,减少45.83%,原因:节约开支。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213.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18.42万元,减少7.94%,原因:节约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上年一致。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上年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2.21万元,其中:办公费3.49万,印刷费0万,水费万,电费0万,邮电费1.5万,物业管理费0万,差旅费1.97万,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委托业务费0.96万,公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会议费0万,培训费0万,工会经费3.5万,福利费6.79万,维修(护)费0万,其他交通费用0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办公设备购置0万;与去年的预算数减少1.66万元,减少6.95%,原因:节约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万元,占采购总额的100%。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3万元。与去年的预算数相比减少4万元,减少57.14%。主要原因:部分金额的开支按规定不需要在招投标中心采购,可直接在网上商城上自行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年初资产总额41.28万元,上年是61.5万元,减少20.22万元,减少32.88%,原因是计提折旧造成的。其中:流动资产2023年初0.05万元,上年初18.97万元,减少18.92万元,减少99.74%,原因是因为财政应返还额度清零了固定资产原值2023年初96.64万元,上年初94.77万元,增加1.87万元,增加比例1.97%,原因是因为购置了部分资产。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万元,比上年减少1.18万元,同比减少28.23%,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1.01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费用,压减支出。

公务接待费0.65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同比减少20.73%,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加强监管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年度目标为加强监管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2、长期目标1:加强监管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1:产出数量指标,在职人员控制率,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产出指标2:产出质量指标,绩效目标的合理性,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产出指标3:产出进度指标,预算的完整性,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效益指标2:社会效益指标,净化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效果指标,通过调查,人民满意度达到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3、年度目标1:加强监管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具体指

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1:产出数量指标,在职人员控制率,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产出指标2:产出质量指标,绩效目标的合理性,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产出指标3:产出进度指标,预算的完整性,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效益指标2:社会效益指标,净化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效果指标,通过调查,人民满意度达到98%,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扫黄打非”工作保障经费

1)“扫黄打非”工作保障经费主要内容是:1、、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对“扫黄打非”工作的统一要求,更有效的加强我市“扫黄打非”工作的监管等费用。2023年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更好保障“扫黄打非”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1:产出数量指标,加强监管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产出指标2:产出质量指标,开展专项行动,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净化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2、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经费

1)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经费主要内容是:1、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足额保障日常办公、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执法用车等经费。2023年预算安排172.75万元,其中:172.75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更好保障文化市场监管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1:产出数量指标,加强监管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产出指标2:产出质量指标,开展专项行动,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净化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  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8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9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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