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统计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3-01-29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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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统计局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审批市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或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收集、整理外省市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外省市间的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统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另核定机关“以钱养事”岗位1个。现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19名,“以钱养事”人员1名,退休人员6名,内设11个科(室)。直属事业单位2个: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市普查中心,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为参公单位,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4名;市普查中心为参公单位,编制3名,实有在职人员1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统计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随州市统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747.5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4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47.54万元。与2022年预算收入总额787.17万元减少了39.63万元,减少5.03%,主要原因是本年结转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另二级单位实有人数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预算支出总额747.5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统计信息事务)434.52万元、专项统计业务38万元、专项普查活动10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32.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1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0.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62万元、住房公积金53.43万元、提租补贴5.84万元。比2022年预算支出总额787.17万元减少了39.63万元,减少5.03%,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减少,二级单位实有人数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随州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747.54万元,比2022年度随州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57.17万元减少了9.63万元,减少1.27%。主要原因是本年结转资金支出未列入预算,且二级单位实有人数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随州市统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随州市统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3.24万元。比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7.15万元减少3.91万元,减少5.82%。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和实有人员减少。

其中办公费12.76万元,比上年19.59万元减少6.83万元,减少34.86%,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和实有在职人员减少;水电费3.29万元,比上年3万元增加0.29万元,增加9.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实际开支预计,增加了水电费预算;邮电费4万元,比上年1万元增加3万元,增加300%,主要原因是本年删减了其他科目支出,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该项支出;物业管理费0.25万元,比上年0.2万元增加0.05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城区垃圾处理费金额增加;维修(护)费2万元,比上年0.5万元增加1.5万元,增加300%,主要原因是本年删减了其他科目支出,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该项支出;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2.26减少1.76万元,减少77.88%,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支出情况,继续压减三公支出。劳务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代理记账等劳务支出,删减了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7.47万元,比上年5.75万元增加1.72万元,增加29.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规定工会福利支出规定,按标准增加了预算;福利费1.89万元,比上年3.69万元减少1.8万元,减少48.78%,主要原因是将消费扶贫开支部分预算到工会经费科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2.25万元增加0.75万元,增加3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开展大型普查项目,公务出行活动增加;其他交通费用21.25万元,比上年21.36万元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3万元,比上年3.35万元增加1.48万元,增加44.18%,主要原因本年度宣传费用等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5万元,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85.65万元减少44.65万元,减少52.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采购需求减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统计局2023年年初余额总计74.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72.42万元、无形资产1.65万元,较上年148.95万元减少74.88万元,减少50.2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零余额年底全部核销,无流动资产。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统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5万元,比上年4.51万元减少1.01万元,同比减少22.39%,主要原因是:本年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工作计划。

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2.26减少1.76万元,减少77.88%,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支出情况,继续压减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2.25万元增加0.75万元,增加3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开展大型普查项目,公务出行活动增加。


第三部分  随州市统计(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备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干部能力水平提升,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持续优化统计服务。年度目标为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确保普查高质量。稳妥推进统计电子台账工作。做优统计服务。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2、长期目标1:.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干部能力水平提升,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持续优化统计服务.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4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统计基层培训≥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编印统计年鉴≥300本,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编印统计月报和领导手册≥300册,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培训≥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数据质量评估≥4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年度各项工作考核获得良好及以上等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随州市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及时开展,预算充分,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1: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确保普查高质量;稳妥推进统计电子台账工作;做优统计服务;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4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统计基层培训≥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编印统计年鉴≥300本,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编印统计月报和领导手册≥300册,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培训≥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数据质量评估≥4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年度各项工作考核获得良好及以上等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随州市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及时开展,预算充分,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随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1、“随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内容是: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创新驱动发展、绿色低碳发展和数字经济发展等新进展,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2023年预算安排100万元,其中: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对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和普查。旨在全面准确反映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产品产量和服务活动。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摸清我市经济发展家底、精准研判我市经济发展大势,为市委、市政府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准确、科学的决策部署依据。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选取≥1个有代表性的镇(办)或社区(村委会),对普查重要环节进行演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普查宣传≥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单位清查覆盖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入户登记覆盖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业务培训≥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普查数据产品的利用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主要普查数据产品得到社会认可,没有产生不良影响,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随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1.“统计专项经费”主要内容是:保障各统计专业业务工作正常开展需要。包括年鉴、月报、领导手册编印;统计人员会议和培训;社情民意调查;办公设施更新维护;统计宣传和执法检查;统计信息化建设;乡镇考核评价;人口抽样调查;四上企业成长工程;投入产出调查;GDP核算。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深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进重大普查工作,积极创新数库智库建设,主动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不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统计数据真实性、统计服务针对性、统计工作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印制统计年鉴≥500本,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印制领导手册≥600本,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印制统计月报≥2500册,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数据质量核查≥4次;组织召开统计会议和统计培训≥4次;统计信息化建设达到省局标准,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经济形势调研≥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开展乡镇考核评价工作配合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开展有意义有实效的年度统计宣传日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提高社会关注度和认可度。,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市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 、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休人员的支出、退休人员统筹外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统计局用于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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