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2-0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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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法规及各类标准,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激发企业活力。

(二)对全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进行研究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对中小商贸流通行业整体运行情况及相关业务信息进行搜集、整理与发布。

(三)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市场开拓、投资融资、科技应用、管理创优、信息咨询、文化创建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经营成果统计和信用评价。提供中小商贸流通行业人力资源培训和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推动服务机构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其开展业务活动,提高服务水平。

(四)承担以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名义主办(参加)的各类重大贸易活动、境内外重大展会和招商活动的会务、展务工作。

(五)提供外派劳务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联络外派企业、外经公司;提供外派劳务的宣传、招收和培训服务工作;督促外派企业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负责随州市外派劳务市场的协调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市商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核定公益一类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实有人数5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收入66.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64.2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37.79万元增加28.46万元,增加75.31%。主要原因为新增人员导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6.25万元,比上年37.79万元,增加28.46万元,增加75.31%。主要原因:2023年本单位人员新增一人。

按照资金性质划分,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21万元,比上年37.79万元,增加26.42万元,同比增加69.91%。主要原因:2023年本单位人员新增一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0万元无变化。

3.上年结转单位资金2.04万元,比上年度0万元增加2.04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上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万元,比上年4.18万元,增加2.62万元,增加62.68%,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13万元,比上年1.93万元,增加1.2万元,增加62.18%,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32万元,比上年27.95万元,增加22.37万元,增加80.0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比上年3.73万元,增加2.27万元,增加60.8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61.13万元,比上年34.79万元,增加26.34万元,同比增加75.71%,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新增一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2万元,比上年3万元增加2.12万元,同比增加70.67%,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新增一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比上年0万元无变化。

4.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上年0万元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6.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37.79万元增加28.4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31%,主要原因为新增人员导致。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本年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本年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度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5万元,其中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福利费2.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3万元增加了2万元,同比增加66.67%。主要原因为新增人员导致。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日,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50万元,同比减少65.73万元,减少  93%,主要是流动资产减少。其中:流动资产0.18万元,与上年69.63万元相比减少65.13万元,降幅93.54%,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收回资金导致;固定资产净值4.32万元(原值5.12万元,累计折旧0.80万元),其中通用及家具类净值0.65万元,与上年4.92万元相比减少0.6万元,减幅12.20%,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导致。

二、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9万元,比上年1.6万元减少0.7万元,同比减少43.7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0.36万元减少0.3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未安排因公出国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0.24万元减少0.24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与上年1万元减少0.1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备注: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法规及各类标准,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激发企业活力;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市场开拓、投资融资、科技应用、管理创优、信息咨询、文化创建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经营成果统计和信用评价。提供中小商贸流通行业人力资源培训和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推动服务机构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其开展业务活动,提高服务水平;年度目标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法规及各类标准,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激发企业活力;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市场开拓、投资融资、科技应用、管理创优、信息咨询、文化创建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经营成果统计和信用评价。提供中小商贸流通行业人力资源培训和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推动服务机构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其开展业务活动,提高服务水平;

2、长期目标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法规及各类标准,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激发企业活力;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市场开拓、投资融资、科技应用、管理创优、信息咨询、文化创建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经营成果统计和信用评价。提供中小商贸流通行业人力资源培训和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推动服务机构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其开展业务活动,提高服务水平,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不超过66.25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定性随州市商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管理等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依据;

3、年度目标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法规及各类标准,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激发企业活力;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市场开拓、投资融资、科技应用、管理创优、信息咨询、文化创建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经营成果统计和信用评价。提供中小商贸流通行业人力资源培训和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推动服务机构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其开展业务活动,提高服务水平,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不超过66.25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定性随州市商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管理等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依据;

2023年随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根据部门主要职责编制,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为确保商务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支出效果和资金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预算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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