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3-09-22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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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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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对曾都区、高新区及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大气、水(含地下水)、土壤、噪声、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要素开展监测、调查评价、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报告;

(2)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高新区分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一般环境应急监测等工作;

(3)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1978年经随革[1978]78号文批准成立,为“随州市环境监测站”,行政隶属原随州市环境保护局。2007年4月,根据鄂编函[2007]20号文件精神,原“随州市环境监测站”更名为“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调整为省市双重管理,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年,随州市政府批准成立随州市辐射环境管理站,与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批准编制28个,其中省编8个,地方编制20个。

根据市编办《关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更名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随编办发[2020]14号)文件要求,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随州市辐射环境管理站)更名为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随州市辐射环境管理站),为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我站于2020年7月1日由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更名为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现为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人员编制15名,截至2022年年底实有人数18人、退休人数7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7表为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8表为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93.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5.66万元,增长32.2 %,主要原因是2021年环保机构垂直改革,原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拆分成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和省生态环境厅随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两个单位。我站事权范围进行了明确,监测任务有所增加,预算一体化中项目经费数也相应增加。2021年预算人员经费11人,2022年我站招聘四人,达到足额编制,人员工资经费增加且2022年中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发生变动,用于缴纳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应人员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57.5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1.32万元,增长3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48万元,占本年收入7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48.19万元,占本年收入13.5%;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39.86万元,占本年收入11.1%。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85.0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9.2万元,增长39.6%。其中:基本支出275.75万元,占本年支出71.6%;项目支出109.32万元,占本年支出2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3.4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4.03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2021年环保机构垂直改革,原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拆分成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和省生态环境厅随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两个单位。我站事权范围进行了明确,监测任务有所增加,预算一体化中项目经费数也相应增加。2021年预算人员经费11人,2022年我站招聘四人,达到足额编制,人员工资经费增加且2022年中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发生变动,用于缴纳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应人员经费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48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20.0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环保机构垂直改革,原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拆分成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和省生态环境厅随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两个单位。我站事权范围进行了明确,监测任务有所增加,预算一体化中项目经费数也相应增加。2021年预算人员经费11人,2022年我站招聘四人,达到足额编制,人员工资经费增加且2022年中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发生变动,用于缴纳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应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持平。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6%。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4.03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2021年环保机构垂直改革,原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拆分成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和省生态环境厅随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两个单位。我站事权范围进行了明确,监测任务有所增加,预算一体化中项目经费数也相应增加。2021年预算人员经费11人,2022年我站招聘四人,达到足额编制,人员工资经费增加且2022年中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发生变动,用于缴纳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应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8万元,占8%。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7.82万元,占2.8%。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238.02万元,占84%。主要是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大气支出和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5.05万元,占5.3%。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及提租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8.01万元,支出决算为28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5%。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21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06万元,支出决算为1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财政局追补2021-2022年度大调标配套养老保险费1万元【鄂财预发〔2022〕5号】,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23)1.32万元【随财非税〔2022〕1号】。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38万元,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财政局追补2021-2022年度大调标配套医疗保险费0.43万元【鄂财预发〔2022〕5号】。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环保专项经费为市财政局年中追加的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6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财政局追补2021-2022年度大调标基本工资6.47万元【鄂财预发〔2022〕5号】,2022年第一季度增资、职业年金做实、退休一次性补助31.82万元【鄂财预发〔2022〕5号】,2022年第一季度新进人员公用经费4万元【随财预发〔2022〕1号】,2020年事业退休人员绩效奖励2万元【随财预发〔2021〕1号】,事业在职绩效奖励12万元【随财预发〔2021〕1号】,2022年第三季度增人增资、职业年金做实、退休一次性补贴2.2万元【随财预发〔2022〕1号】,2022年第四季度增人增资、职业年金做实、退休一次性补贴4万元【随财预发〔2022〕1号】。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验室能力建设经费为市财政局年中追加的预算。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排污费费改税补助为市财政局年中追加的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财政局追补2021-2022年度大调标配套公积金0.78万元【鄂财预发〔2022〕5号】。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46万元,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45万元、津贴补贴13.49万元、奖金35.4万元、绩效工资31.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4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9万元、住房公积金18.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9万元,退休费4.21万元。

公用经费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6万元、咨询费0.36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07万元、维修(护)费0.01万元、劳务费3.19万元、工会经费4.42万元、福利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7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55%。较上年增加2.21万元,增长157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预发[2022]44号,按照财政部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暨严控一般性支出工作部署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苦日子”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进一步强化公务车运行维护保养,公务用车年久失修且使用频率高,从而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保养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较上年增加2.21万元,增长1578.6%。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进一步强化公务车运行维护保养,公务用车年久失修且使用频率高,从而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保养费用。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车辆保险费、维修(护)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是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8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资金使用规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率较高。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预算批复额度内,基本支出资金的使用,能保障单位日常工作的高效正常运转;项目支出资金的使用,保障了环境业务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年度绩效目标设置比较合理,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环境业务监测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万元,执行数为39.86万元,完成预算92.7%。

主要产出和效益:平安建设工作深入扎实,精神文明建设见成效,有效保障了站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上级交办的突发性任务,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财政预算的项目支出,导致年底执行数和预算数存在差异。

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及时、完整、科学、规范的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时效性、完整性。

硬化预算约束,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深入落实预算细化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预控指标规模。

加强绩效分配,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会议、培训等支出,切实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有保有压,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留经费支出缺口。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尽量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通过优化项目组织方式,保障项目有效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改进预算编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年度工作计划,科学测算相关费用支出明细,有针对性的加强对项目年度重点工作的资金保障。

三是及时公开结果。根据相关规定,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部门决算,在部门网站一并公开。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结合绩效自评结果,对各项目的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2024年度项目预算编制和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1.财政专项支出

2.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本单位当年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单位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2年度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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