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利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受水利局委托依法实施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保护水利设施、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负责全市水利规费征收及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部门决算是实行独立核算的二级决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下面无二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执法科、财务科。截至2022年度末,在职职工5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6.41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7万元,增长2.4 %,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增长拨款。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33.19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1 万元,增长3.9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0.33万元,占本年收入82.8 %;其他收入22.86 万元,占本年收入17.2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41.6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88 万元,增长9.2 %。其中:基本支出 113.27万元,占本年支出79.9 %;项目支出28.33 万元,占本年支出20.1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5.94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36 万元,增长23.9 %。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增长拨款。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0.33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6.75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增长拨款。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2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76.7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4.29 万元,增长27.6 %。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增长和正常晋级晋档工资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27 万元,属农林水支出(类)主要用于水行政执法监督。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3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10.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 %。其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行政执法监督(项)。年初预算为 133.83 万元,支出决算为11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 %,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来源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87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04.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47万元、奖金19.32万元、绩效工资36.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1万元、住房公积金19.01万元。
公用经费 7.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3万元、差旅费0.38万元、工会经费1.92万元、福利费3.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3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9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72.5%。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2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单位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00%。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单位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油卡充值费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9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19 万元,下降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单位无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和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执法用车,一辆小轿车价值11.09万元(已报废未下账),一辆越野车价值41.22(2022年5月拨入在用);通用设备10.72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4.87万元。本部门国有资产2022年度增加1.39万元。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2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5分,较好的完成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年初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及工作任务。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初资金预算167.22万元,实际支出146.41万元,预算执行率88%。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水行政执法监督、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采砂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77万元,执行数为28.33万元,完成预算89.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高位推进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河道采砂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河道采砂许可和现场监管进一步规范现,日常巡查监管不断加强,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强化水利规费征收力度。市直水利规费征收数为1171.51万元,圆满完成年初目标。三是抓好其他水政执法工作,2022年度排查出问题线索34个,已完成整改33个,立案查处1个;四是扎实组织管执法能力提升活动,为水利行业强监管提供坚强保证。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财政预算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很多项目资金往往在年底才能落实,不利于年度预算的执行以及项目支出按计划的正常实施。下一步拟改进措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各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主要体现在我单位各项工作成效上,一是加强监管力度,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二是有力地维护了河道采砂秩序和地方稳定,三是水利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水和谐不断推进。通过上门宣传等服务,让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市水利和湖泊局拨付给我单位的征收工作经费。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行政执法监督(项)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本单位行政执法任务及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电脑耗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门属二级决算单位,本年度根据要求无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2年度水行政执法监督、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采砂监管项目绩效评价表
本部门属二级决算单位,本年度已按要求填报项目绩效自评表,且项目金额小于300万元,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