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办文〔2019〕20号)文件精神,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随州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城市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组织指导国家、省和市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设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和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市内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和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库工程管理工作,对中型以上水库蓄水、调洪提出指导性意见。
(7)指导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督办,负责办理跨县水事纠纷裁决事项,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苹果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承担全市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15)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纳入部门决算管理单位8个,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水政监察支队、水利技术中心、河道堤防运维中心、先觉庙水库运维中心、白云湖水利工程运维中心、随中灌区灌溉服务中心、移民服务中心。
其中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规划计划与财务科、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水资源与农村水利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监督科、水库与移民科、水土保持与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内设河湖长制工作科;机关党委。
市水利和湖泊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另核定机关 “以钱养事”岗位2个。年末实有在职公务员21人,以钱养事2人,自聘人员1人,退休12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39.5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9.53万元,增长37.82%,主要原因是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申请债券资金收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439.5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69.53万元,增长37.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9.14万元,占本年收入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0.43 万元,占本年收入0.02%。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 2439.57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9.53 万元,增长37.82 %。其中:基本支出569.82 万元,占本年支出 23.35 %;项目支出1869.75 万元,占本年支出 76.64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39.5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669.53 万元,增长37.82%。主要原因是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申请债券资金收入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426.15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73.6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二期及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申请债券资金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2.99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82.27 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及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申请项目建设管理费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收支。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6.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4%。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9.32万元,增长 58.9 %。主要原因是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申请债券资金收入增加及补发人员绩效奖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6.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类支出569.39万元,占23.47%。主要是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开支。
2.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类 1856.76 万元,占76.53%。主要是用于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资源公报编制、用水统计调查、白云湖水面保洁等业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1.51万元,支出决算为242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32%。其中:行政运行类支出569.39万元,占23.47%。主要是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开支。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类 1856.76 万元,占76.53%。主要是用于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资源公报编制、用水统计调查、白云湖水面保洁等业务工作。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17.51万元,支出决算为56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2%,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工资改革后补发人员绩效奖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64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03%,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申请债券资金收入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9.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2.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9.63万元、津贴补贴86.93万元、奖金62.63万元、伙食补助费3.41万元、绩效工资76.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7万元、住房公积金4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8万元、退休费18.6万元、抚恤金18.86万元、生活补助0.6万元。
公用经费36.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9万元、印刷费1.74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3.2万元、物业管理费1.44万元、差旅费4.08万元、维修(护)费1.32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劳务费0.08万元、委托业务费0.92万元、工会经费5.81万元、福利费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2.99万元,本年收入 0万元,本年支出12.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城市建设支出12.9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9万元,主要用于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建设管理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64万元,支出决算为8.03万元,完成预算的28.04%。较上年减少 23.77万元,下降74.75%。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3.55 万元,支出决算为 7.26万元,完成预算的30.82 %;较上年减少 23.76 万元,减少76.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加油等费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5.09 万元,支出决算为0.77 万元,完成预算的15.12%,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1.2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22年无外宾来访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7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水利厅领导,主要是开展质量监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个,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市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35万元,降低29.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基本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1.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0.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0.3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1个,资金58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4.01%。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总体满意度、服务履职工作方面满意度等综合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目标。市水利和湖泊局实施的“水资源费”项目,在投入使用后,呈现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持续向好趋势,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为随州水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防汛抗旱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7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集中开展5次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全市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二是抗旱减灾安全度汛,充分发挥重大水利工程支撑作用,加强蓄水保水,科学调度水源,组织开展水库放水、打井取水、架机抽水、应急送水等措施,全力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未及时拨付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水旱灾害防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76万元,执行数为48.7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随州市(市直)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普查顺利开展;二是今后开展自然灾害防治提供权威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为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河长制管护及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万元,执行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13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非法矮围已拆除122个,小水电退出任务全面完成;二是河长巡河使水环境更加优质,让百姓更加亲水、爱水,全面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河长常态化巡河履职,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强化涉河事项监管等工作,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走深做实,不断改善流域水环境。
对口支援三峡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坚持“输血”,加快移民库区致富;二是支持库区提升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白云湖水面保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85.71%。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出动保洁船只3000余艘次,投入人力7000余人次,打捞上岸垃圾3000余吨;二是水面保洁,改善白云湖环境,美化居民居住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未及时拨付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水资源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印发《2022年随州市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二是创建23个省级节水型公共机构、21个市级节水型公共机构、2个省级节水型示范项目、25个节水型小区、79个县级生活服务业节水型单位、32个节水型工业企业。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2.6万元,完成预算94.6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开展节水宣传五进活动,举办节水载体培训班,发表20余篇文新闻稿在国家节约用水网站、省水利厅网站、随州日报等媒体刊登;二是争取上级节水资金170万元。
基层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洛阳镇同兴村、广水陈家湾、唐镇石佛村堰塘清挖;二是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生产持续,消除隐患。
水利行业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22.97万元,完成预算94.59%。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聘请法律解决涉水法律,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审核100余次;二是对白云湖水环境提升等11个项目现场随机抽样检测,并下发通报限期整改。
水土保持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9.89万元,完成预算99.7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8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保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督办整改;二是重点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及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违法行为。
征收工作经费(矿业权出让收益)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1.71万元,完成预算83.4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立案查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8起,移交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48起;二是扣押机具98台(套),没收河道砂石(山砂、机制砂)7500余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出更大效益。二是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2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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