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据《宪法》,按照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立法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责和履职主要形式如下:
1、随州市人大的主要职责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是随州市的国家权力机关。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随州市的随县、广水市、曾都区和随州市驻军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根据随州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湖北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在随州市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审查和批准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随州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选举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随州市人民政府和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随州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2、随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组成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随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随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可通俗地表述为“四权”,即: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
(一)立法权。根据随州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湖北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立法工作需在制定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基础上经起草、调研、论证、听证、协调、审议、表决等工作和程序。
(二)决定权。一是召集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二是讨论、决定随州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项;三是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四是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五是撤销随州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六是决定批准对随州市市级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七是决定授随州市市级荣誉称号等。
(三)监督权。一是在随州市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是监督随州市人民政府、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三是联系随州市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是受理人民群众对随州市人民政府、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等。
(四)任免权。一是在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个别任免;二是在随州市市长和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随州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三是根据随州市市长的提名,决定随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的任免,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备案;四是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五是在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随州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六是在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级)。
为服务和保障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下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研究室)和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10个正处级机构。办公室内设秘书科、综合科、老干部科、机关事务科、政工人事科、立法科、备案审查科、信访科、预算审查科。目前,行政编制31人,现有行政干部31人;正式工勤编2人,现有行政工人2人;离休1人,退休4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10.7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67 万元,增长1.9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10.79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 32.67 万元,增长 1.95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79 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 1710.79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1.53 万元,增长 5.65 %。其中:基本支出 1664.22万元,占本年支出97.28 %;项目支出 46.57 万元,占本年支出2.72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10.79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32.67 万元,增长1.9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10.79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32.67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相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相同。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10.7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 32.67 万元,增长1.9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10.79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312.48 万元,占 76.72 %。主要是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73.72 万元,占10.15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 79.78 万元,占4.67 %。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 144.81 万元,占8.46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710.7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10.7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逐类分析,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93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57.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7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后补发人员绩效奖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50 万元,支出决算为4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4 %。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内部控制、压缩各项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年初预算为 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3.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17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大会会议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年初预算为 15 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内部控制、压缩各项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年初预算为 128 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大信息化建设拨款减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年初预算为65.7万元,支出决算为63.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1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99.61万元,支出决算为92.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7 %。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改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11万元,支出决算为80.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1.04万元,支出决算为79.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0.82万元,支出决算为144.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4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年初预算不包括补充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664.2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321.5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 342.6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61.69 万元,支出决算为44.69 万元,完成预算的72.44 %。较上年增加 12.6 万元,增长 3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严重老化,存在安全隐患,进行了更新,疫情好转调研、执法检查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较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 0 %。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58.19万元,支出决算为 41.8万元,完成预算的 71.83 %;较上年增加(减少)12.65 万元,增长43.4 %。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严重老化,存在安全隐患,进行了更新,疫情好转调研、执法检查增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7.19 万元,主要是车辆严重老化,存在安全隐患,进行了更新。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1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14.61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车辆日常加油、保险、保养等运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7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3.5 万元,支出决算为 2.89 万元,完成预算的82.57 %,较上年减少 0.05 万元,下降 1.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压缩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22年无外宾来访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89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各专(工)委、室,主要是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等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11 个,119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49万元,增长16.21%。主要原因是:换届年人代会会议时间较上年增长,会议议程较上年增多,会议费随之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3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 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部用车;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2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建立了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开展公用经费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使用合理合规。自评为98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人大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6.57万元,完成预算93.1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人大公报发行6期;二是环保世纪行活动圆满完成;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圆满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运转,产生的效果不甚明显;二是绩效目标的设定不够科学,有部分绩效目标设定过于简单。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机关运转经费保障,细化明确绩效目标,使各个专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障。
例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0.02万元,完成预算83.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法定会议召开6次;二是完成常委会各项议程;三是重大事项决定议案通过率100%;四是人事任免议案通过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执行不够充分;二是项目科目设置及分配不够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科目设置分配,更有利于资金执行到位。
专委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万元,执行数为40.09万元,完成预算87.1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8个以上;二是专题调研24次以上;三是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情况达到100%;四是依法监督选题契合社会热点达到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专(工)委会相关职能的增加与变化,绩效评估没有及时更新;二是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随着专(工)委会相关职能的增加与变化,经费保障与绩效评估要适时更新;二是细化明确绩效目标。
代表及代表团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5万元,执行数为79.88万元,完成预算96.8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到位;二是代表履职达标情况达到99%;三是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率达到100%;四是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达到98.4%。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目标设定过于简单,与资金使用关联度不大;二是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情况掌握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紧密结合代表工作,设定切合实际的绩效目标;二是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情况的掌握。
立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1.16万元,完成预算74.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计划项目数1件;二是立法评估项数1项;三是立法工作机制落实到位;四是立法质量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执行不够充分;二是项目科目设置及分配不够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科目设置分配,更有利于资金执行到位。
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万元,实际批拨46.24万元,执行数为46.23万元,完成预算56.3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预算联网监督通网、软件正常运行;二是内网公文传输正常运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信息化建设部分项目未启动,预算执行不够充分;二是信息化建设取得成效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项目设置,将确定启动的项目纳入预算;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事前评估,确保建设成效。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反映的机关项目管理相关问题,强化了项目执行部门的主体责任,理顺了经费使用流程;二是举办了机关科室负责人和预算项目申报人培训,机关党组成员、分管负责同志对预算编制提出明确要求。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2022年绩效评价报告和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度专项支出6个项目287.5万元,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反映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一是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二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以及按规定比例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反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履职过程中发生的服务保障类支出和共性工作支出。服务保障类支出主要包括机关自身建设、人大理论研究、机关办公楼运行保障、机关办公信息化建设、会议信息化建设、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档案及保密工作、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党团群妇组织工作等开支。共性工作支出主要包括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党建、精准扶贫等工作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人大会议(04)项:反映市人大召开的各类会议项目的支出,包括: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湖北省人大会议随州代表团会务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人大立法(05)项:反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 开展立法工作进行的法规起草、调研、论证、审议、评估、清理、公布及宣传等方面的费用。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人大监督(06)项:反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依法行使监督权,开展监督工作进行的调研、视察、考察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以及配合省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费用,开展市级预决算审查费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费用, 以及各专门(工委)委员会为指导全市人大系统监督工作, 在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费用等。
6.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人大监督(08)项:反映依法保障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开支。包括: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市人大代表调研、 视察、培训;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 组织在随全国、省人大代表调研、视察、培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 工作) 委员会委员到其所在代表小组参加代表活动;走访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其他直接服务于代表履职活动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指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或核销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国有资产的出售收入、出让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评价结果得分98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2年预算预算1710.79万元,支出1710.79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预算管理中的预算执行率、调整率完成;绩效影响中的资金到位、支出规范性完成;行使地方立法权中立法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完成;依法行使人大监督权选题契合社会热点完成;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中的人事任免议案通过率完成;认真做好代表工作中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率完成;组织、召开重大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度完成。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绩效评价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2022年度,在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评价相对完善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结合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要点,加强履职尽责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
1、进一步做好预算编制。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在进行预算编制前,认真清查,摸清和掌握各种与预算有关的数据资料,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便以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财政实际支出情况,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注重控制行政成本,尤其是“三公经费”的支出比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职能。
2、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央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管理规范,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开支,不随意调整预算支出项目,做到每一笔开支都在预算范围内。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加强支出管理,正确进行财务核算。严肃财经纪律原则。合理编制和严格执行收支预算,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收支情况,加强资金支出管理。
3、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机制建设是项目实施的前提保证,要进一步探索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建设、督导机制,制定项目建设与经费管理相关制度,实行分级管理、项目管理、责任到人,保证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高效实施。实施项目过程管理,建立项目建设监控管理体系,对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的实际效果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与考核,提出评估意见和改进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4、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建立规范、高效的财政预算绩效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进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2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1、人大专项工作经费
2、例会经费
3、专委会经费
4、代表及代表团活动经费
5、立法工作经费
6、机关信息化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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