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1-31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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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 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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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2022年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和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填制发放,开展“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的管理,监督检查涉农收费政策的落实,调查处理涉农违规收费案(事)件。

(二)指导农村集体资产清核、登记、评估和管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农经统计年报工作;

(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依法调查和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的违法案件。

(四)指导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的申报立项。扶持和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联合社登记管理工作,落实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财政项目资金投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农社对接,产销衔接。围绕粮食、蔬菜、畜禽等产业,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

(五)组织专家对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立项初评,现场确认无重复建设、竣工初验、上图入库督办等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挂“随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牌子,定编10名(其中: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5名),内设一科一室,在职6人(其中公益性岗位1人),退休3人。为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二部分  随州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合计159.05万元,较上年预算165.27万元减少6.22万元,减少3.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预算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26.57万元增加0.19万元,增加0. 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公用支出增加;其他收入32.29万元,比上年38.70万元减少6.41万元,减少16.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来源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59.05万元,较上年预算165.27万元减少6.22万元,减少3.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预算支出。

按支出项目分:基本支出126.76万元,比上年145.27万元减少18.51万元,减少12.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预算支出;项目支出34.40万元,比上年的20.00万元增加14.40万元,增加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项目。

按支出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11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35.04万元减少15.93万元,减少11.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预算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6.43万元增加6.64万元,增加40.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0.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7.41万元增加3.19万元,增长43.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增长住房改革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6.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6.39万元减少0.12万元,减少1.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94.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26.57万元增加0.19万元,增加0.15%;其中人员支出预算10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15.57万元减少8.53万元,减少7.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公用支出9.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0.99万元减少1.27万元,减少11.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公用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0.00万元,比上年的0.00万元增加10.00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本年增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29.70万元减少12.16万元,减少40.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办公费1.85万元,印刷费0.4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60万元,差旅费3.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工会经费0.85万元,福利费3.1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安排财政拨款的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9万元,较上年预算2.5万元安排减少2.3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40%,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约减少了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底资产总额5.25万元,比2021年底36.28万元减少31.03万元,减少85.53%,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减少及固定资产折旧。

其中:2022年底流动资产总额0.00万元,比2021年底29.95万元减少29.95万元,减少100%;固定资产净值5.25万元,比2021年底6.32万元减少1.07万元, 减少16.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比2021年减少29.95万元和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07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35万元,比上年0.51万元减少0.16万元,减少31.3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安排0.35万元,比上年0.51万元减少0.16万元,减少31.3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随州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整体绩效目标

1、长期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经营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年度目标: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村级债务化解、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考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二)长期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经营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农村经营管理规范率100%,执行政策准确率100%,设立依据是政策文件规定。

效益指标: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100%,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无负债村95%,指标设立依据是政策文件规定。

(三)年度目标: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村级债务化解、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考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完成率100%,工作质量符合国家省文件要求率100%,设立依据是政策文件规定。

效益指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95%,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5%,指标设立依据是政策文件规定。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化解村级债务项目”

1、主要内容是:以2020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村,2023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2023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逐步化解。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村债务清零100%;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逐步化解村95%;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规定。

效益指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做到化存量与控增量两手抓、两手硬,减负、增能、提效并举村95%;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无负债村95%,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规定。

(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1、主要内容是: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基本经济制度,引领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发展壮大村组集体经济实力。2023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从2019年起,每年扶持一批行政村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培育一批经营特色鲜明、经营制度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合理、监督机制健全、村级集体实力较强的行政村,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村80%;;建立产权关系明晰、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村10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规定。

效益指标:有较强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村95%;经营制度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合理、监督机制健全村95%。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规定。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农林水支出:指农林水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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