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3-09-17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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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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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种植业有关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2、负责全市土、肥、水新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全市土壤、肥料的质量监测及检验;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监测等项目。

3、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包括病、虫、杂草、鼠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开展植物保护新技术推广。

4、负责食用菌菌种检验、保藏、鉴定及扩繁;负责全市食用菌产品开发以及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

5、负责拟定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基本菜地保护政策,负责蔬菜产品安全生产。

6、负责全市种子管理、植物检疫、农业生态环保监测、农药监督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原名随州市蔬菜办公室),是隶属随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2年8月根据《关于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更名等事项的批复》(随编办发﹝2021﹞93号),随州市蔬菜办公室更名为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植物保护站、市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站、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更名后核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9名。领导职数为1正2副,截至2022年12月实有在职在编人数8人,单位自聘劳务派遣司机1人,2022年10月份聘用公益岗位人员1人,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此表数据为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此表数据为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1.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8万元,增长9.7 %,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中央转移支付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项目资金160万元,当年已支付104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31.7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1.67万元,增长5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77万元,占本年收入9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本年收入0.003%。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81.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2.67万元,增长 32.1%。其中:基本支出193.2万元,占本年支出50.6%;项目支出188.61万元,占本年支出 4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2.8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8.64万元,增长 42.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中央转移支付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项目资金160万元,当年已支付104万元。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77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39.3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中央转移支付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项目资金1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35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中央转移支付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项目资金160万元,当年已支付10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农林水(类)支出362.86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用于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蔬菜、食用菌产业链发展,耕地质量与肥料监测等业务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6.93万元,支出决算为36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55.45万元,支出决算为36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6万元,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预算的91.3 %。较上年减少0.93万元,下降26.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预算范围内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决算数较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当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76万元,下降 2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预算范围内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车运行费开支。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2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蔬菜产业发展调研等业务下乡指导用车运行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专业技术用车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61.5%,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2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当年没有外宾接待任务。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当年没有外宾来访。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对口省植保总站、耕肥总站及下属县市农业对口部门,主要是开展农业工作调研及汇报相关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个,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市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97万元,降低39.9%。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公务交通补贴6.65万元随工资发放在工资福利支出中核算/调出参公编制人员一人,人员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8个,资金1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其中: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项目6个,合计金额172.7万元,市本级财政重点项目是随州市种子储备补助项目资金10万元,上级补助优质稻奖补资金项目5万元。2022年4月份,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农业处和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计财处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提醒函》(鄂财农函[2023]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已完成中央及省级专项的绩效自评工作,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及省财政厅,不再复评。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按财政要求仅一级部门编制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随州市种子储备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自评总分99分。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展香稻新品种试种展示及香稻新品种试种筛选工作,并对相关水稻品种进行足量储备。种子企业储备优质水稻种子5万公斤;二是种子市场检查次数1次;三是储备种子质量达标;四是市场足量供应价格合理增产增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天气因素影响,社会效益增产增收不一定能达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田间管理技术指导,确保因天气因素对增产增收的影响降到最低。

优质稻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自评总分99分。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展香稻新品种试种展示,筛选展示优质稻品种18个,年终完成值24个。种子企业储备优质水稻种子5万公斤;二是筛选展示面积30亩,年终完成值30亩;三是随州香稻影响力增强;四是随州香稻知名度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有限,筛选试种品种不能更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争取财政加大预算资金投入,筛选试种品种能应选尽选,进一步提升随州香稻知名度。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一是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出更大效益。二是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参考《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按财政要求仅一级部门编制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二、2022年度随州市种子储备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2022年度优质稻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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