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是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临时困难群众进行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
①为受助人员提供饮食、住宿、衣物、个人卫生、安全等基本生活救助。
②提供疾病救治、卫生防疫、医疗康复等基本医疗服务。
③提供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救助保护服务。
④为受助人员联系家属、查找受助人员身份信息、协助或接送受助人员返乡。
⑤为暂时查找不到户籍、无家可归的受助人员提供养育照料、生活护理等临时安置和基本服务。
⑥为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而开展的救助保护线索收集、监护情况调查评估、跟踪回访、监护教育指导、监护支持、监护资格转移诉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仅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本级)
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随州市民政局,核定编制6人,实有工作人员6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9.9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46.99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29.9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41万元,下降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29万元,占本年收入94.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9.61万元,占本年收入5.9%。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29.9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44.75万元,下降66.15%。其中:基本支出53.29万元,占本年支出16.2%;项目支出276.62万元,占本年支出8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0.2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36.78万元,下降75.1%。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资金导致。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2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6.1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财政拨款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1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政府性基金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以及以前年度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5%。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4.61万元,下降44.1%。主要原因是流浪乞讨救助项目支出减少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5.81万元,占98.7%。主要是用于人员、日常费用及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0.6万元,占0.2%。主要是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类)2.78万元,占1.1%。主要是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9.2万元,支出决算为2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86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9.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5.41万元,支出决算为13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78万元,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25万元、津贴补贴7.3万元、奖金19.55万元、绩效工资8.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6万元、住房公积金2.78万元。
公用经费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02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1.04万元、福利费1.1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1.1万元,本年支出5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51.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方面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
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8.3%。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节约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遵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8.3%,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节约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外宾接待工作。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无外宾来访。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各省市的救助站工作人员,主要是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护送返乡救助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业务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27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绩效自评工作主要侧重于财政安排资金的专项项目支出,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能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资金管理过程中能够坚持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基本实现预期效益,财政资金发挥了应有的效益。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从预算的执行和管理中,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在项目的产出和效益中,2022年市救助管理站在开展日常常规救助的同时,根据气候等情况开展了节令性救助活动,如“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活动开展有力的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得到了上级领导、人民群众和受助对象的广泛赞誉,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起到“兜底线、救急难”的良好效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27万元,执行数为124.2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总人数2605,其中,困难群众2091人次,流浪乞讨人员514人次,出动车辆巡查451台次,落户安置流浪乞讨人员6人;二是将滞留3个月的人员百分之百地采集DNA,实时推送今日头条,在24小时内将无法查明身份人员信息上传至全国救助寻亲网,在第一时间通过信息系统发布寻亲公告,做到信息准确、照片清晰,在7个工作日书面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随时跟进。2022年全年护送返乡66人次,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通过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通过DNA比对、创新人脸比对、今日头条寻到8人,效果显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在预算执行率方面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加快资金使用力度。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1万元,执行数为51.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5000平米主体建筑建设,地上共三层,地下一层,建成一所达到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站;二是配套建设室内外活动广场、道路及停车位等,并根据各功能室配置心理咨询、食宿、娱乐、监控、护理等设备,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一个功能齐全的临时之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在预算执行率方面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加快资金使用力度。
社会事务专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13万元,执行数为11.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善各功能室设施设备,健全救助功能,提高救助管理水平,提升救助效果,增强救助能力,实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专业化、规范化;二是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安全保护、心理康复等帮助,让他们真正回归社会。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及机构运转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12万元,执行数为90.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疫情期间,针对街面无依无靠流浪乞讨人员,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安置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针对因交通管制滞留随州主城区导致基本生活困难人员,及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提供衣食等基本生活保障,随州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困难群众2091人次,发放爱心餐共计2193份,出动车辆巡查230余台次,接听来电500多次,组织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和机构内受助对象进行核酸检测400余人次,救助群众和工作人员无一感染,有效保障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滞留随州无法返乡困难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二是保障救助站正常的机构运转,救助管理站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致,锐意进取,以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人性化的救助管理服务,做到应救尽救,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到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在预算执行率方面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加快资金使用力度。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本单位在年度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的设定和管理、项目阶段性的分配管理、以及项目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方面都得到较好落实,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基本能达到预期效果。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在今后的项目规划执行和管理中,将结合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及时、完整、科学、规范的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时效性、完整性。加强绩效分配,确保资金分配科学性和合理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208200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2089999)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2101102)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210201)
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2)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附件
一、2022年度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隶属随州市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非一级部门,本年度未做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2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设项目
(三)社会事务专项补助项目
(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及机构运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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