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中心
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随财函〔2021〕189号)精神,现将我委2021年度市级部门决算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随州市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中心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宣传党的组织工作和党的优秀基层组织及党员典型代表。承担党员电化教育和有关专题节目的策划及制作等工作。利用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建立面向社会的电话教育工作体系。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初预算收入4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万元、其他收入5.8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收入总计95.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6.8万元,收入合计较上年决算56.23万元,增加39.43万元,增幅70.1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导致。决算收入较年初预算财政收入增加46.32万元,增幅93.8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导致及单位结转结余资金较多导致。
本单位年初预算支出49.34万元,2021年度支决算支出总计65.48万元(基本支出27.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38万元,占比37.23%,公用经费2.78万元,占比4.25%;项目支出38.32万元,占比58.52%),较上年决算支出39.38万元,增加26.1万元,增幅66.2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支出增加。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支出增加16.14万元,增幅32.7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7万元,较年初预算26.5万元增加0.67万元,增幅2.5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导致;项目支出38.32万元,较年初预算17万元增加21.32万元,上升125.41%,主要原因是付智慧党建工作尾款赔付款项目导致支出增加。
二、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决算数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90%,决算数较上年的0万元,增加0.09万元,增幅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省组织部调研党员教育培训。其中:
(一)2021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2021年度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10万元,决算数为0.09万元(2批次13人次),决算数较上年0万元,增加0.09万元,增幅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2批次13人次导致。
(三)2021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0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上年0万元增0万元,增幅0%,较上年无变化。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单位运行经费2.79万元(较年初预算8.73万元减少5.94万元,减幅68.0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节约开支),其中办公费0.07万元,电费0.14万元,邮电费0.13万元,差旅费0.28万元,劳务费0.07万元,工会经费0.78万元,福利费0.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较上年2.42万元增加0.37万元,增幅15.29%,主要原因是单位外出调研租车费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导致。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执行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决算收入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较上年无变化。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年初预算资金 3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经费管理规范,资金均按规定用途使用,绩效目标明确,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社会效益较好。资金使用规范,投入有保障,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1.准备阶段。
随州市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中心接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后,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财务领导担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小组,中心财务人员具体组织协调,从专业能力上为绩效自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现场工作阶段。
评价小组成立后,首先评价小组成员对相关政策依据开展学习,对绩效自评的重要性有深度了解,其次着手开展绩效评价方案的制定工作。
由各科室提供相关绩效资料,由财务人员收集、查阅、核实有关数据、资料,按照客观真实、权责一致、注重实绩等原则,对照年初制定的各绩效指标目标值,进行绩效的初步评价,形成初步评价意见及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报绩效评价小组审核。
3.分析评价阶段。
评价小组此次分析评价主要以年初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为基础,认真评价基础数据和整理后的资料,根据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等原则,并结合项目决算数据,对项目本年实际的产出和效益进行分析,同时将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比较,详细分析项目的成绩与不足,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1年度随州市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中心绩效自评93.7分。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执行率68.46%
(2)完成的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共2个,设定总分为40分,实际得分为40分;数量指标共2个,设定总分为40分,实际得分为40分。
2021年度随州市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日期: | 2022.6.16 | 总分: | 93.7 | |||||||||
单位名称 | 随州市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中心 | |||||||||||
基本支出总额 | 27.17万元 | 项目支出总额 | 38.32万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A/B) | 得分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95.66 | 65.49 | 68.46% | 13.7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
目标1(40分):随州市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中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20分 | 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网络覆盖率 | 提高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网络覆盖率 | 实现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 20 |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20分 | 制作20部电教片 | 制作20部电教片 | 已完成20部电教片制作 | 20 | |||||||
目标2(40分)随州市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中心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20分) | 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率 | 加大党员干部远程受教育率 | 加大党员干部远程受教育率 | 20 |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20分) | 乡镇党校覆盖率 | 提高乡镇党校覆盖率 | 实现乡镇党校全覆盖 | 20 | |||||||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约束性指标以负数记分。 |
本单位无项目绩效自评表
下一步,我单位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规范项目资金支出。合理、科学地编制项目预算,加强预算的可执行性,并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进行使用项目资金,在内部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项目经费开支审批报销制度,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控制项目经费支出。
3、提高预算绩效评价与管理水平,完善项目执行过程的跟踪、监督与检查。加强与相关业务科室的协作,将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充实可量化的绩效指标体系,加强后续科学监管,强化整改措施的落实,不断提升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九、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38.32万,主要用于党员教育。
第三部分 随州市党员干部电化教育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单位本年度无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市救助管理站的运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本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本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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