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征收(用)、出让或划拨等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土地资源调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划拨土地依法管理、耕地保护、土地开发、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及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登记审查报批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二、基本情况
我局于2005年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法人代表:钦传忠,单位法定地址: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沿河街12号。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科室两个科室,现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6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6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418.5万元。比上年64.1万元增加了400.04万元,比上年增加624.1%,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纳入随州市财政预算导致变化较大。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64.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0.04万元,比上年增加624.1%,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纳入随州市财政预算导致变化较大。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8.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41.6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5.46万、津贴补贴2.95万、奖金4万、绩效工资8.37万元、养老保险4.92万元、医疗保险费2.28万、住房公积金3.65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23万、印刷费0.03万元、水电费0.36万、差旅费0.32万元、工会经费0.9万元、福利费0.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418.5万元。(主要是地质灾害整治支出)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或减少)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40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8.57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纳入随州市财政预算导致变化较大。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额为4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4万元,比上年增加1.47万元,比上年增加3.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四)政府基金情况。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办公费0.23万元,印刷费0.03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32万元,差旅费0.32万元,工会经费0.9万元,福利费0.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
2022年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万元,比上年增0.5万元,同比增加5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费纳入市财政保障。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上年增0.5万元,同比增加5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费纳入市财政保障。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保障好大洪山风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年度目标:保障好大洪山风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长期目标:保障好大洪山风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在大洪山风景区范围内开展地质害巡查防治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高效、和谐、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年度目标:完成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在大洪山风景区范围内开展地质害巡查防治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高效、和谐、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年重点项目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项目
长期目标保障好大洪山风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年度目标保障好大洪山风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长期目标:保障好大洪山风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在大洪山风景区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巡查防治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高效、和谐、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年度目标:完成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在大洪山风景区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巡查防治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高效、和谐、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 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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