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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9-27 18:45
  • 信息来源: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 编辑: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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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的主要职能如下:为全市林木种苗生产与经营提供服务,负责全市油茶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市林木种苗管理站系随州市林业局直属正科级二级单位,2015年4月市委编办明确随州市种苗管理站为公益一类行政事业单位(随编办发[2015]35号)。

2、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4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4人)

实有在职人数4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4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8.51万元(上年收入总计97.25万元,同比减少8.74万元,同比下降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5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84万元(上年支出总计88.80万元,同比减少4.8万元,同比减少5.41%)。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44.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4.37万、津贴补贴2.88万、奖金2.35万、绩效工资9.65万、住房公积金3.92万、养老保险3.98万、医疗保险费1.84万、其他0.04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3.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39万、 印刷费 0.48万、水电费0.42万、工会经费0.72万、福利费0.91万,物业管理费0.46万元, 公车运行维护费0.2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4.其他支出2.4元。为办公设备购置2.4万元。

决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1年度决算支出比上年减少4.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严格按要求节源开流。增加的原因:“林木种苗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经费项目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1万元,比上年减少了8.6万元,同比减少15.03%,减少的原因为今年基本支出的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5.38万元,比上年增加3.79万元, 同比增加11.99%,增加的原因:“林木种苗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经费项目增加。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万元比年初预算87.79万元减少了3.79万元,降低比例4.32%,降低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度严格按要求节源开流;比2020年决算88.8万元减少4.8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8.61万元,比上减少了8.6万元,;项目支出35.38万元,比上年增加3.79万元,基本支出减少原因:单位响应号召,压缩开支;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林木种苗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经费项目增加。

  二、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39万元,与年初预算2.5万元相比减少1.11万元,同比减少44.4%,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响应号召,压缩开支。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3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9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划拨公务用车1辆,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年初预算0万元一致,较上年无增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组数0组,人数0人,与预算一致,较上年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较年初预算0.7万元减少0.7万元,降幅100% ,原因为单位响应号召,压缩开支。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批、人数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9万元,均为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为其他公务用车,较上年增加1.39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年度没有公务用车,增加了今年新增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与年初预算1.8万元减少0.41万元,减少比例22.78%,原因:单位响应号召,压缩开支。2021年没有没有安排购置公务用车的年初预算,本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90万元(其中:办公费0.39万元,印刷费0.48万元,水电费0.42万元,物业管理费0.46万元,工会经费0.72万元,福利费0.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24万元),与年初预算4万元相比减少0.1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是相应过紧日子号召,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1年度执行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9%。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共有车辆1辆(2021年11月底由随州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无偿划拨),为其他公务用车。车辆原值80022元,累计折旧80022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无。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3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45%。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支出项目经费,落实项目任务,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1、确保林业工程林木种苗调剂供应。去冬今春,我市共生产苗木2145万株,出圃合格苗木1329万株,良种使用率达到近90%,确保了全市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通道绿化、乡村绿化、沙化土地治理等工程造林苗木供应;全市共完成新育苗面积3752亩,可供今冬明春使用合格苗木2239万株,可全面满足我市造林绿化苗木需求。同时,密切关注种苗产业动态,精准分析供需要素,及时调整产业结构,针对造林苗木市场萎缩现状,加大拓展城镇绿化苗木、经济林林木市场力度;推行订单化育苗,保障项目造林、社会化需求苗木数量和质量,打通了造林绿化苗木需求通道。

2、切实做好种苗选育技术服务。充分利用林业科技特派员平台,积极开展林木种苗技术服务。多次组织我市林业技术专家深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技术服务、宣传法律法规、指导档案整理;4月下旬,借助市局法律日宣传契机,联系兄弟单位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宣传标语,宣传法律法规;在苗木集散地发放《油茶栽培技术》等文本资料,送技术下乡,站印发了《梅雨季节育苗工作技术要点》,指导苗木生产企业(户)做好林木种苗安全生产工作。

3、着力保存利用林木种质资源。2020年,我市入选4个省级种质资源库项目,为我市林木种质资源的保存利用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上半年,我们多次与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沟通协调,争取到林木种质资源园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4、助力油茶产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油茶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工作职能,加快推进“随州油茶”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申报;加强与省油茶办,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联系,落实了油茶采穂圃优化整合项目落户随县,协助曾都区种苗站邀请省林科院、省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专家,举办油茶技术培训,为我市油茶产业发展夯实理论基础;多次邀请省专家到随州市检查指导油茶生产工作,力促随州市岳雄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入选全省油茶定点采穂圃,成为今年全省唯一一家新增入选单位。

5、优化环境便民利民。根据省、市两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在市局机关纪委和审批科的指导下,协助国土绿化科、县市区林业局实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承诺制,制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督促县市区办理窗口缩减办理时限、精减申请材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木种苗企业发展;编制了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小微权力”和流程图,公开各环节办理人、办理时限和联系电话,让广大群众明白办事、放心维权。

6、强化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服务。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全力配合局国土绿化科开展林木种苗专项执法工作。在组织县市区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对部分重点育苗企业和项目造林地的苗木质量进行了抽查:项目造林地档案管理规范,造林地油茶长势良好;育苗企业档案整理比较规范,苗木苗批二级苗达标率85%以上,针对生产日志和自检程序不够合理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

7、致力植物新品种引进。与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合作,分别在湖北嘉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随州岳雄丰生态农业发展公司开展油茶“亚林ZJ”系列4个新品种的区域引种试验,经多年试种合作,已进入测产阶段。今年,我站抽选技术骨干会同随县林业局和亚林所专家对试验小班进行了现场测产。4个新品种整体树势旺盛,树冠伞形,分枝力强,种植5年的植株接近“长岭系列”6、7年植株产量,特别是亚林ZJ01号、亚林ZJ04两个品种产量稳定,单果重量、单果籽数、鲜出籽率均表现优良,比较适合我市引种。

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3.39分,评价等次为优。

附件1:《2021年度部门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汇总》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现将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1年度1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汇总予以公示。

1.2021年林木种苗推广应用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5.38万元,完成预算88.4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我市共生产苗木2145万株,出圃合格苗木1329万株,良种使用率达到近90%;二是加强与省油茶办,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联系,落实了油茶采穗圃优化整合项目落户随县,协助曾都区种苗站邀请省林科院、省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专家,举办油茶技术培训,为我市油茶产业发展夯实理论基础;多次邀请省专家到随州市检查指导油茶生产工作,力促随州市岳雄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入选全省油茶定点采穗圃,成为今年全省唯一一家新增入选单位。三是我市入选4个省级种质资源库项目,为我市林木种质资源的保存利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未组织全市相关人员开展大规模培训。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线上、线下技能培训。

附件2: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对部门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可持续性绩效考核并设立相关的奖惩规定;

3、将预算调整与预决算偏离度情况纳入预算绩效考评范围,尽快建立职责分明、具有制衡功能的预算执行监管体系,督促制订预算调整与预决算偏离度考核指标,纳入预算绩效考评范围。对在项目完成后的预算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行全面的追踪问效,不断提高预决算执行的精准度。

九、其他情况说明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1年度财政专项支出35.38万元。

第三部分: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补款收入支出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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