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拟订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监督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安全资质的初审、报批工作;参与组织省、市优质工程的评审和申报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工作;参与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工作;负责受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投诉工作;参与全市建筑新标准、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工作。
3.在城市规划区内(含淅河镇、大洪山风景管理区),负责承办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出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初审、报批和发证工作;负责建筑预制构件的质量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报批后立案查处;负责监督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行为;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及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4.指导区、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随州市建设委员会及其直属机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随编发[2003]35号)文件精神,设置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编制21名,2015年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人员情况
现有人数36人,其中在岗人员32人(在职在编21人,在职不在编11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43.6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6.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53.8%,其他收入297.5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46.2%,收入预算总额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44万元,增加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643.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44万元,增加7.7%,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1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46.1万元,其他收入297.5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46.1万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支出较上年增加65.08万元,增加23.2%。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经费31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维修(护)费1.86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9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经费较上年增加11万元,增加55%,主要原因是将非税增加了10万元到公用经费中。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资产总额28.73万元,其中:其中流动资产9.69万元,固定资产19.04 万元,在建工程 0 万元,无形资产 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中,房屋0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0 万元),构筑物 0 万元,通用设备 1.09 万元,汽车 3 辆共计13.93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4.02 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减少19.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 12.28 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41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及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安排合计27.05万元,较上年增加19.4万元,同比增加275%,其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站预算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以便于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站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安排;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年度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5万元,较上年减少0.60万元,同比减少7.8%,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需购置一辆公务公车用于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巡察。
第三部分 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在2022年预算编制过程中,细化绩效目标,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了绩效目标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编审质量,编报了单位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1)保证全市在建市政房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理规范化,确保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无安全事故;消防验收手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定期进行消防验收抽测;长期目标(2)督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对电梯加装工程从前期施工现场踏勘,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到后期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把控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工作,确保在建工程周围环境整洁,推进智慧工地信息化建设,提升质量安全监督水平。
年度目标:完成120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完成120项在建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工作,实现智慧工地信息化全覆盖;完成100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质量安全监督及竣工验收手续。
2、长期目标(1)保证全市在建市政房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理规范化,确保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无安全事故;消防验收手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定期进行消防验收抽测,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提高各项工作完成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年初工作目标,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确保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确保全市消防工程验收合格率,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长期目标(2)督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对电梯加装工程从前期施工现场踏勘,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到后期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把控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工作,确保在建工程周围环境整洁,推进智慧工地信息化建设,提升质量安全监督水平。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提高各项工作完成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年初工作目标,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确保在建工程周围环境整洁,提升在建工程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平。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年度目标:完成120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完成120项在建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工作,完成100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监督手续,实现智慧工地信息化全覆盖;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完成120项,消防验收备案完成120项;完成100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监督手续
效益指标:确保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1、“消防验收管理工作”项目主要内容是:消防质量抽测设备购置,消防验收工作备案培训。2022年预算安排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2021年度分配任务,完成消防验收备案工作,定期完成消防抽测,保证消防验收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消防验收合格≥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提升消防安全=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二)1.“建筑信息化监督系统和智慧工地监管平台”项目主要内容是:加快随州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全覆盖,加快“互联网+监管”进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湖北省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手机APP应用,2021年预算安排40万元,资金来源为其他收入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2022年度分配任务,确保全市在建工地实现智慧工地互联网监管。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智慧工地建设覆盖≥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提升房屋市政质量安全监督水平=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三)1.“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质量安全监管”项目主要内容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现场土建施工的质量安全监督站,督促电梯竣工验收;对电梯加装工程从前期施工现场踏勘,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到后期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管。2022年预算安排20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2022年度分配任务,确保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安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既有住在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保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质量安全=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四)1.“扬尘治理城市维护”项目主要内容是:扬尘治理管理维护,扬尘治理专题培训,扬尘治理信息化手段应用。2022年预算安排20元,资金来源为其他收入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2022年度分配任务,确保全市在建工程扬尘治理工作完成,保证环境质量。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扬尘治理管理维护工作≥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确保在建工程周边环境质量=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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