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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本级预算
  • 发布时间:2022-01-25 16:30
  •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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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政策性住房产权变更的管理;承担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全市房产市场的管理;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查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负责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房产物业服务的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发展物业服务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负责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和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城市供排水发展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市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排涝和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六)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上报工作。

(七)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市场和城市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行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和引导市政公用企业、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参与市场劳务、技术合作,推进企业发展壮大。

(八)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定期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示范镇创建工作;指导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查处。

(十一)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节能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指导和推进重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十二)指导全市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名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名城保护宣传、发展研究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四)在随州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城市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安全及节能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房产市场、城市供排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企业管理办公室)、城建科(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科、勘察设计与科技科(名城保护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房产市场科(房屋征收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物业监督科、财务审计科、供排水管理科、机关党委、老干部科。

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23名,参公编制14名。实有在职人员3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0人。

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共12个: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事业发展中心、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研究所、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随州市住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随州市建筑市场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住建局本级2022年财政预算收入914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86.87万元,其他收入7305.61万元,上年结转149.58万元。总收入比上年的6006.10万元增加了3135.96万元,同比增加52.21%,增加原因是新增了随州市城市面貌与色彩专项规划、2021年度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创建奖补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建局本级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9142.06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68万元,比上年的116.64万元增加180.04万元,同比增加154.36%;卫生健康支出44.95万元,比上年的43.5万元增加了1.45万元,同比增加3.33%;城乡社区支出7166.78万元,比上年的5375.40万元增加了1791.38万元,同比增加33.33%;住房保障支出1633.65万元,比上年的50.47万元增加了1583.18万元,同比增加3136.87%;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比上年的420.09万元减少420.09万元,同比减少100%。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6.87万元,比上年的1524.54万元增加了162.33万元,同比增加10.6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的180万元减少了180万元,同比减少100%;其他收入7305.61万元,比上年的3757.44万元增加了3548.17万元,同比增加94.43%;上年结转结余149.58万元,比上年的544.12万元减少了394.54万元,同比减少72.51%。支出预算总额比上年的6006.10万元增加了3135.96万元,同比增加52.21%,增加原因是新增了随州市城市面貌与色彩专项规划、2021年度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创建奖补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项目资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市住建局本级2022年财政拨款168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6.87万元。与上年的1704.54万元相比减少了17.67万元,同比减少1.04%,减少原因是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市住建局本级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为0万元,比上年的180万元减少了180万元,同比减少100%。减少原因为2022年度市住建局本级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情况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市住建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2.40万元,其中办公费0.95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4.14万元,公务接待费3.68万元,劳务费0.56万元,工会经费10.83万元,福利费13.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万元。与上年的96.18万元相比减少了13.78万元,同比减少14.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市住建局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切不合理的支出,厉行节约,进一步合理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市住建局本级资产总额36340.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944.25万元,固定资产331.04万元,在建工程63.72万元,无形资产1.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中,房屋类68.5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8.59万元,),构筑物104.74万元,通用设备57.66万元,汽车1辆已累计折旧完成净值0万元,专用设备80.11万元,图书及档案0.24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19.7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与上年相比,资产总增加35098.72万元,同比增加2827.19%,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相比增加35106.18万元,同比增加4188.93%;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了46.89万元,同比减少12.41%;在建工程与上年相比增加39.63万元,同比增加164.51%;无形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2万元,同比减少14.49%。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底收市财政局下达九大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和随州市城市应急水源工程专项债券资金,所以导致资产和流动资产增幅较大;二是2022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因累计折旧和摊销,导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有所减少;三是2022年市住建局因新增工改子系统-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批系统在建工程。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3.43万元,比上年的7.92万元增加了5.51万元,同比增加69.57%。主要原因是因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运行维护维修保养费用也随之增加,故导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幅较大。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住建局无因公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3.68万元,比上年的3.39万元增加了0.29万元,同比增加8.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巡查和调研等业务工作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5万元,比上年的4.53万元增加了5.22万元,同比增加115.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公务用车外出检查费用增多,二是因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运行维护维修保养费用也随之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辆,与上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市住建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2022年度市住建局本级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备注:2022年度市住建局本级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市住建局本级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住房城乡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在城市更新行动上使长劲,在城乡建设上提品质。在住房保障上,在建筑业、房地产业发展上见成效,奋力推动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年度目标为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深化“红色物业”创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积极稳控房地产业,确保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和配套建设力度,抓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营运。保障城市供水和燃气安全,建立完善厂网运行规章制度,形成规范完整的运营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和政务服务改革,提升住建领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长期目标1: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住房城乡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在城市更新行动上使长劲,在城乡建设上提品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确保建筑业安全,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提高企业办事效率,降低企业负担,优化硬伤环境,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2、长期目标2:在住房保障上,在建筑业、房地产业发展上见成效,奋力推动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满意度指标:提高群众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以及企业对营商环境满意度,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3、年度目标1: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继续深化“红色物业”创建,同步推进商住小区与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积极稳控房地产业,强化市场动态监测预警和行为监管,确保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效益指标:房地产市场经济效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提升群众对小区居住环境满意度,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1、“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业主满意度第三方机构调查”项目主要内容是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由业主满意度评价(占总分60%)、街道办事处(社区)综合评价(占20%)、市住建局综合评价(占20%)三部分组成。考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于当年12月底完成,于次年在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排名前二十名以及后十名的住宅小区名单。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和确定收费标准、招聘物业企业信用加分,以及纳入物业企业不良行为“黑名单”管理的重要依据。2022年预算安排51.1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综合第三方业主满意度评价(占总分60%)、街道办事处(社区)综合评价(占20%)、市住建局综合评价(占20%)综合得分,在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排名前二十名以及后十名的住宅小区名单。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和确定收费标准、招聘物业企业信用加分,以及纳入物业企业不良行为“黑名单”管理的重要依据。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实现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物业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效益指标: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各年度按计划完成。

满意度指标:住宅小区业主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业主满意度。

(二)1、“2021年度“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建设奖补资金”项目主要内容是组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专班,作为市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协调推进专项工作机制下设专班之一,负责“红色物业”拓面提质的具体工作,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建立相应机制和工作专班。各地报送。各地在2020年“红色物业”建设的基础上,采取自主报名、社区推选的方式综合选定共计不少于60个“红色物业”示范点,并按照“示范小区”标准进行建设。考核验收。年底,各县(市、区)“红色物业”工作专班按照“示范小区”建设标准验收通过后报市“红色物业”工作专班考核验收,评选出50个“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预算安排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1年在巩固提升全市70个“红色物业”示范小区的基础上,再建设50个示范小区,全市“红色物业”示范小区达到120个。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实现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50个示范小区按标准建设。

效益指标: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按计划完成。

满意度指标:住宅小区业主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提升小区品质,提升业主满意度。

(三)1、“公租房改造装修”项目主要内容是香珠花园等空置公租房进行改造装修。2022年预算安排9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市本级空置公租房分配入住。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完成272套公租房改造装修,达到入住标准。

效益指标: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2022年底完成。

满意度指标:实现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满意度达90%。

(四)1、“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是通过招投标确定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并对公租房运营管理工作进行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并按考核结果拨付运营管理费。2022年预算安排17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在全省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规范评价中排名靠前。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购买服务的小区数量。

效益指标: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服务、管理水平。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标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满意度达标率90%。

(五)1、“历史街区、历史建筑设置标志牌,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主要内容是招投标确定测绘建档中介机构;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开展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和挂牌工作;审核通过后拨付测绘建档和挂牌费用。2022年预算安排71.8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历史街区、历史建筑设置标志牌工作,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水平,保留着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水平,保留着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效益指标: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指标设立依据是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

(六)1、“绕城南路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项目主要内容是建设绕城南路(迎宾大道至编钟大道段)总长4.3km的干线双舱地下综合管廊,主要包括给水、通信、电力、燃气等4种管线,燃气独立成舱。配套完成22个地下综合管廊通风口、9个人员出入口、9个投料口、86个管线分支口,2座地下变电所,1座控制中心,并恢复因建设而损坏的绿化带。2022年预算安排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快递侠管廊综合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进程。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加快地下管廊综合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指标设立依据是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市民对城市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效益指标: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01):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02):反映城乡建设项目支出。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120303):反映本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支出。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1401):反映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营及其债务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市住建局机关住房公积金支出。

提租补贴(2210202):反映市住建局机关提租补贴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市住建局机关基本医疗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市住建局机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反映由本单位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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