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 随州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2021年6月,根据《市委编委关于调整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置的通知》(随编发〔2021〕2号)文件精神,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随州市乡村振兴局,仍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因机构调整后新的“三定”方案尚未确定,暂参照湖北省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能,拟定我局主要职能。
1、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督导检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重大部署、重要文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3、统筹协调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稳定。
4、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
5、参与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
6、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
7、参与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
8、承担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相关工作,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
9、协调推进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提升、实用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指导县乡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
10、组织开展省内区域协作和市直单位定点帮扶、行业帮扶和相关考核评价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
11、参与牵头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选派管理有关工作。
12、协调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帮扶工作。
13、实施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14、研究乡村振兴相关问题。
15、协调推动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16、指导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
17、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宣传工作。
18、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教育培训工作。
19、承担乡村振兴督导、检查具体工作。
20、指导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加强队伍建设。
2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机构设置
市乡村振兴局内设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开发指导科、社会扶贫科,下设市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共有机关人员22名。其中22名机关人员中,有行政编制人员11名,事业编制人员5名,劳务派遣人员1名。
因脱贫攻坚工作需要,2020年经市委研究决定,选派了5名干部到市扶贫办挂职,其中副处级干部3名,科级及以下干部2名。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比上年减少行政编制人员1人,变动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岗位调整,2名行政人员调出,1名行政人员调入;2021年比上年新增事业编制人员1人,变动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人员调入。
(3)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砥砺前行,克难奋进,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被人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表彰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机关党支部被市委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第二部分 随州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据对比分析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初预算安排收入、支出448.60万元,与上年294.16万元,净增154.44万元,增幅度52.5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承担随州市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驻村工作队办公室人员经费及行政运行。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收入421.53万元,与上年475.55万元,净减54.02万元,减幅度11.3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相比2020年无新增项目建设支出,同时强化局机关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66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475.55万元,净减55.89万元,减幅度11.7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相比2020年无新增项目建设支出,同时强化局机关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
其他收入1.87万元,与上年其他收入0.00元,净增1.87万元,增幅度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收到指标文号为“财政代管资金【2021】1号”的0301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的代管资金。
2021年度支出450.40万元,与上年443.96万元,净增6.44万元,增幅度1.4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承担随州市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驻村工作队办公室人员经费及行政运行。
其中:基本支出341.68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301.30万元,净增40.38万元,增幅度13.4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用于缴纳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8.71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42.67万元,净减33.96万元,减幅度23.8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相比2020年无新增项目建设支出,同时强化局机关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
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分析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8.57万元,较年初预算支出448.60万元,净减0.03万元,减幅度0.0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
基本支出339.85万元,较年初预算基本支出323.58万元,净增16.27万元,增幅度5.0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327.69万元,较年初预算人员经费支出290.49万元,净增37.20万元,增幅度12.8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编制,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公用经费12.17万元,较年初预算公用经费33.09万元,净减20.92万元,减幅度63.2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强化局机关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
项目支出108.71万元,较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25.02万元,净减16.31万元,减幅度13.0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相比2020年无新增项目建设支出,同时强化局机关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随州市乡村振兴局“三公”经费决算2.47万元,比年初预算3.20万元,减少0.73万元,同比减少22.8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三公”经费等相关支出均明显下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年初预算0.00万元,相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共接待5批次48人),比年初预算1.00万元,减少0.62万元,同比减少62.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经费明显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9万元(保留1辆应急公务用车,2021年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比年初预算2.20万元,减少0.11万元,同比减少5.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公务车辆日常管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7万元,比年初预算33.09万元,减少20.92万元,减幅63.2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支出,加强财务管理,精打细算,坚持厉行节约。
其中:办公费0.06万元,比年初预算2.50万元,减少2.44万元,减幅97.6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
印刷费0.35万元,比年初预算1.50万元,减少1.15万元,减幅76.6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坚持厉行节约。
咨询费0.51万元,比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0.51万元,增幅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年度法律顾问费;由于财务工作量相比往年有所增加,按照新签订合同约定,财务咨询费相应增加。
邮电费0.19万元,比年初预算1.50万元,减少1.31万元,减幅87.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财务支出管理,坚持厉行节约。
物业管理费0.13万元,比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0.13万元,增幅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合同约定保洁人员劳务费以一年度为周期结算,用于支付保洁人员劳务费。
差旅费0.09万元,比年初预算4.00万元,减少3.91万元,减幅97.7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脱贫攻坚工作需要,2020年经市委研究决定,选派了5名干部到我局挂职,其5名同志相关公用经费预算未列支我局,所产生的费用从我局项目工作经费差旅费中支出,不计入我局人员公用经费差旅费。
公务接待费0.13万元,比年初预算1.00万元,减少0.87万元,减幅87.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使得公务接待经费明显下降。
劳务费4.50万元,比年初预算2.00万元,增加2.5万元,增幅125.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合同约定2021年门卫人员等相关劳务费用有所增加。
工会经费4.92万元,比年初预算3.00万元,增加1.92万元,增幅64.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局机关工会组织参加全市“健步行”活动为工会会员统一采购参赛服装及为局机关工会会员统一采购我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3万元,比年初预算2.20万元,减少2.17万元,减幅98.6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强化公务车运行维护保养,车辆故障率有所下降,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规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比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0.37万元,增幅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新增人员编制,相关费用增加。
办公设备购置0.88万元,比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0.88万元,增幅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新增人员编制,为其购置办公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费相应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47%。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08表为空表,和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9表为空表,和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经过资产盘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盘点资产原值共348.80万元,累计折旧324.85万元,账面净值23.95万元。
固定资产构成主要是:通用设备58台,资产原值82.18万元,累计折旧65.14万元,账面净值17.04万元(包含车辆一辆资产原值23.64万元,累计折旧23.64万元,账面净值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07套,资产原值9.72万元,累计折旧2.81元,账面净值6.91万元;无形资产1项,资产原值256.90万元,累计折旧256.90万元,账面净值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保留1辆应急公务用车:思威DHW6450),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9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19万元,执行数为90.1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砥砺前行,克难奋进,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1)巩固脱贫成果责任全面压实;(2)防返贫监测帮扶效果初显;(3)“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巩固提升;(4)衔接资金投入稳步增长;(5)扶贫资产确权顺利完成;(6)小额信贷工作稳步推进;(7)产业就业帮扶带动有力;(8)省内区域协作成效明显。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上级交办的突发性任务,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财政预算的项目支出,导致年底执行数和预算数存在差异。
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及时、完整、科学、规范的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时效性、完整性。
硬化预算约束,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深入落实预算细化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预控指标规模。
加强绩效分配,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会议、培训等支出,切实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有保有压,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留经费支出缺口。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尽量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项目实施细化,责任到人,监督措施到位;与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紧密结合,稳步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编制年初项目预算指标,合理测算所需资金,避免出现偏差。公用支出不得超预算执行,项目资金用到实处,专款专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项目分类及资金性质进行管理,有效地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进一步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渐提升其整体绩效水平,不断优化绩效目标编制,逐步提高绩效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对绩效编制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编制水平,强化责任意识。
我们要将绩效指标贯彻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不仅仅是财务工作,还有相关的业务科室、业务范围等一系列能够反映绩效成果的因素,全部纳入到绩效考评系统中来,加强财务和业务的紧密性,为建立科学实用的考核系统打好基础。
九、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度随州市乡村振兴局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三部分 随州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
注: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表)
注: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指学校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水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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