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125.47万元(财政拨款125.47,无其他收入),较上年预算172.97万元总额减少47.5万元(其他收入减少48.74万元,财政拨款增加1.24万元),总额同比减少37%。主要原因为2022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预算支出总计125.4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比2021年预算支出172.97万元,总额减少了47.5万元,总额同比减少了37%。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4万元,比上年(158.31)减少了48.0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19万元,比上年(4.77万元)增加0.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4万元,比上年(9.89万元)减少了0.15万元。按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105.47万元,比上年(152.97)减少了47.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较上年无增长。支出总额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前期组建工作逐步完善,厉行节约,预算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125.47万元,较上年(124.23)增加了1.24万元,同比增加1%,主要原因为2022年人员支出有所增长。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10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福利费1.07万元、委托业务费0.6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27万元。与上年预算金额持平。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100%。原因是2022年单位设备基本已购置齐全,新购设备减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4.7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8.43万元,固定资产26.29万元。较2021年资产总额33.09万元(流产3.87,固产29.22)同比增长5%,流动资产增加原因是2022年初其他应收款增加。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6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同比减少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
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第三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分别从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说明。《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全市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年度目标为开展年度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推介会至少2次,面向县市区四级服务体系业务培训会至少1次;服务大厅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日常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
2、长期目标全市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日常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具体指标设置:
产出指标:年度招聘会场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为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3、年度目标年度目标为:开展年度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推介会至少2次,面向县市区四级服务体系业务培训会至少1次;服务大厅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日常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年度招聘会场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为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项目主要内容: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各项职能工作。分别从产出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说明。《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1、“工作运行维护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2022年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2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 完成各项职能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年度招聘会场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主要反映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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