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9-18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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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生态环境局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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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市生态环境执法规划,拟定全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行为执法;负责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及机动车排气行为执法;负责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破坏的行为执法。

(3)负责组织落实全市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现场执法工作,依法督办查处或直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4)组织全市综合性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落实各专项清查执法检查工作,配合落实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稽查、突查、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交叉执法行动,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

(6)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等工作。

(7)负责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终端设施的建设、考核管理工作,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8)负责全市环境应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9)负责12369环保举报平台的受理、转办、督查及相关统计工作。

(10)指导全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加强能力建设,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于2020年4月,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随编发[2020]号文件《中共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的通知》批准,在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基础上,组建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是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处级。下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执法科、稽查科、曾都大队。

2、人员情况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核定人员编制13名。2021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0人,其中:参公编内人员6人,事业编内人员4人,事业编外2人,其他人员8人。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35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23万元,上级补助收141.85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增加55.48万元,增长18.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五项工资指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28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34万元项目支出3.13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减少56.15万元,减幅16.29%。比年初预算减少241.09万元,减幅45.53%。主要原因:因政策原因,2020年五项奖励工资未发放等。

(三)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30.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3.41万元,公用支出17.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17.21万元,减幅47.25%。与年初预算减少83.88万元,减幅39.07%。主要原因是:因政策原因,2020年五项奖励工资未发放等。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三公”经费决算3.0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5万元,减幅4.63%,比上年减少0.17万元,减幅5.21%。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年初预算一致。

2、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接待9批次100余人。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3.80%。与年初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环保督察专项行动增加,业务量增大,增加了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及公车运行费2.27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年初一致。公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幅8.10%。比年初预算减少0.15万元,减幅6.20%,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比上年减少0.06万元,减幅0.3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 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07%。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因无政府性基金,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数据。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一辆,属离退休人员服务用车。没有单价50万元、单价100万元的专用设备。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0的%。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各类资金均在预算范围内按规定用途使用。

附件: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市直部门决算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执法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3万元,执行数为3.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围绕排污许可证的执行落实全面进行现场检查。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采取线上网络教育和线下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环境执法培训。绩效自评工作建议:  进一步加大执法专项经费保障,使专项目标工作顺利开展。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强项目规划,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动态掌握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严格预算支出执行责任,按要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内控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责任,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将工作制度化。

部门绩效结果拟应用情况: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着力于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有效衔接,做到有预算有收支、年初无预算年中调整预算,根据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年初预算,提高支出预算的精细化水平。

九、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三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说明: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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