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市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市政府规章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见。承担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械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司法局机关共设置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立法科、行政复议和应诉科(市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市行政执法监督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治调研和督察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含二级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科(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随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政工人事科共10个内设机构。
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编制人数29人,聘用人员3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随州市司法局预算总收入1339.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67.9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22.41万元。全年总收入较上年增加61.86万元,增长4.6%。其中: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61.86万元,增长原因其一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其二是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61.86万元,减少原因本单位无其他收入来源;其三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20万元,此项目费按进度拨款,结转的项目经费已按完工进度支付。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随州市司法局预算总支出1339.86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8.2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22.41万元。全年总收入较上年增长61.86万元,增长4.6%。其中: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61.86万元,增长原因其一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其二其二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20万元,此项目费按进度拨款,结转的项目经费已按完工进度支付。
2022年市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1339.86万元,按功能分类分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0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662.3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7.58万元,项目支出2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支出39.58万元,退休经费9.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75万元。较上年预算1278万元增加61.86万元,增长率为4.6%。总支出比上年减少原因:一是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1.4万元,下降21.51%。公用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压缩的公共预算开支;二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19万元,减少原因上年结转项目费按进度拨款,结转的项目经费已按完工进度支付。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2年市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39.86万元(基本支出739.95万元,项目支出 22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1.86万元,增长率4.6%,增长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比去年增加41.86万元,增长3.12%,增长原因为增人增资及社会保障支出;二是公用经费比去年减少20万元,增长1.48%,增加原因按规定压缩公用经费支出;三是项目经费比去年持平,严格控制压缩项目公共预算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77.58万元,较2021年减少0.78万元,减少1%,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对各类会议由现场会议改成视频会议。机关运行经费各项支出预算如下: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0.2万元,咨询费0.6,水费0.28万元,电费4.3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0.6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费0.2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2.96万元,劳务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督查、全市法制建设及其执法监督检查。工会经费8.26万元,福利费2.2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3.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退休费34.3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资产总额1943.8万元,主要由以下两部分构成:流动资产694.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5.7%;非流动资产1249.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4.3%。固定资产原值1495.17万元,2021年减已提折旧10.1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485.0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1%。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210.46万元;通用设备191台(套)金额64.99万元;车辆3辆,金额17.54万元;专用设备5台,金额1.67万元;图书档案32本,金额1.43348万元;家具用具189个(套),金额16.95万元较上年资产总额1495.17万元减少10.12万元,下降1%。下降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财政应返还额度比去年下降,因本年度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已按年初预算及项目支出进度拨付。非流动资产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州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66万元,比上年减少0.52万元,同比减少约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压缩“三公”经费预算。
其中:
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也无此项费用,与上年相比不增不减。
公务接待费3.46万元,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同比减增加16%,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同比减少约16%,主要原因:提高对专职司机技术维修培训。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金额0万,2021年无预算,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随州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1)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①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②积极推动政府立法项目。③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④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以“八五”普法为导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①坚决压实普法责任。②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普法。③扎实开展基层法治创建。
(3)以专项行动为载体,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①全面加强特殊人群管控。②认真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③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4)以服务群众为中心,聚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①不断延伸公共法律服务网络。②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③充分发挥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作用。
项目内容:承担统筹规划全市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绩效目标: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工资支出及司法行政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费用。2、项目支出包括法律援助、法制随州建设、法制专项工作、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医调委、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及人民调解等各项基层司法业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基层各项业务的更好开展。3、2022年我局将致力于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并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项目绩效设置:认真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牵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83件。深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抽查、评查案卷160多件,发现问题48个,形成典型案例4件。对政府拟出台的规章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出台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备。
绩效目标值情况说明: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工资支出及司法行政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费用。2、项目支出包括法律援助、法制随州建设、法制专项工作、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医调委、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及人民调解等各项基层司法业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基层各项业务的更好开展。3、2022年我局将致力于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并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法律援助项目的主要内容:为经济困难群众支持法律援助等。2022年预算安排10万,其中本年公共预算10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00件,做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法律援助律师相关经费,开展不少于3次的法律宣传活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法律援助2100件以上;法律宣传3次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100%;法律援助资金拨付率100%;
1、法制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的主要内容:开展政府立法、执法培训,办理行政复议,审核规范性文件等。2022年预算安排48万,其中本年公共预算48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落实《纲要》确定的当年目标任务,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数量指标:法治宣传99%以上;
效益指标:实现全民普法;规范性文件无差错;法制建设水平提高。
1、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有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行政争议等事项处理。2022年预算安排35万,其中本年公共预算35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依据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予以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效益指标:参加接访和进社区人次每年不少于120次;人民调解率达100%;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合格率100%
公开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216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各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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