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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1-28 09:13
  • 信息来源:随州技师学院
  • 编辑:随州技师学院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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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随州技师学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技师学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技师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型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是属于随州市政府主办、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的事业单位。 学院现设有高考部、高技部及培训部,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主要开展全日制高中、中技教育教学、培训、鉴定工作。培养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等技能人才,涵盖机械类、电工电子类、电子商务服务类等20多个工种,同时,为随州市技能竞赛提供高水平的硬件保证。 主要职责有:

 1、承担全日制高中、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学历教育工作,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完成技工学校各项教学任务;

2、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设置专业,招收初中、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毕业生,学制三年至四年,主要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人才服务;

3、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的技术提升培训以及就业再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创业等各种技能的培训和实训任务。

4、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专业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

5、围绕随州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建设面向全国及随州市工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业的应用型骨干专业。

 6、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深度联合企业,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7、承担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及有关考试的组织工作。

 8、承担与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相关的技工教育、教材开发、实习装备等方面的研究。

9、组织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提供高端技能培训、评价以及竞赛等组织服务工作;

10、开展国内外校际、校企之间的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

11、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部门主要工作

2022年,学院将继续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发奋图强,力争圆满完成以下目标:

1、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确保师生生命健康。

2、完成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1300人。

3、完成各类短期培训2000人。

4、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就业工作安全无差错。

5、普通高考和技能高考上线率95%以上。

6、总结经验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拓展短期培训业务,企业新型学徒制和职业能力培训创收效益明显增加。

7、花大力气研究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8、进一步健全完善和统一各项管理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以制度促管理。

9、加强教学和学生管理,确保校园秩序稳定。

10、抓好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11、搞好文明创建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2、完成市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随州技师学院是由随州市烈山中学、随州市高级技工学校、随州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组成的,一个机构三个名称,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随州市烈山中学教学业务接受市教育局管理。

根据部门职责,随州技师学院下设高考部、技工教育部及培训部三个部。共有18个业务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处、政教处、技能高考部、高技部、学生工作处、技工学校教育部、技工学校学生管理科、高考督导室、纪检宣传处、工会、项目建设办公室、设备竞赛部、高教技工学校技工教育部。

(二)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21年末,单位编制人数321人,在编在职实有人数278人,聘教、兼职教师及临时人员28人,退休人员49人。

(三)、学生人数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随州技师学院在籍学生人数共计3849人。

(三)预算单位构成

随州技师学院部门预算包括:部门预算本级预算,无下级预算。

第二部分  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6714.44万元,较上年增加93.25万元,增加比例1.4%,增加的原因是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具体构成为:

1、财政拨款补助3685.64万元,较上年增加339.27万元,同比上升10.1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学院新进人员增加的原因;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住宿费、教材费等收入)2050万元,较去年增加745万元,同比上升57.08%,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及教材费预计当年非税收入将增加;

3、其他收入766万元,较去年减少173.82万元,同比减少18.49%,资金性质原因是2022年学院项目质保金减少、对外考试、其他补助减少等原因造成其他收入减少;

4、其他结转资金212.79万元,主要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结转费用及2021年中职奖补资金未完工项目。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支出预算总额6714.44万元,较上年预算6621.19万元增加93.25万元,同比上升1.4%,增加原因主要是新招聘教师及学生人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556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8.56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1812.56万元,其他收入19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08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158.91万元,其他收入574.5万元),离退休费78.53万元(全部是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5988.82万元;项目支出725.62万元。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558.56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515.40万元; 津贴补贴227.86万元;绩效工资608.7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6.61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18.31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1.01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85万元;住房公积金321.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08万元(其中: 工会经费78.9万元, 福利费48.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预算内无拨款,从单位非税资金或其他资金中中支付。按支出功能划分:教育支出6714.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补助支出3685.64万元,为财政补助单位正式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 、公用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558.56万元,公用经费127.08万元。较去年3301.37万元增加384.27万元,同比上升11.64%,原因为学院在职人数增加及把高中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列入在2022年财政拨款中。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度公用经费预算127.08 万元,较去年110.16万元增加16.92万元,增加15.35%,增加原因是高中学生人数增加。安排工会经费78.9万元,福利费48.18万元,其他科目用非税资金支付,未安排财政拨款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安排年初预算资金进行政府采购487.08万元,比上年增加292万元,增加149.7%,增加原始主要是把学生书籍、课本纳入政府采购及中职奖补资金的政府采购。主要有学生书籍、课本419.08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218.08万元,面向中小微企业200万元),其他服务68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6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随州技师学院资产总额26131.22万元,比2020年27485.57万元减少1724.35万元,比上年减少6.59%。减少主要原因主要是支付原教职工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及把17-19年欠职工奖励工资挂账造成的,其中:流动资产767.17万元,比上年1718.29万元减少951.12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去年项目资金已经下达2022年完成并支付;2021年底固定资产原值16829.56万元,比上年14455.55增加2374.0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1新增加的实习、实训设备及在建工程转固。2021年底无形资产原值15675.21万元,比2021年15577.84万元增加97.3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新增加购置无形资产.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学院“三公”经费年初财政经费预算安排合计0万元。因学院是定额拨款。未安排财政拨款资金支付三公经费,三公经费从非税收入或者其他收入中支付。

 2022年度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内财政经费为0,均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四部分  随州技师学院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是群策群力,妥善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二是认真谋划,努力做好招生就业工作,确保实现招生新生1300人,其中高级技工学校招生850人,烈山中学招生450人。深化技工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一体化”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技能竞赛基础工程”,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精心组织技能高考教学与备考工作,上线率95%以上;普通高考上线率95%以上。四是精准施策,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五是创新方式方法,抓好后勤服务工作,亮化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维护工作,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学院形象,抓好督查反馈,及时问责,务求实效,努力推进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学院权益。

我单位在2022年预算编制过程中,细化绩效目标,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了绩效目标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编审质量,编报了单位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说明

部门总体资金情况:收入6714.43万元构成由财政拨款3685.6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050万元及单位资金978.79万元组成。支出6714.43万元由人员类项目支出5304.15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684.66万元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725.62构成。

部门职能概述:随州技师学院由随州市人民政府主办,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以培养技师、普通高中、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主的重点技工院校,负责全市技工学历教育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主要招收初中或高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的技术培训;同时,承担各类社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任务,是学制教育与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于一体的技工院校。

年度工作任务:1、确保人员经费的合理分配;

 2、 合理安排三公经费和日常运行办公经费的开支。按上级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3、完成新生招生任务1450人。 ;

 4、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培训;

 5、提升就业服务能力,保障就业率在95%以上;

 6、完成普通高中教学任务。

项目支出情况:中职发展引导奖补资金预算90.00万元;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经费预算109.62万元;大学生实训基地经费保障预算60.00万元;高中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预算149.00万元;中职免学费地方配套资金预算317.00万元。

整体绩效总目标:  2022年随州技师学院在原有的基础上 ,进一步对硬件环境进行补充,完成网络安全专业教学环境搭建和教学资源建设 。通过重点专业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学环境 ,在满足日常教学的同时 ,开展常规专业教学活动 、师资队伍培养,促进专业内涵建设。同时,通过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进一步建成集技能 竞赛训练、承接技能大赛、教学服务、社会培训等多位一体的实训基地。

长期绩效指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对学院全面领导,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发展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强内涵建设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治理能力为重点,以服务师生为中心,坚持特色发展和质量立校同步,坚持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加快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建成国家级优质技工学校。学院特色更鲜明、人才培养质量更高、服务社会能力更强、办学水平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为服务湖北省建设贡献力量。

数量指标:招生计划1450人;开展校企合作订单班8个;质量指标教师培训批次指标12批次;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控制率100%;教学工作管理指标:教学工作管理100%; 成本指标:教学成本控制率100%;社会满意率指标评价96%;学生、家长 指标评价96%;经济效益指标:非税收入205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毕业生就业率 95%;毕业生升学率95%;可持续影响指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提升:承办职业技能竞赛能力大于2次。

质量达标率指标:科研图书购置工作任务达标率指标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政策标准)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100%;教学设备质保工作任务达标率指标100%; 宣传工作任务达标率;社会效益指标教育改革成果的提升;技术技能人才核心职业素养培养体系建设”项目得以继续发展,为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和教学品牌打造提供支提升;打造教学品牌促进;提高工作效率绩效,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行政办事效率、降低成本等效果的影响提高;建立长效服务工作机制目标考察项目运转是否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长期;服务群众满意度满意率、服务群众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96%。

绩效目标合理性: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合理、合规。绩效指标明确性: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明确。预算执行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执行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程度,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100%。;预算执行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执行的预算数100%;支付进度率 :重点评价部门(单位)专项资金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为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单位)在3月底、6月底、9月底和12月底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3月底、6月底、9月底和12月底,专项资金应分别达到33%、70%、85%和100%的执行进度。支付进度率取三个月份的平均值。  注:没有专项资金的部门(单位)不评价此项指标,得分与预算执行率加总后相应评价。 100%;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健全性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100%。

二、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1)中职奖补资金主要内容:项目内容:推行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建立能力本位、对接紧密的课程体系,打造高水平的专兼职“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就业有优势、发展有潜力的特色品牌专业,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增强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大幅度提升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制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当年预算安排9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项目遴选情况,建设打造1所代表我市、全省领先、国内一流的湖北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改善会计专业的信息化教学条件,提高学生出纳技能和电算化操作技能,添置电子商务综合实训与竞赛系统,计算机及平台设备的更新升级、校园音响设备的更新升级。

数量指标:奖补学校数量本学校有补助资金;购买桌椅套数≥1000张;购买教学设备≥15套,计算机≥100台。制定依据;计划任务书。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力争使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预算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学费、住宿费等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指技工院校的教育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十四、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指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的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除中小学、职业学校等校舍建设和教学设施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指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其他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其他需说明事项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收入,所以公开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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