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指导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临时救助、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社会救助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心现实行“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随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未设置内设科室。中心核定参公编制6名,实际在岗4人,空编2名。核定以钱养事编制3名,实际在岗3人。人员较上年度减少2人。无离退休工作人员,属参公事业单位。
主要工作成绩:
1.保障基本生活。截至12月底,全市纳入城乡低保保障2.7万户、4.7万人,纳入特困供养1.4万人,按月累计发放低保救助和特困供养资金3.41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
2.缓解急难困难。对突发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或者刚性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影响基本生活的对象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截至12月底,全市已经累计救助1.8万人次,支出2170万元。
3.加强灾害救助衔接。8.12汛期以来,全市民政系统闻“汛”而动,对分散供养对象居住安全迅速排查,及时组织转移安置18人,确保了基本安全;指导随县民政局采购3万元生活物资,以急难救助的形式向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进行发放,配合应急管理部门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组织对受灾群众进行排查,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2户、3人,实施临时救助71人次、支出金额8.5万元。
4.促进对象识别精准。强化低保、特困年度动态管理,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低保、特困和支出型临时救助申请严格做到先核对再审批,截至目前全市核对10万人次。大力推动县市区对救助申请对象开展金融资产核对,截至目前全市核对4219人次,进一步推动救助对象认定更加精准。
第二部分 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综合收入总计172.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19万元、上年度结转20.58万元(说明:20.58万元中含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1.8万元)。收入总额较上年度176.96万元减少4.5万元,减少比例为3%,主要原因为: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2021年度综合支出总计17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54万元,项目支出29.54万元,年末结转38.39万元),支出总额较上年度176.96万元减少4.5万元,减少比例为3%,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人员支出有所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31.15万元,较年初预算支出151.7万元减少20.55万元,减少比例为13.5%,减少原因:2021年福彩收入大幅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04.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83.21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人员调资导致比年初预算增加。项目支出决算数2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45万元减少40.4%;主要原因:2021年福彩收入大幅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三公”经费决算0.1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04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实际需要产生的必要接待费用,2020年因疫情接待总量小,导致增长比例高。
(一)2021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2021年度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故无车辆购置经费支出,无车辆保有量。
(三)2021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0.16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5批21人,支出0.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较上年支出0.08万元增加0.08万元,增加100%。增加的原因为:因工作实际需要产生的必要接待费用,2020年因疫情接待总量小,导致增长比例高。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公用经费支出15.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39万元增加4.35万元,增长38%。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0.61万元、印刷费0.12万元、维修(护)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劳务费12.05万元、委托业务费0.08万元、工会经费1.65万元、福利费0.42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0.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开展需要增加了劳务费等支出。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结转1.8万元(不算本年收入),较年初预算数21.8万元减少20万元,减少91.7%,主要原因是2021年福彩收入大幅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
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本年支出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1.8万元减少20万元,减少91.7%,主要原因是2021年福彩收入大幅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
六、关于国有资金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八、关于 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29.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5%。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全市救助核对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坚持共享发展,坚持惠及民生,坚持为民爱民,提高救助标准,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加大救助核对投入,规范救助核对程序,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进展良好。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年初预算资金172.46万元,执行数134.07万元,执行率78%,自评得分94.85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支出情况较好,预算执行合理,年度主要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展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社会救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城乡低保保障标准高高于上年度;二是农村特困供养标准高于上年度;三是临时救助人次均标准高于上年度;四是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五是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满意度得到提升。
2、核对平台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51万元,执行数为12.74万元,完成预算4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保障网络通畅;二是保障数据安全;三是促进救助对象准确认定;四是提升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满意度。
3、市级核对平台建设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8万元(当年预算20万元,上年结转1.8万),实际下达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通过等保二级测评;二是保障数据安全;三是促进救助对象准确认定;四是提升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满意度。
以上项目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测算相关工作经费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二是加大项目实施的推进力度;三是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提高绩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三是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法》执行部门预算,严控预算资金开支,避免超支现象及大幅度调整预算现象。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3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一步梳理完善
九、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专项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注: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类):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行政运行(208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02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指各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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