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 发布时间:2022-09-27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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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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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

(2)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市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由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市级财政、金融、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市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省级和市级开发区发展工作。

(5)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落实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6)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拟订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拟订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市级财政政策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市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省级和市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市级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14)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军粮供应、行业管理、产业发展、流通市场监管,粮食收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测,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推动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和粮油产业发展等职能。

(15)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修订市级政府定价目录建议,拟订综合性价格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研究提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改革建议及收费标准。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改革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拟订市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拟订成本调查制度和办法。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机关内设科室如下:

(一)办公室(政策研究科)

(二)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

(三)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科(发展战略规划科和评估督导科)

(四)体制改革科(法规科)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六)地区经济科

(七)农村经济科

(八)基础设施发展和交通战备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支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市能源建设办公室

(十)长江经济带发展科

(十一)工业发展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十二)服务业发展科

(十三)高技术产业科

(十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

(十五)社会发展科(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科)

(十六)财贸外经科(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

(十七)信用建设科(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八)价格管理科

(十九)成本调查监审科(开发区管理科)

(二十)行政审批科

(二十一)重点项目建设科(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二)财务科

(二十三)粮食调控和仓储科

(二十四)粮食执法督查科

(二十五)机关党委

人员编制44人(行政编制 41人+工勤编制 3 人)

实有在职人数43人(行政编制40 人+工勤编制 3人)

离退休人数30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1688.28万元(上年收入总计2037.94万元,同比减少349.66万元,同比减少17.16 %,减少原因为2021年减少了编制“十四五”规划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7.04万元。

支出总计1784.89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847.91万元,同比减少63.02万元,同比减少3.41 %,减少原因为2021年减少了编制“十四五”规划项目经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597.04万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857.62万元减少260.58万元,减少14.03%。减少原因是市级战略储备粮补贴项目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储备企业,在市发改委不反映此项目资金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597.04万元,较上年1760.94万元减少163.90万元,减少9.31%,减少原因为2021年减少了编制“十四五”规划项目经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532.48万元,较年初预算1857.62万元减少325.14万元,减少17.50%,减少原因是市级战略储备粮补贴项目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储备企业,在市发改委不反映此项目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13.41万元,较年初预算1146.62万元增加66.79万元,增加5.82%,增加原因为五项奖励工资未纳入预算,后期追加;项目支出219.07万元,较年初预算611万元减少391.93万元,减少64.15%,减少原因是市级战略储备粮补贴项目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储备企业,在市发改委不反映此项目资金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532.48万元,较上年1600.49万元,减少68.01万元,减少4.25%,减少原因为2021年减少了编制“十四五”规划项目经费。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随州市发和改革委员会“三公”经费决算6.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68万元,同比减少51.07%,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缩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组、人数0人。

2、公务接待费1.0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68万元,同比减少86.5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8批,人次306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保有量8辆。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5.3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缩开支。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99万元,降低25.3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为高铁停靠点补助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摩托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市发改委本级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93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实际支出项目金额701.22万元,预算执行75.4%。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本年度绩效自评得分为91.82分,绩效等级为优。

2021年度市直部门(市发改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填报日期:2022年5月31日

单位名称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基本支出总额

1297.46

项目支出总额

487.43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2581.62

1784.89

69.1%

13.82

年度目标1:(80分)

年度部门履职及运转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40分)

履行职责

实际完成率

≥100%

达成预期目标

10

完成及时率

完成及时

达成预期目标

10

质量达标率

考核达标

达成预期目标

10

重点工作办结率

100%

达成预期目标

10

效益指标20分)

履职效益

经济性

经济可行

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项目预算部分执行率偏低,酌情扣2分。

8

有效性

正常运行

单位正常运行,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0

满意度指标20分)

社会满意度

部门及服务对象的评价

满意

社会满意度高,获得上级好评。

20

年度绩效目标2XX分)


……







总分100分)

91.82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1、科学测算相关工作经费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优化营商环境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65.75万元,完成预算329%。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二是促进公平公正,及时方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执行偏差较大,原因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原定由市发改委牵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1年年初预算20万元工作经费,考虑到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工作。2021年3月,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营商环境办公室,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财政拨付专项经费,因营商办为政府非常设机构,无法人证书和机构代码,不能单独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由市发改委单独代为进行财务收支核算。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需要合理测算所需资金,避免在执行中出现偏差。

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填报日期:2022年5月31日

项目名称

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营商办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直专项  3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20

65.75

329%

20

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得到优化

30

质量指标

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得到优化

30

时效指标

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公平公正,及时方便

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20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





……





……





满意度指标






……





年度绩效目标2







……







总分

100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项目资金执行偏差较大的原因: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原定由市发改委牵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1年年初预算20万元工作经费,考虑到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工作。20213月,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营商环境办公室,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财政拨付专项经费,因营商办为政府非常设机构,无法人证书和机构代码,不能单独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由市发改委单独代为进行财务收支核算。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科学测算相关工作经费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项目前期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9.7万元,执行数为36.66万元,完成预算30.6%。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当年全部投资和重大项目前期系列工作任务;二是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达标率100%;三是投资结构优化,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部分费用支出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奖励我委结余资金列支;二是实行由财政审核支付,部分当年支出的项目前期费资金(评审费)结算不及时,跨入2022年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对项目前期费加强调查研究分析,根据需要合理测算所需资金,避免在执行中出现偏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38.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回升,完成全年评估任务;二是促进投资稳步回升和经济复苏,达成预期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执行率偏低。2021年此项工作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并由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当年财政拨付100万元,支出100万元。多开支部分跨年度结算支付,造成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2022年,我们将及时推进此项工作,完成当年投资项目咨询评估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79万元,执行数为0.45万元,完成预算3.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善数据交换、数据管理子系统及基础数据库软件开发工作,完成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二是推进诚信建设,确保基础信息数据准确,完成信用修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执行偏差较大,原计划结合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信用宣传,因预算资金不足而未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以后,将按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价格鉴证(定)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89万元,执行数为8.26万元,完成预算46.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涉案物价价格认证全部完成;二是零复议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执行率较低。2021年,市价格认定中心预算17.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3万元,市级财政拨入的上年结余4.89万元。2021年3月,财政将上年结余予以收回,实际下达13万元。同时,市级价格认定工作因编制人员未到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开支较少,此项工作委托曾都区价格认定中心办理,经市财政局审核同意,从市级年度预算资金中拨付曾都区价格认定中心8万元补助资金,市本级实际开支0.26万元,合计使用资金8.26万元,造成执行偏差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开展所有涉案、涉纪、行政执法物价工作认定,做到价格认定率达到100%,为定性、定罪量刑、依法行政提供价格依据。同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随州高铁停靠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通随州至北京、深圳高铁,促进随州对外交流;二是促进随州经济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安排使用,实现全年开通。

2021年度高铁停点补贴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填报日期:2022年5月31日

项目名称

高铁停点补贴

主管部门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发改委支铁办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直专项  3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100

100

100%

20

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通直达北京、深圳G512次、G587次、G1042次、G1041次高铁列车在随停靠点费

全部开通

全部开通

20

质量指标

开通随州至北京、深圳高铁,促进随州对外交流

促进随州对外交流

为随州人民对外交流提供及大方便

20

时效指标

及时安排使用,实现全年开通

方便随州人民对外开放交流出行

为随州人民对外交流出行提供方便

20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0

……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社会满意度

100%

100%

10

……





年度绩效目标2







……







总分

100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科学测算相关工作经费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市级战略储备粮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390.1万元,完成预算97.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二是拨付及时,使用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未完成的原因是利费按当期实际发生数据实拨付(包括当期银行利率变动、储备粮轮换架空期无补贴)。

2021年度市级战略储备粮补贴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随州市粮食储备公司             填报日期:2022年5月31日

项目名称

随州市战略储备粮补贴 

主管部门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随州市粮食储备公司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直专项   □  3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400

390.1

97.5%

19.5

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随州市级储备粮X万斤,其中小麦X万斤,稻谷X万斤

X万斤

X万斤

20

质量指标

储备粮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是否达标

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0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及拨付及时性

按要求及时使用及拨付

拨付及时,使用安全

20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证市场供应和粮价稳定,为社会稳定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

满足供应、稳定市场粮价

满足军需民食,稳定粮价

20

……





……





……





满意度指标

……





……





年度绩效目标2







……







总分

99.5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当年财政拨款资金执行率97.5%,未完成的原因是利费按当期实际发生数据实拨付(包括当期银行利率变动、储备粮轮换架空期无补贴)。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科学测算相关工作经费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项目管理,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加强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提高项目资金效益。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1.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针对2021年绩效自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前,要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尤其是较大的支出、结余资金要分析原因,根据需要合理预测所需资金,避免在执行中出现偏差。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管、日常调度和督导,推动各个项目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效益。

2.工作建议

当前,各部门财务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队伍也不稳定。今后,加大包括绩效评价工作在内的培训力度,提升会计基础工作质量。

九、其他情况说明

市发改局本级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有7个项目,共计701.22万元,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第三部分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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