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工作,推进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具体负责组建全市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具体组织实施全市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建设全市统一的数据中心。
(二)组织研究、编制全市大数据、数字政府、智慧城市、“互联网+”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实施智慧城市相关项目。
(三)组织编制全市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制定数据资源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等技术标准及管理办法,并实施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数据共享和交换。
(四)负责大数据中心基础数据库、基础支撑平台及核心应用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级财政性资金建设和维护的信息化项目方案评估,统筹全市信息化建设,指导、参与项目建设、监理、验收以及数据归集工作;协调推进重大公共数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
(六)负责组织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活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承担政务数据、行业数据、社会数据的融合工作,开展大数据挖掘、清洗、分析工作;负责数据的分发和利用。
(七)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和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大数据中心是由市委和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相当正处级。市大数据中心内设综合科、数据资源科、运行维护和应用开发科三个科室,核定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目前单位实有人数15人,其中:事业在职12人,劳务派遣3人,无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中心预算收入总额544.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0.7万元、其他收入54.82万元、上年结转209.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79.18万元,同比减少12.69%,主要本年度项目安排支出减少,导致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中心支出预算总额544.74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7万元,其他收入54.8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9.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18万元,同比减少12.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1万元,主要是用于工作人员社会保障支出,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7.06万元,主要是用于工作人员医疗保障支出,缴纳医疗保险等;
4.住房保障支出13.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81.1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42.61万元、津贴补贴14.46万元、奖金52.56万元,绩效工资24.17万元、养老保险14.01万元、医疗保险7.06万元、住房公积金11.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8.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项目支出。(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0.16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8.5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费52万元、租赁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3.5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其他交通费7.86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6.4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资本性支出235.22万元。主要是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34.2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39.7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4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增加202.22万元,同比增加85.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市大数据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为11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16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2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了1万元,减少8.33%,主要原因是中心2022年较2021年减少了1人,公用经费减少了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年初预算金额总计18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1.6万元。比去年增加172.1万元,增长1811.6%,主要原因是将项目支出列入了政府采购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11.08万元,包括:流动资产206.74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02.49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4.2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28.47万元(原值740.33万元,累计折旧211.86万元);无形资产净975.87万元(原值1660.49万元,累计摊销684.62万元)。固定资产包括:通用设备713.92万元,家具用具26.41万元。
与上年对比,资产总额同比增加935.15万元,增长120.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部分项目合同款,形成了资产;负债同比增加275.3万元,增长18353.33%,增加的主要是应付账款274万元,为“放管服”项目未支付合同款(放管服项目已进行结算审计,根据审定金额全部形成资产);净资产同比增加659.85万元,增长85.2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部分项目合同款,形成了资产。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州市大数据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
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2022年市大数据中心年度工作任务: 市大数据中心作为新组建单位、新兴事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推进政府决策科学、社会治理精准、公共服务高效为目标,努力克服困难,始终坚持党建工作统领全局,统筹疫情防控、中心筹建、业务工作开展,认真做好大数据事业谋划、政务云平台系统建设、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信息化项目评估建设工作,技术支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完成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精准扶贫、下沉社区、招商引资等工作。履职尽责目标顺利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2022年市大数据中心整体绩效目标: 目标1:保障在职员工的工资和单位日常办公支出。目标2:保障各个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大数据工作决策部署,统筹信息化建设,建设统一的数据中心,推进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目标3:加强数据收集应用,保障数据安全。
2、长期目标及年度目标:具体指标设置为产出指标:
(1)单位运转情况,保障在职员工的工资和单位日常办公支出,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2)项目实施情况,保障各个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大数据工作决策部署,统筹信息化建设,建设统一的数据中心,推进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3)数据安全,加强数据收集应用,保障数据安全,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大数据管理维护费
1、“大数据管理维护费”主要内容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信息化项目顺利实施。2022年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信息化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效益指标:单位运转状态是否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历史标准设置。
效益指标:项目实施情况是否正常实施,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历史标准设置。
(二)鄂汇办旗舰店运维服务费
1、“鄂汇办旗舰店运维服务费”主要内容是:1、鄂汇办100项便民服务开发上线;2、鄂汇办随州旗舰店运维。2022年预算安排40.14万元,其中:36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14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鄂汇办APP正常运转。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效益指标:保障鄂汇办APP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历史标准设置。
(三)“互联网+放管服”电子政务服务项目
1、“互联网+放管服”电子政务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是:保障“互联网+放管服”电子政务服务系统正常运转。2022年预算安排10.8万元,其中:10.8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互联网+放管服”电子政务服务系统正常运转、满足省“一网通办”考核。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效益指标:项目运转情况,“互联网+放管服”电子政务服务系统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合同标准。
效益指标:满足考核情况,满足省“一网通办”考核、指标设立依据是省“一网通办”考核标准。
效益指标:数据迁移服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合同设置。
效益指标:安全服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行业设置。
(四)随州市政府电子政务平台运行经费
1、“随州市政府电子政务平台运行经费”主要内容是:保障电子政务平台正常运转。2022年预算安排51万元,其中: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电子政务平台正常运转、硬件正常运行、软件正常运转、网络正常运转。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效益指标:电子政务平台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历史标准设置。
效益指标:硬件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历史标准设置。
效益指标:软件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历史标准设置。
效益指标:网络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历史标准设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网信事务(20137项):反映中国共产党网信部门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2013750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