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汇总+本级)2021年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9-27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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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1年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
会(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委),为政府直管行政单位,下设1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市政管理中心、规划大队、督察大队、渣土大队、数字化城管监督中心、绿化管护中心、白云公园、神农公园、文化公园)、1个企业单位(随州市擂鼓墩植物园)。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机关编制41名,实有人员38名。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装备科、执法监督科、市容一科、市容二科、市政公用设施科、园林绿化科、行政审批科、宣传教育科、督查考评科等11个科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执法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及跨区城、重大案件的查处和市政府确定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3.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年度维修、维护计划;负责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管理;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施工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设施审批管理;负责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的审批管理。依法组织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拟订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并指导协调、监督落实;制定并监督实施城区市容市貌整治计划;负责城区出门出店、占道经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区户外广告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建筑物立面管理;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管理;负责城区灯饰景观亮化管理工作。
  5.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编制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城区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负责城市垃圾无害化治理工作;依法征收垃圾处置费;负责城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负责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管理;负责拆除环卫设施设置审批管理。
  6.负责园林绿化管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城市绿化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行使城市规划区各类绿化用地绿线划定职能;管理新、扩、改建项目绿地面积、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核准;负责临时占用绿地、移植修剪砍伐树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城内公园、游园、广场、公共绿地的管护工作。
  7.负责统筹城区机动车停车治理具体工作,对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督促考核,依法管理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外其他公共区域的停放行为,组织拟订、宣传贯彻停车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和服务规范。
  8.在随州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不包括建筑质量安全及节能、房产市场交易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生态环境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4)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领域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外其他公共区城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领域向城市规划区内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城市河道取土、违法建设等的行政处罚权。
  9.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负责城区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管理;负责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部件的采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件和“12319”市民投诉案件的派遣、督促、检查、指导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10.负责城区主次道路融雪应急处置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跨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以及其对行政处罚的监管主体、监管责任不变。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和湖泊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与城管执法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主动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认定和技术核准,配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做好综合执法工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实施相关部门移交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情况2021年城管执法委(汇总)收入为186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515.96万元,政府性基金3932.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40.66,事业收入25.68万元,其他收入3459.43万元,上年结转1176.91万元,比上年收入增加6732.33万元,增幅56.48%,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如以钱养事等由财政拨款到城管执法委,执法委拨给二级单位,委机关和二级单位均纳入决算导致重复,使今年决算较去年增加幅度较大。比年初预算少13199.9万元,少41.44%,主要原因是委机关与二级单位预算重复,导致预算金额较大。

2021年城管执法委本级收入为436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22.56万元,政府性基金1862.23万元,年初结转177.1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33.7万元,增加了13.94%,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551.89万元,减幅26.24%,原因是其他收入实际收入少于预期收入。比年初预算少1552.89万元,少26.26%,主要原因为非税收入预算较大。  

(二)决算支出情况
   2021年城管执法委(汇总)决算支出为1865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93.72万元,占53.05%;项目支出7049.55万元,占37.8%,年末结转1708.03,占9.16%。比年初预算少13199.9万元,少41.44%,比去年增加6732.33万元,增幅56.48%,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如以钱养事等由财政拨款到城管执法委,执法委拨给二级单位,委机关和二级单位均纳入决算导致重复,使今年决算较去年增加幅度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741.72万元,比预算增加9058.79万元,增加193.44%,比上年增加2882.49万元,增加26.54%,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如以钱养事等由财政拨款到城管执法委,执法委拨给二级单位,委机关和二级单位均纳入决算导致重复。

2021年城管执法委(本级)年支出为3734.9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599.09万元,减少29.98%。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预算1000万元实际未支出。比上年增加83.9万元,增加2.3%。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01.0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84.95万元,增加10.41%,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较上年减少467.03万元,减少34.14%,主要原因为以钱养事支出上年决算计入对人员支出科目,本年计入了项目支出;项目支出2833.9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263.77万元,减少30.84%,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项目未实施。较上年增加了550.94万元,增幅24.13%,主要原因为以钱养事支出上年决算计入对人员支出科目,本年计入了项目支出。

二、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城管执法委(汇总)“三公”经费决算支出43.1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0.64万元,同比增加25.52%,主要原因是车辆状况差,维修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0万元,和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预算支出。
2、公务接待费0.09万元。比年初预算少8.61万元,同比减少79.55%,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支出。2021年全年公务接待1次,来客人数9人次,陪客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保有量43辆。

4、公务用车运行费43.0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2.03万元,同比增加8.77%,主要原因是车辆状况差,维修费用增加。

2021年城管执法委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0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14万元,同比增加1.92%,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费稍有增加。

1、因公出国(境)0万元,和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预算支出。
2、公务接待费0.09万元。比年初预算少8.61万元,同比减少79.55%,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支出。2021年全年公务接待1次,来客人数9人次,陪客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保有量1辆。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9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53万元,同比增加61.67%,主要原因是车辆状况差,维修费用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城管执法委运行经费(汇总)开支802.25万元,主要是保障二级单位执法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48.81万元、印刷费5.24万元、咨询费9.13万元、物业管理费0.68万元、手续费15.3万元、维修(护)费209.96万元、劳务费94.48万元、委托业务费27.83万元、福利费28.59万元、邮电费12.89万元、差旅费10.90万元、水电费48.99万元、租赁费2.14万元、专用材料14.86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工会费28.59万元、公车运行费69.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44万元、燃料费38.93万元、税金及附加2.45万元、其他支出36.96万元。
比年初预算增长403.46万元,增长101.17%,主要原因是环卫车辆老旧,维修维护费用增加较多。

2021年城管执法委(本运行经费支出总计106.74万元。其中,办公费12.98万元、印刷费1.83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电费3.62万元、邮电费2.44万元、差旅费3.67万元、维修(护)2.24万元、租赁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8.25万元、委托业务费8.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02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工会费11.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9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53万元。比上年减少11.42万元,减幅9.66%,增加原因是压缩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了60.88万元,减少36.32%,原因是我委坚持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规范管理,压减开支。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城管执法委(汇总)政府采购了94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2.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8.42万元。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17%,面向小微企业28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73%。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城管执法委(汇总)政府采购了94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2.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8.42万元。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17%,面向小微企业28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73%。

2021年城管执法委(本级)政府采购支出2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面向小微企业2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五、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2021年城管执法委(汇总)政府性基金收入3193.79万元,主要为常年性的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58.21万元,减少7.48%,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未拨付。
    2021年城管执法委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63.23万元,主要为常年性的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682.77万元,减少26.82%,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性预算下拨到二级单位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2021年度市城管执法委(汇总)2021年度市城管执法委(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城管执法委(汇总)共有车辆12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7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用车;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城管执法委(本级)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电瓶车及待报废车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无。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283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88%。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项目立项规范、合理,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总体满意度、服务履职工作方面满意度等综合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目标。

我委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绩效依据及绩效目标安排上符合相关规定。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为95分,评价结果类型为A,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部门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得到了有效地实施,社会效益明显,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满意度高。

2021年我委绩效目标完成95分,未完成指标如下:1、部门支出全年执行数为3734.99万元,预算数为5913.81万元,实际完成值为58.08%,扣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项目全年预算资金4097.73万元,实际支出2833.96万元,预算执行率68.16%。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预定绩效目标,保障了本单位的正常工作运转。主要是完成改善城区市容市貌,城区环境提档升级。保障机关日常办公正常运行。化解纠纷,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保障规划执法经费,完成牛皮癣清理。各项目产出数量及质量指标均较好的完成。改善了老城区市容环境。化解纠纷,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文明执法、提高执法人员整体执法能力。社会效益指标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出更大效益。二是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对绩效评价报告全文进行公开。

九、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城管执法委(汇总)财政专项支出预算22286.14万元,决算支出7049.55万元,比预算减少了15236.59万元,同比减少68.37%,主要是原因一是预算中数字化城管智慧改造项目7406万元当年未下达指标导致未支出,二是以钱养事经费执法委和二级单位预算重复,导致预算过大。

2021年随州市城管执法委系统(本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4097.73万元,决算支出2833.96万元,比预算减少了1263.77万元,同比减少30.84%,主要是原因一是荆门园博会400万元当年未全部支出,二是城市管理维护费当年部分指标下达二级单位导致支出比预算小。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随州市城管执法委系统(本级)决算表公开:

注:2021年随州市城管执法委系统(本级)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2021年随州市城管执法委系统(汇总)决算表公开

注:2021年随州市城管执法委(汇总)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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