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数字化城管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性规范。
2、负责研究制定数字化城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数字化城管方面科学技术的开发、应用及提档升级工作。
4、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指挥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5、负责数字化城管的日常维护运行工作。
6、负责城管电话热线的设立、处理及日常运行工作。
7、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规划建设和监督考核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等。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0人,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综合科、监督指挥科和管理考评科,实有在职正式工10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总计232.1万元,比上年增10.21万元,同比增加4.6%,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因机构改革财政拨付职业年金和城管委调拨工作经费。
本年支出总计223.59万元,比上年增11.21万元,同比增加5.3%,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职工正常工资晋级、单位支付职业年金和五项奖励工资支出。
2、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38.01万元,同比增加23.9%,主要是增加职工正常工资晋级、单位支付职业年金和五项奖励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0.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62.16万元,同比增加57.2%,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职工正常工资晋级、单位支付职业年金和五项奖励工资支出。项目支出25.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24.15万元,同比减少48.3%,原因是本年度暂缓项目支出。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三公”经费决算0.6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9.37万元,同比减少93.7%,主要原因是控制了接待费支出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组,人数0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0.67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批,人数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量0辆,保有量2辆。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8.7万元,同比减少9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其中,办公费0.3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0.24万元,维护费0.24万元,专用材料费0.13万元,工会经费2.88万元,福利费0.6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7万元,降低45.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4%。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因此也无决算。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因此也无决算。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数字城管系统运行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7分,结果为“良”。
组织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体得分96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得分20分,年度绩效目标得分76分。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数字城管中心2021年度绩效目标设定为二个,目标1(20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整合城市管理资源,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目标2(60分)做好案件信息采集工作,提高案件质量
目标1(20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整合城市管理资源,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20分,扣2分,完成18分。具体情况是:案件上报数完成42199件(目标值46000件,满分10分,扣1分)得分9分;结案数完成40986件(目标值45000件,满分10分,扣1分)得分9分.
目标2(60分)做好案件信息采集工作,提高案件质量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20分,完成20分。具体情况是:案件流转时效达标100%,得满分20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40分,完成18分。具体情况是:通过案件采集,加强城市管理问题上报、处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得19分(满分20分,扣1分);市民满意度,满意得19分(满分20分,扣1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数字城管系统运行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25.85万元,完成预算51.7%。
主要产出和效益:1、高质量抓人员采集,提高案件处置效率,2021年共采集城市管理事件、部件42199件,案件处置率为97.2%,结案率达97.43%;2、高标准抓视频采集,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本年共发现夜间在垃圾中转站点乱倾倒垃圾问题30余件;3、高要求抓热线转办,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共受理转办城市管理方面热线工单583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7.47%;4、围绕中心抓督办,部门考评考核科学化,今年,共发放通报8期,以通报促整改。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由于疫情原因,信息采集员无法正常上岗,采集进度受到影响导致案件上报数量偏低。2、平台建设初级自建服务器五年服务期已到,现服务器迁至电信云平台,迁移过程中,案件上报受到一定影响。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采集监督员和坐席员业务工作水平,提升数字城管人员素质形象,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案件采集质量,扩大案件采集范围
二是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以共享和服务为宗旨,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和共享规范,依托城市大数据中心,在共用国家平台、省级平台部分业务系统基础上,搭建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数据整合和数据交换等系统,实现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信息采集、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考核)、综合评价、公众服务、舆情监测、应急管理等功能,对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和数据资源进行全面普查、梳理和整合,重点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整合。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于预算安排相结合。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情况: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等。
九、其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三部分: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说明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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