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意见和建议。承担对市直机关党组织党建督查巡察工作。
(二)负责对市直机关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三)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四)做好市直机关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协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协调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市直机关党务干部。
(六)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七)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八)了解和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九)指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市直机关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十)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市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
(十一)负责市直机关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群工科。
(二)人员情况
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行政编制10名,实有在职8名。
第二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250.8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50.8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64.96万元,增加了85.87万元,增幅52.06%,原因人员变动且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282.6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45.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9%,社会保障和就业13.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5%,医疗卫生11.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1%,住房保障支出12.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4%。较上年预算安排的一般公共服务16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增加80.62万元,增幅48.87%,原因人员变动及项目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预计财政拨款总支出28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64.96万元,增加了85.87万元,增幅52.06%,原因人员变动且项目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3.23万元:办公费1.34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48万元,物业管理费0.06万元,差旅费3.48万元,维护费0.3万元,培训费0.1万元,劳务费1.32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福利费4万元,公务车交通补贴7.7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8.76万元,增加4.47万元,增幅23.83%,原因:人员增加导致相应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计划政府采购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0增加1.5万元,原因:新增政府采购。
2021年国有资产总额为76.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58万元,非流动资产19.81万元,比2020年国有资产总额为21.26万元增加55.13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资金较多;比流动资产8.5万元增加48.08万元,主要为结转资金较多;比非流动资产12.76万元增加7.06万元,主要为今年新增固定。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2.84万元减少1.84万元,减幅64.79%,原因:严格控制,节约开支。
第三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指导督促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按条例规定换届、调整,促进机关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开展机关党建年度考核;抓好市委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分层分类培训党务干部、市直机关党员。
2.年度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质量指标: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优秀=100%,指标设立依据为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开展市直机关党建集中考评=1次,指标设立依据为行业标准。
开展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1次,指标设立依据为历史标准。
新发展党员=200人,指标设立依据为历史标准。
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标设立依据为行业标准。
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300人,指标设立依据为历史标准。
市直机关党委书记能力提升培训=50人,指标设立依据为历史标准。
市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能力提升培训=30人,指标设立依据为历史标准。
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100人,指标设立依据为历史标准。
机关支部书记示范培训=1次,指标设立依据为历史标准。
开展机关党建课题调研=1次,指标设立依据为历史标准。
“智慧党建”运维=100%,指标设立依据为行业标准。
开展模范机关建设=100%,指标设立依据为行业标准。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市直机关党建项目主要内容是:加强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党员业务能力培训等。2021年预算安排83.1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根据省、市机关党建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对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及机关工委自身建设等方面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质量指标: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100%,指标设立依据为行业标准。
开展模范机关建设=100%,指标设立依据为行业标准。
数量指标: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300人,指标设立依据为历史标准。
举办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300人,指标设立依据为历史标准。
举办市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能力提升培训班=50人,指标设立依据为历史标准。
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300人,指标设立依据为历史标准。
开展党建课题调研=1次,指标设立依据为行业标准。
开展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1次,指标设立依据为行业标准。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中共随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
排序序号 | 年度 | 项目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预期当年实现值 | 绩效标准 |
1 | 2021 | 加强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 质量指标 | 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 100% | 行业标准 |
2 | 2021 | 提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理论素质 | 数量指标 | 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 | 300人 | 历史标准 |
3 | 2021 | 提升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业务能力 | 数量指标 | 举办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 | 300人 | 历史标准 |
4 | 2021 | 提升市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能力素质 | 数量指标 | 举办市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能力提升培训班 | 50人 | 历史标准 |
5 | 2021 | 强化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 | 数量指标 | 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 | 300人 | 历史标准 |
6 | 2021 | 加强市直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 | 数量指标 | 开展党建课题调研 | 1次 | 行业标准 |
7 | 2021 | 推进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提升本单位党建工作能力 | 数量指标 | 开展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 | 1次 | 行业标准 |
8 | 2021 | 加强市直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 | 质量指标 | 开展模范机关建设 | 100% | 行业标准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对外联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市本级在职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反映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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