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委政法委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全市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四)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六)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七)指导协调全市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八)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九)协调指导全市反邪教工作。
(十)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设。
(十一)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的工作。
(十二)代管随州市法学会。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法学会挂靠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着组织、领导、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工作、政法队伍建设、政法智能化建设、代管法学会等职能。市委政法委机关内设政治部(副处级)和办公室、干部科、宣传教育科、执法监督科、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综合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法学会秘书科9个职能科室;下设随州市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管理中心(加挂“市政法信息管理中心”的牌子)1个二级事业单位。
2020年设独立编制机构2个,核算机构1个。
2020年末单位设行政编制数16个、事业编制数4个、以钱养事编制数1个。实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1、汇总情况:2021年部门财政预算收入132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55.57万元,其他收入、上年结转174.17万元,比上年减少27.04万元,同比减少2.08%,主要原因是: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2、本级情况:2021年部门财政预算收入1279.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16.86万元,其他收入、上年结转162.98万元,比上年减少22.86万元,同比减少1.75%,主要原因是: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1、汇总情况:2021年财政预算支出132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94万元,比上年增加212.74万元,同比增加76.47%;项目支出838.80万元,比上年减少185.70万元,同比减少18.13%。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1.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7万元,比上年减少27.04万元,同比减少2.08%,主要原因是: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2、本级情况:2021年财政预算支出127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04万元,比上年增加162.84万元,同比增加58.83%;项目支出838.80万元,比上年减少185.70万元,同比减少18.13%。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2.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0万元,比上年减少22.86万元,同比减少1.75%,主要原因是: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汇总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15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5元,医疗卫生支出2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7万元,比上年减少45.63万元,同比减少3.80%,主要原因是: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2、本级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11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9.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0元,医疗卫生支出1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0万元,比上年减少84.34万元,同比减少7.02%,主要原因是: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本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1、汇总情况: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5.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79万元,包括办公费4.22万元,印刷费5.03万元,水费1.04万元,电费2.36万元,邮电费0.23万元,差旅费4.23万元,维修(护)费0.23万元,会议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1.70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福利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1万元。比上年增加186.87万元,同比增加72.80%,主要原因是:2021年二级单位人员增加和机关干部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本级情况: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0.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79万元,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3.98万元,维修(护)费0.19万元,会议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工会经费3.20万元,福利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1万元。比上年增加148.16万元,同比增加57.72%,主要原因是:机关干部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主要指市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490万元,用于全市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第三方服务支出和政法信息化系统运维支出。其中,政法信息化建设经费450万元,信息化系统运维经费40万元。比上年减少310万元,同比减少38.75%,主要原因是: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支出减少,政府采购经费相应减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初部门(含二级单位)资产总额329.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4.74万元,固定资产42.22万元。流动资产中,货币性资金5万元;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24.42万元,车辆11.05万元,家具6.75万元。比上年增加5.09万元,同比增加1.57%,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本部门流动资产增加;同时,当年新购置一批办公家具,固定资产增加。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汇总情况: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07万元,比上年减少1.10万元,同比减少10.82%,主要原因是:机关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原则,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公务接待费5.70万元,比上年减少0.92万元,同比减少13.9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要求,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公车运行维护费3.37万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同比减少5.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2、本级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88万元,比上年减少1.29万元,同比增少12.68%,主要原因是:机关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厉行节约原则,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公务接待费5.51万元,比上年减少1.11万元,同比减少16.7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要求,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公车运行维护费3.37万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同比减少5.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第三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市委政法委汇总预算表
二、市委政法委本级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防控风险为着力点,以现代科技应用为支撑点,深入推进“四大建设”,切实履行“四大任务”,努力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年度目标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牵引,以营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快政法智能化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随州、法治随州,奋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打造“汉襄肱骨、神韵随州”提供有力政法保障。
2、长期目标设置情况
(1)长期目标1:以实施平安建设“四大工程”为抓手,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四个提升”,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四个增强”,实现社会平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1:4个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产出指标2: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充实完善工作职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2)长期目标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抓好信息情报、危机管控、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综合协调等工作落实,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
产出指标:每季度通报1次反邪教形势,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发〔2018〕22号
效益指标:完善反邪教机制,厚积的邪教土壤,防控涉邪教问题风险,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发〔2017〕14号
(3)长期目标3:着力破解“入口不利、程序空转、出口不畅”三大难题,实现源头预防,有效化解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产出指标: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率,指标设立依据是:第九届〔2018〕38号
效益指标: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12〕2号
(4)长期目标3:大力推动信息化高科技在政法机关各系统领域的应用,实现政法机关网络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增强政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开性,推动全市政法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产出指标1:完成运维中心平台建设,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发〔2016〕18号
产出指标2:建立符合安全防护等级三级要求的政法大数据,实现政法机关信息资源充分整合和高度共享,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发〔2016〕65号
效益指标:提升政法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实现政法机关网格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发〔2017〕2号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政法专项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政法专项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依据中央、省平安建设的要求和平安随州建设的实际,统筹推进我市社会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改革创新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民主法治、科技创新,以实施综治(平安建设)心脏工程、血管工程、细胞工程、免疫工程“四大工程”为抓手,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四个提升”,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四个增强”,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绩效标准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效益指标1:加强平安建设,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充实完善工作职能,绩效标准为社会平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效益指标2: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绩效标准为社会稳定和谐,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效益指标3:建设和谐平安随州,绩效标准为加强综治委(办)建设,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充实完善工作职能,妥善处置涉稳突发事件
效益指标4: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绩效标准确保达到预防为主、依法处理、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目标。
效益指标5: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标准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效益指标6:反邪教工作,绩效标准为突出基层基础、防范打击、教育转化三个重点,全面推进反邪教工作
(二)涉法涉诉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涉法涉诉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1、完善制度机制,着力破解三大难题。2、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深化信访改革。3、加强组织保障,着力推动责任落实。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着力破解“入口不利、程序空转、出口不畅”三大难题,加强源头预防,有效化解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1: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到位,绩效标准为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到位。
产出指标2:司法救助30余人计75万元,绩效标准为30余人75万元。
产出指标3:宣传和奖励,绩效标准为4个以上媒体,举报奖励20万元。
产出指标4: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有效展开,绩效标准为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效益指标1:积极化解一批信访积案,绩效标准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效益指标2: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有效展开,绩效标准为集中攻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
(三)政法信息化建设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政法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是:按照《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意见》(鄂发〔2016〕18号)、《湖北省综治网格化系统应用试点工作方案》(鄂平安办〔2020〕1号)、《全市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行动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随办文〔2017〕1号)、《随州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应用试点工作方案》(随政法〔2020〕7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建成省、市、县(市、区)、镇(办)、村(社区)五级网络连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的“网格化+大数据”的信息服务管理平台。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
(1)完成政法综合信息网建设;
(2)完成政法大数据中心、政法舆情监测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
(3)完成应急指挥平台、维稳情报信息平台建设;
(4)完成政法为民服务支撑体系、安全运维支撑体系建设。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1:平台体系建设,绩效标准为全面完成3个平台建设
产出指标2:运维中心建设,绩效标准为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网络安全检查、系统安全检查等工作,保障系统高效、安全、优质的运行。
效益指标:网格化工作智能化、信息化,绩效标准为实现全市政法机关网格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推动政法工作跨越式发展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216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反映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信息化建设、扫黑除恶等费用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附件:
随州市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随州市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网格中心)预算收入49.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71万元,其他收入11.19万元。市网格中心为市委政法委二级事业单位,因2021年首次独立进行预算公开,故无上年对比数。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4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0万元(人员支出40.53万元;公用支出9.37万元)。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1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0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7万元。因2021年首次独立进行预算公开,故无上年对比数。。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38.71万元。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2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0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7万元。因2021年首次独立进行预算公开,故无上年对比数。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本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万元。其中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办公费1.22万元,印刷费0.03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36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工会经费0.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因2021年首次独立进行预算公开,故无上年对比数。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网格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无上年对比数。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1年市网格中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由市委政法委机关一并登记统计和公开。
二、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管理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9万元。上年单位无单独预算,无对比数据。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上年单位无单独预算,无对比数据。
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上年单位无单独预算,无对比数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单位无单独预算,无对比数据。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单位无单独预算,无对比数据。
三、2021年市网格中心预算表
四、市网格中心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深入推进政法智能化“1234”工程、“雪亮工程”建设,加强运用和安全运维管理。
本单位无项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216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反映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信息化建设、扫黑除恶等费用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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