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推行实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标准,发展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推广太阳能、地源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推行墙体材料革新,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发展绿色建材;推广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绿色生产,推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散装水泥应用;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能耗监测,推广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承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定、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工作;组织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交流与推广应用;负责中心城区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监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级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2020年底,实有人数15人,在职人员13人,其中事业在职编内人数6人,事业在职编外人数7人,退休人员2人。下设综合科、推广应用科、执法科、装饰装修管理科、财务科等五个科室。
第二部分 随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73.6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54万元,其他结转55.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9.37万元,降低34.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关于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公用经费在上年标准上一律压缩。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73.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9.37万元,降低34.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在上年标准上一律压缩,返退政府性墙材基金减少。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7.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9.64万元,降低37.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在上年标准上一律压缩,返退政府性墙材基金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万元,增长7.56%;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医疗卫生支出6.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8万元,降低6.46%;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上年标准上一律压缩,住房保障支出14.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8万元,降低6.37%。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上年标准上一律压缩。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66万元,项目支出100.34万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支出较上年减少255万元,降低44.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关于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公用经费在上年标准上一律压缩。
基本支出217.66万元:(1)人员经费支出198.99万元,较上年减少4.9万元,降低2.40%。(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67万元,较上年减少3.44万元,降低15.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缩。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6万元,项目支出100.34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72.34万元,同比下降32%,主要原因:进一步压缩基本费用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46.66万元,同比下降71%,主要原因:减少了墙材反退基金和压缩项目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的说明
2021年预算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8.67万元,2021年预算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3.44万元,降低15.5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基本费用支出。其中,维护费3000元、工会经费2万元、福利费10000元、邮电费50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4200元、劳务费2万元、差旅费10000元、会议费12700元、印刷费5000元、物业管理费10000元、办公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800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费2万元、水费3000元、电费10000元、培训费10000元。2022年预算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3.44万元,降低15.5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基本费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财政拨款的新增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年底,散办资产总额1078.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8万元,固定资产1024.63万元。长期投资和在建工程为零。固定资产中,房屋资产净值为1020.54万元;执法车1辆净值3.26万元,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为零;其他固定资产净值0.83万元。资产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39.97万元,减少3.57%。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指标年度结余数字不同;固定资产比年初减少41.97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计提2020年度固定资产折旧。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随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1年散办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根据部门主要职责编制,对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2021年重点工作有三个方面,分别是:第一,以严格执法为抓手,确保绿色建筑标准全面执行。截至目前,全市城区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进行设计、图审和施工,已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
第二、以强化监管为抓手,推进预拌行业绿色生产改造。从市场准入到质量保证,从安全生产到日常监管,多管齐下,实现了全链条闭合式管理。同时把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结合起来,及时掌握各企业改造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企业将绿色生产要求贯彻到日常生产活动中,使绿色生产改造得以稳步推进。
第三、以闭合管理为抓手,推广绿色建材广泛应用。我们结合国家和省相继出台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要求,把绿色建材申报和应用列入重点工作,通过组成专班到各在建工程项目和各个建材生产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宣传政策,指导建材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建材标识,引导绿色建筑项目使用绿色建材,对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生产企业开展考核评比,并对两家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分别给予了10万元资金奖励,在全行业掀起了一股绿色建材标识创建热潮。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1年散办部门重点项目是根据部门主要职责编制,对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绿色建筑发展实现全覆盖。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政策引领、宣传造势、技术支撑、资金补贴等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建设单位创建绿色建筑的积极性。
2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执法过程监管。针对新修订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施工一线,到全市所有建筑工地根据图纸设计的具体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技术交底,进一步明确了各参建主体的责任,以及节能材料与设备的选用和进场验收程序,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施工与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参建各方搞好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进一步提升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3 逐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政策宣传,开展试点示范,利用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对市建管大楼进行了节能改造,更换了节能外窗,降低了使用能耗,改善了办公环境。
4宣传引领凝聚绿色生产共识。一是印制标准手册。我们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进行了简化,编印了《随州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标准化工作手册》下发给每家企业,使企业对绿色生产有更加直观更加清晰的认识,更变于企业操作,使绿色生产的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二是举办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质量控制培训班。
5建立健全预拌行业绿色生产管理体系。为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们建立健全了预拌行业绿色生产闭合式管理机制。一是提高了准入门槛,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预拌混凝土(砂浆)管理的通知》,从新建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开始介入,指导其按照绿色生产要求建站,对于不满足绿色生产要求的不予发放《资质证书》。
6严格实施城区在建工程砂浆“禁现”。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砂浆“禁现”工作进行了专项巡查整治,一是进一步强化监管重点。
相关指标情况说明:
(一)产出指标:
1. 数量指标:反映项目需要完成的任务量,预期可以提供的公共产品及其数量。(实际完成率)新建建筑节能能力1.78万吨,绩效标准达到100%。发展绿色建筑面积30万立方米,绩效标准达到100%。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8万平方米,绩效标准达到100%。
2. 质量指标:是指项目预期的质量等次和质量实现程度,质量合格率达100%、质量达标率100%、考核优良率100%。
3. 时效指标:反映项目预期工作进度。
4. 成本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要的成本,
(二)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前述相关产出所带来的预期效果的实现程度,由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取填列。可进一步细分为:新建建筑节能能力1.78万吨,绩效标准达到100%。发展绿色建筑面积30万立方米,绩效标准达到100%。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8万平方米,绩效标准达到100%。
1.经济效益指标:反映项目实施预期对经济发展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有经济效益产生的项目必须在经济效益指标下设定反映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的三级指标。质量合格率达100%、质量达标率100%、考核优良率100%。
2.社会效益指标:反映项目公共产品或服务预期可以产生的社会效果,反映项目实施预期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要根据项目实际,在社会效益指标下设定反映项目预期社会效益的三级指标。质量合格率达100%、质量达标率100%、考核优良率100%。
3.生态效益指标:反映项目实施预期对环境、生态产生的影响。有环境效益产生的项目必须在环境效益指标下设定反映项目预期环境效益的三级指标。质量合格率达100%、质量达标率100%、考核优良率100%。
4.满意度指标:反映项目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指标,如“受训学员满意度”、“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社会公众投诉率/投诉次数”等。质量合格率达100%、质量达标率100%、考核优良率100%。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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