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1-02-0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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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住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及后续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市住建局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人。目前,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编人数10人,合同工2人,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50.7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05.7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0.4%;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4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9.59%上年结转2.9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85%比上年度收入预算总额增加了130.28万元,同比上升59.1%,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两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增加,二是公租房维修开支并入中心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5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1万元,项目支出200.2万元。比上年增加130.28万元,增加59.1%,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两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增加,二是公租房维修开支并入中心预算

按支出项目经济类别划分:工资福利性支出140.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06%;商品与服务支出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5%,项目支出92.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08%。比上年增加130.28万元,增加59.1%,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两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增加,二是公租房维修开支并入中心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7%;医疗卫生支出4.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19.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07%,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8%。比上年增加130.28万元,增加59.1%,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两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增加,二是公租房维修开支并入中心预算

(三)财政经费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财政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05.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5.74万元,公用支出1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安排总额增加了33.81万元,增加比例为47%。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两名,二是财政增加部分五项奖工资。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度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度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办公费2.1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27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租赁费0.2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0.02万元。比上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减少了15.54万元,减少比例为60.85%,减少原因是将公用经费开支列入项目中。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中心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总额6.05万元,主要为货物类预算支出。比上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增加5.25万元,增加656%,原因是公租房维修开支并入中心预算,导致政府采购种类增多。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为40.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31万元, 固定资产5.14万元,无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中汽车1辆3.7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元,无房屋构筑物,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减少50.72万元,减少55.63%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9.5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16万元,减少原因为支付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费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8万元,比上年3.1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0.65%,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

公务接待费0.53万元,比上年0.55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3.64%,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无增无减。

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在2021年预算编制过程中,中心细化绩效目标,增强了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了绩效目标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编审质量,编报了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1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在2021年预算编制过程中,中心细化绩效目标,增强了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了绩效目标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编审质量,编报了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1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1)加强已分配入住公租房小区的管理,加快推进公租房购买服务;长期目标(2)加快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年度目标(1)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发放市本级住房租赁补贴500户;年度目标(2)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

2、长期目标(1)加强已分配入住公租房小区的管理,加快推进公租房购买服务,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政府购买服务小区数量≥2个,指标设立依据是上级文件要求。

产出指标:提升公租房小区服务质量,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职责。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长期目标(2)加快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录入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职责。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年度目标(1)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发放市本级住房租赁补贴500户,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发放补贴户数≥500户,指标设立依据是省定目标责任。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年度目标(2)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录入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职责。



二、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公租房小区管理及维护项目”主要内容是:修缮公租房举办一次公租房摇号活动,圆满完成分配任务,保障中心人员及公用经费开支。2022年预算安排197.23万元,其中:197.2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2021年度分配任务,完成公租房维修,保障住房安全,整理档案,完善信息系统,保障中心日常开支。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分配任务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级部门要求。

产出指标:提升公租房小区服务质量,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职责。

产出指标:档案整理录入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当年档案数量。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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