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房产信息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房产信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房产信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房产信息中心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房产信息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委工作部署,我中心的工作重点包括:一、负责拟定市房地产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二、贯彻国家、省、市房地产信息化建设标准,组织协调市房地产系统信息共享平台与数据库建设、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实施中有关问题;三、负责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房产信息中心于2017年4月经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随编发[2017]19号)批准成立,2019年10月组建,11月1日取得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5名,领导职数1名,隶属市住建局管理。
第二部分 随州市房产信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70.06万元,比2020年预算安排增加11.14万元,同比增加18.91%。其中经费拨款补助51.8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18.2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的调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70.06万元,比2010年预算安排增加11.14万元,同比增加18.91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的调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8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77万元,同比增加98.9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财政补助拨款的标准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总计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29万元,减少了77.57%;其中办公费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了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无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与上年一致。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 12月31日,随州市房产信息中心资产总额24.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78万元、固定资产4.11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 0万元。与上年相比,资产总增加24.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7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11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 0 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 0 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无2019年资产数据。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随州市房产信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推进“智慧住建”政务服务信息化;推进“智慧住建”行业管理信息化;推进“智慧住建大数据中心”建设。年度目标为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完成住房保障子系统对接住建部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继续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资金托管系统的建设上线工作。完成领导干部个人住房核查任务。
2、长期目标: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完成住房保障子系统对接住建部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具体指标设置为:产出指标:确保机关机关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搞好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效益指标:提高各项工作完成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年初工作目标。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3、年度目标:继续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资金托管系统的建设上线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产出指标:按时按质完成各个系统建设。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效益指标:加强制度化建设,全面提升随州市城镇个人住房管理系统建设品质。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满意度指标:提高了信息传递效率,避免了办事群众往返跑和重复提交资料。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1年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好智慧工地、房地产信息系统日常维护等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住房公积金:反映市房产信息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提租补贴:反映市房产信息中心提租补贴支出。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市房产信息中心职工基本医疗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市房产信息中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