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引进、投资计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编制和管理城市、村镇维护建设补助资金计划;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专项资金的核定、征缴和使用的全程监管及统计上报。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于2014年12月经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随编发[2014]49号)批准成立,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财会核算中心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名,无退休人员,隶属市住建局管理,与市住建局机关合署办公。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2021年财政预算收入35.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80万元,其他收入13.8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总收入比上年的47.59万元减少了11.97万元,同比减少25.15%,减少的原因是财会核算中心有一职工调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35.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万元。比上年的47.59万元减少了11.97万元,同比减少25.15%,减少原因是财会核算中心有一职工调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2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0万元。与上年的27.40万元相比减少了5.6万元,同比减少20.44%,减少原因是财会核算中心有一职工调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86万元,其中办公费6.86万元。与上年的7.14万元相比减少了0.28万元,同比减少3.9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切不合理的支出,厉行节约,进一步合理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无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与上年一致。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与市住建局机关合署办公,未独立核算,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与上年一致。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立城市全生命周期理念,下足绣花功夫,奋力推动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为打造“汉襄肱骨、神韵随州”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年度目标为以确保财务规范为核心,以服务中心工作为重点,紧紧围绕行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经费开支,强化基础工作,加强工作配合,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和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助力城乡建设与发展。
2、长期目标:下足绣花功夫,奋力推动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具体指标设置为:产出指标: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搞好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提高各项工作完成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年初工作目标。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3、年度目标: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和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助力城乡建设与发展。
具体指标设置为:产出指标:按时按质完成各个项目建设。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厉行节约,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和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助力城乡建设与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1年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四、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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