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1-10-2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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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二)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二、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三、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八、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十、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政策性住房产权变更的管理;承担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全市房产市场的管理;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查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负责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房产物业服务的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发展物业服务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负责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和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城市供排水发展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市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排涝和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六)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上报工作。

(七)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市场和城市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行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和引导市政公用企业、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参与市场劳务、技术合作,推进企业发展壮大。

(八)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定期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示范镇创建工作;指导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查处。

(十一)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节能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指导和推进重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十二)指导全市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名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名城保护宣传、发展研究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四)在随州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城市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安全及节能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房产市场、城市供排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23名,参公编制14名,2020年底实际行政在职35人,离休干部2人,退休干部48人,另有市住建委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市住建委财会核算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与市住建局机关合署办公,其中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编制3名,实有2人,财会核算中心编制3名,实有3人。

机关内设机构情况:内设科室15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企业管理办公室)、城建科(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科、勘察设计与科技科(名城保护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房产市场科(房屋征收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物业监督科、财务审计科、供排水管理科、机关党委和老干部科。

所属事业、企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12个,即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随州市城市防洪排水管理处、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随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研究所、随州市房产信息中心、随州市建筑行业技术培训中心、随州市住建局财会核算中心和随州市住建局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直属企业单位6个,即随州市建筑设计院、随州中房集团随州房地产开发公司、随州市城镇住宅合作社、随州市住宅经营公司、随州市房屋拆迁事务所、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原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正在改制中)。行业管理企业2个,即随州市玉龙供水公司、随州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支情况

(一)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随州市住建系统(汇总)部门收入21219.05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的15900.41万元增加了5318.64万元,同比增加33.45%;比年初预算20095.53万元增加了1123.52万元,同比增加5.5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随州市城市应急水源工程和城区老旧小区红线外配套微循环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11.08万元,占比27.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7.67万元,占比3.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2.9万元,占比1.52%;事业收入105.7万元,占比0.50%;其他收入10911.92万元,占比51.4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863.22万元,占比4.07%;年初结转和结余2566.55万元,占比12.09%。

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本级部门收入8341.29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的3098.71万元增加了5242.58万元,同比增加了169.19%;比年初预算4989.42万元增加了3351.87万元,同比增加67.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随州市城市应急水源工程和城区老旧小区红线外配套微循环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3.09万元,占比28.33%,比年初预算1303.97万元多1059.12万元,同比增加了81.22%,主要原因是收财政拨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和五项奖励工资拨款。;其他收入5515.86万元,占比66.13%;年初结转和结余462.34万元,占比5.54%。

(二)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随州市住建系统(汇总)部门全年支出1916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544.41万元,比年初预算10292.41万元减少了3748万元,同比下降了36.4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梳理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落实“政府要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大压缩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力度。市住建系统(汇总)部门全年支出比上年决算支出的13237.65万元增加了5927.63万元,同比增加了44.7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随州市城市应急水源工程和城区老旧小区红线外配套微循环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895.84万元,占比41.20%;项目支出11269.45万元,占比58.80%。

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本级部门全年支出781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299.89万元,比年初预算4503.97万元减少了2204.08万元,同比下降了48.94%,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梳理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落实“政府要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大压缩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力度。市住建局本级部门全年支出比上年决算支出的3036.79万元增加了4781.15万元,同比增加了157.4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随州市城市应急水源工程和城区老旧小区红线外配套微循环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95.94万元,占比19.13%;项目支出6321.99万元,占比80.87%。

二、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20年随州市住建系统(汇总)“三公”经费预算27.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10万元,公务用车13.20万元。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汇总)实际支出“三公”经费合计25.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的27.20万元减少1.68万元,同比下降了6.18%;比上年决算的29.46万元减少了3.94万元,同比下降了13.37%。主要是因为住建系统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厉行节约。

其中2020年因公出国支出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的10万元同比减少了100%,与上年决算的0万元持平,主要是因为2020年住建系统无因公出国任务,无因公出国(境)人次。2020年未购置公务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住建系统公务用车保有数为29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4.81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3.20万元增加了11.61万元,同比增加了87.95%,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务用车外出检查费用增多,二是因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运行维护维修保养费用也随之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决算的27.25万元减少了2.44万元,同比下降了8.9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了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和维护,节约公车运行开支费用。2020年住建系统公务接待共接待12批次92人,公务接待费0.72万元,比年初预算的4万元减少了3.28万元,同比下降了82%;比上年决算的2.21万元减少1.49万元,同比下降了67.42%,主要是因为住建系统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要素审核,从严控制陪同人数和接待标准,加大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的力度。

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本级“三公”经费预算24.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5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10万元、公务用车10.65万元。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本级实际支出“三公”经费合计7.96万元,比年初预算的24.10万元减少了16.14万元,同比下降了66.97%;比上年决算的10.85万元减少了2.89万元,同比下降了26.64%。主要是因为市住建局机关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厉行节约。

其中2020年因公出国支出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的10万元同比减少了100%,与上年决算的0万元持平,主要是2020年市住建局本级无因公出国任务,无因公出国(境)人次。2020年现有公务应急车辆编制为3辆,实有3辆(含1辆离退休干部保障车辆),2020年未购置公务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46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0.65万元的减少了3.19万元,同比下降了29.95%;比上年决算9.34万元减少了1.88万元,同比下降了20.1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了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和维护,节约公车运行开支费用。2020年公务接待共接待9批次70人,公务接待费0.49万元,比年初预算的3.45万元减少了2.96万元,同比下降了85.80%;比上年决算1.51万元减少1.02万元,同比下降了67.55%。主要是因为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要素审核,从严控制陪同人数和接待标准。

三、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随州市住建系统(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52万元,比年初预算的203.23万元增加了126.29万元,同比增加了62.14%,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拨付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和局属二级单位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比上年决算的713.11万元减少了383.59万元,同比下降了53.79%。其中办公费32.32万元;印刷费6.66万元;咨询费0.24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3.15万元;电费12.64万元;邮电费7.5万元;物业管理费9.14万元;差旅费17.78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5.34万元;租赁费0.14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专用燃料费4.15万元;劳务费14.13万元;委托业务费13.77万元;工会经费34.65万元;福利费24.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07万元。

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59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55.19万元减少了43.60万元,同比下降了28.09%;比上年决算的436.47万元减少了324.88万元,同比下降了74.43%。其中办公费18.43万元;印刷费5.05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1.64万元;电费7.32万元;邮电费4.44万元;物业管理费6.83万元;差旅费11.93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57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劳务费2.19万元;委托业务费0.20万元;工会经费12.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4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住建局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从严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确保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工作急需上。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住建局系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对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等等采购,均按照文件规定到财政指定的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采购。

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系统(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4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4.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04%。

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9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系统(汇总)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637.6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637.67万元,执行率100%。主要是用于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与养护维修(包括泵站运行电费、泵站养护与维修、污水管网养护与维修、内河保洁等费用)。

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本级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随州市住建系统(汇总)共有29辆车,其中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5辆,主要是离退休干部保障车辆、自卸货车和工地验收业务用车。市住建系统(汇总)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随州市住建局本级共有三辆车,其中应急保障用车两辆,其他用车一辆,主要是离退休干部保障车辆;无新增购置公务用车。市住建局本级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33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0.95%。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聚焦聚力疫情防控、项目建设、住房保障、产业发展、行业监管、村镇建设等重点工作,认真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疫后重振经济发展战、民生保障战、城建攻坚战、社会稳定战,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成效。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2020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总额8341.29万元,实际支出总额7817.93万元,预算执行率93.73%。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市住建局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是疫情防控成效显著,重点工作完成率100%,组建7个督导组,督导全市200多个建筑工地、70个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367个物业小区实施全封闭管理,协调解决防护物资1200吨,织全系统300名党员干部下沉农村、社区一线。二是城市品质提升,全年共启动城市重点工程项目96个,完工38个,完成投资近85亿,6项城市道路畅通,3项道路改造加快建设。三是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的6大类15个问题全部整改销,雨污错接混接管网改造9处,中心城区2座、随县1座、广水2座,完成7条干渠污水治理项目。四是聚焦基本民生,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强化保障水平,加大棚改续建项目力度,摇号配租507户,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入住率99%,超目标任务9个百分点。五是完成3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市71419户贫困户住房建档立卡。六是网办事项达到100%以上,事项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限减少70%,“零”跑腿服务事项达40%以上。七是全年高质量整改完成省委巡视反馈问题15个、市直机关考核反馈问题2个和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12个,办理议提案46件。八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行政村排查覆盖率和用作经营的房屋录入率实现双100%。九是办理议提案46件,办结率100%。十是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率100%。十一是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路,全年累计办件4.1万件。根据《2020年度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25分。

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严格区分财政拨款收支与非财政拨款收支。

改进下一步工作的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导致考核指标严重超标。

附件: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市维护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2020年城市维护费项目年初预算104万元,财政拨款91万元,2020年项目实际发生额为89.42万元,预算执行率85.98%。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1)完成内河、道路管网、易涝点改造14处,进一步补齐城市管网、管廊建设和防洪排涝设施短板。(2)全市3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通过省级复核验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实现全覆盖。(3)投资近10亿元,整治中心城区黑臭水体14条、15.42千米,黑臭水体消除比例100%。二是质量指标: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神韵随州补短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启动了城市补短板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三是生态效益: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治理“六化”措施,城市生态不断改善,推进了城市绿色发展、生活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四是满意度指标:城市面貌得到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取得了社会公众满意度和政务服务好评率均在98%以上。

附件:随州市住建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城市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2、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2020年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费项目年初预算120万元,财政拨款45.57万元,2020年项目实际发生额为45.57万元,预算执行率37.98%。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①对朝阳小区600套公租房管理;②对城东3192套公租房管理;③对2家服务中心进行考核。二是质量指标: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建立社区、小区物业、业委会三方联席会议协调机制;推进小区管理融入社区治理,夯实小区物业管理层基础。三是时效指标:及时处理租户投诉,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四是满意度指标:物业运营管理较好住户较满意。

附件:随州市住建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2020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项资金项目年初预算200万元,财政拨款200万元,2020年项目实际发生额为136万元,结余64万元,预算执行率68%。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质量指标:①积极推动《草甸子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工作;②积极推动《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工作;③《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颁布实施;④政府采购公开招标;⑤工程结算规范化。二是产出指标基本完成。

附件:随州市住建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八、其他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系统(汇总)和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补款收入。

(二)2020年度财政专项支出情况

2020年随州市住建系统(汇总)财政专项支出预算13608.48万元,决算支出2882.05万元,比预算减少了10726.43万元,同比减少78.82%,主要是原因一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市园林局和市市政处均已整体划转出市住建局,但因2020年预算编制时预算系统未将此两个单位划转出去,预算仍统一汇总在市住建系统(汇总)预算中,但因在编制决算时此两个单位已从决算系统中转出,故住建系统(汇总)2020年财政专项支出决算中不含有市园林局和市市政处的大树修剪、道路桥梁设施管养、人行道改造等财政专项支出资金。二是因财政当年未下达此专项支出资金,故2020年无此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如白蚁药物、绕城南路地下管廊运行缺口补助、自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等。三是因部分财政专项支出需按照工程项目合同进度支付,2020年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支付,如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规划等。

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本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3909.45万元,决算支出563.44万元,比预算减少了3346.01万元,同比减少85.59%,主要是原因一是因财政当年未下达此专项支出资金,故2020年无此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如绕城南路地下管廊运行缺口补助、住房信息系统开发款项等。二是因部分财政专项支出需按照工程项目合同进度支付,所以2020年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支付,如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规划等。

第三部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汇总)

说明: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系统(汇总)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补款收入。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本级)

说明: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本级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说明:2020年随州市住建局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补款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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