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无在校学生。
第二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17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4.23万元、其他收入48.74万元。较上年预算(107.77万元)总额增加65.2万元,同比增加60.49%,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机关预算支出总计172.9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比2020年预算支出(107.77万元)总额增加65.2万元,同比增加60.49%。按支出功能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31万元,比上年(107.77)增加50.5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77万元,比上年增加4.77万元。按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152.97万元,比上年(146.12)增加6.8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较上年无增长,总额增长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2021年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人员和公用支出都有所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124.23万元,较上年(107.77)增加了16.46万元,同比增加15.27%,主要原因为2021年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有所增长。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10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咨询费0.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2.7万元、福利费0.5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其他0.3万。比上年增加5万元,同比增长100%。增长原因为2021年事业单位公用支出人均额度上调一倍。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账务服务2万元较上年(7万)减少5万,同比减少71%。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设备基本已购置齐全,新购设备减少开支。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初,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3.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7万元,固定资产29.22万元。因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产数据。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0.8万元,比上年(0.6万)增加0.2万元,同比增加33%。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等预算。增加原因为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2021年业务工作全面开展,按实际开支测算。
第三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分别从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说明。《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全市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年度目标为开展年度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推介会至少2次,面向县市区四级服务体系业务培训会至少1次;服务大厅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日常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
2、长期目标全市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日常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具体指标设置:
产出指标:年度招聘会场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为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3、年度目标年度目标为:开展年度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推介会至少2次,面向县市区四级服务体系业务培训会至少1次;服务大厅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日常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年度招聘会场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为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项目主要内容: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各项职能工作。分别从产出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说明。《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1、“工作运行维护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2021年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2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 完成各项职能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年度招聘会场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主要反映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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