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1-02-0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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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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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随办文〔2019〕23号文件)

(一)起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随州籍烈士和外国在随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2年纳入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编报范围的包括: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行政单位)、随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参公管理)、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在编在岗10名,退休干部3名。市军休所核定编制12名,在编在岗9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0名,在编在岗10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预算收入总计2883.6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34.89万元、其他收入48.74万元,较上年2398.19万元增加485.44万元,同比增加17.12%,主要原因为相关项目预算增加及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预算总收入1443.47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1140.57万元增加了302.9万元,同比增加26.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的增加,另对涉及军队转业干部相关项目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各费用明细,确保预算编制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更加高效。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预算支出总计2883.63,较上年增加485.44万元,同比增加17.12%。按支出功能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0.52万元,比上年增加439.5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7.2万元,比上年增加9.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支出35.91万元,比上年增加35.91万元。按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604.63万元,比上年增加251.44万元;项目支出2279万元,比上年增加234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基本支出,对相关项目进行梳理,进一步精确各项目支出金额。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预算支出总计1443.47 万元,较上年增加302.9万元,同比增加26.55%。按支出功能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4.53万元,比上年增加285.3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4万元,比上年增加2.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4万元,比上年增加15.54万元。按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247.47万元,比上年增加110.9万元;项目支出1196万元,比上年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为相关项目预算增加及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2883.63万元,比上年增加485.44万元,同比增加17.12%。主要原因为相关项目预算增加及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1443.47万元,较上年增加302.9万元,同比增加26.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的增加,另对涉及军队转业干部相关项目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各费用明细,确保预算编制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更加高效。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我系统无政府性基金,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我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68.1万元。其中:办公费4.77万元、印刷费0.6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98万元、邮电费4.14万元、物业管理费9.2万元、差旅费6.65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1.31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10.98万元、福利费2.9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89万元、其他4.59万。较上年增加29.97万元,同比增加78.59%,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增加,局机关物业管理费增加,二级单位咨询费增加等。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26.96万元。其中办公费2.71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9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91万元、工会经费1.68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96万元、其他0.1万。较上年23.78万元增加3.18万元,同比增加13.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以及物业管理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万元,占比1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数额2万元,较上年减少9.3万元,减幅82.3%。主要原因为市局机关未填报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资产总额449.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5.43万元,固定资产193.59万元。较上年资产总额减少85.02万元,减幅15.92%,主要原因为流动资产中财政应返还额度较少。

2021年初,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02.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净值35.27万元。较上年资产总额减少112.57万元,减幅52.28%,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流动资产中财政应返还额度较少。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81万元,比上年增加0.79万元,同比增加77.45%。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本年度预算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无相关预算。

公务接待费1.81万元,比上年增0.79万元,同比增加77.45%,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本年度预算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无相关预算。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91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同比减少1%。主要原因是:预算系统测算,相关经费压减。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无相关预算。

公务接待费0.91万元,比上年减0.01万元,同比减少1%,主要原因是:预算系统测算,相关经费压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无相关预算。

第三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按照退役军人事务职能,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为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退休干部的移交安置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工作;做好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等。

2、长期目标: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退役军人机构性质。

3、年度目标1: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年度目标2: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政策落实到位,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退役军人培训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等。

年度目标3:优抚资金发放到位。具体指标设置为: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抚恤条例》等。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以下为本级机关项目:

(一)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培训及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据实发放自主就业(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组织相关招聘会。2021年预算安排8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退役军人待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资金发放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二)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项目

1、主要内容是:发放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21年预算安排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14〕49号)等规定,落实城镇义务兵待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资金发放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三)两参在职退休人员“两补”项目

1、主要内容是:补齐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工资。2021年预算安排8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两补齐,使城镇在岗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工资达到当地平均工资水平,退休的达到平均养老金水平。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符合条件人员全覆盖,指标设立依据是鄂民政发〔2009〕54号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四)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及护理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对符合条件的伤残军人缴纳医疗保险及发放护理费。2021年预算安排14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规定及时拨付相关对象医疗保险费用及护理费。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符合条件人员全覆盖,指标设立依据是《抚恤条例》、鄂民政发[2004]59号、鄂民政发[2007]45号等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五)市直企业军转干部社保及生活补助项目

1、主要内容是: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市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下岗转业志愿兵、随军配偶等人员的待遇。2021年预算安排4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及时发放市直在岗、下岗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市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费,市直部分立功受奖的企业军转干部体检费等。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符合条件人员全覆盖,指标设立依据是鄂办发电[2004]37号、鄂政办发[2003]58号、鄂办发电[2004]37号、鄂办发电[2003]15号等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六)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项目

1、主要内容是: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同时做好烈士公祭、退役服务管理等工作。2021年预算安排3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切实履行各科室职责,落实责任制,保障局机关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局机关正常运转,指标设立依据是三定方案。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七)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资金项目

1、主要内容是:为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缴的退役士兵补缴相关社保费用。2021年预算安排7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政策及时缴纳相关社保费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符合条件人员全覆盖,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方案》等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八)春节、“八一”驻随部队慰问项目

1、主要内容是: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随部队、困难复退军人等。2021年预算安排6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巩固我市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大好局面,加强地方和军队的交流,增进军地鱼水感情,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军政军民关系。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驻随部队全覆盖,指标设立依据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以下为二级单位项目:

(一)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运行维护经费

1、主要内容是: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2021年预算安排2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各项职能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年度招聘会场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

(二)军队离休干部医疗费

1、主要内容是:据实报销我单位服务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医疗费。2021年预算安排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依据中办发[2004]2号文件,保障我单位服务管理的军休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据实报销,指标设立的依据是中办发[2004]2号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100%,指标设立的依据是中办发[2004]2号文件。

(三)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生活补贴和津贴  

1、主要内容是:按月足额发放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生活补贴和津贴。2021年预算安排37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依据鄂民政发[2007]54号文件,保障我单位服务管理的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生活补贴和津贴发放到位。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按月足额发放,指标设立的依据是鄂民政发[2007]54号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100%,指标设立的依据是鄂民政发[2007]54号文件。

(四)军队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  

1、主要内容是:按时足额缴纳军队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2021年预算安排2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依据中办发[2004]2号文件,按时足额缴纳军队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按时足额缴纳,指标设立的依据是中办发[2004]2号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100%,指标设立的依据是中办发[2004]2号文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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