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移民服务中心(原随州市移民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1-10-2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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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移民服务中心
  • 审核: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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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移民服务中心(原随州市移民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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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移民服务中心(原随州市移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移民中心(  随州市移民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移民服务中心(原随州市移民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移民服务中心(原 随州市移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及管理和监督。

(二)负责申报和审批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搬迁安置计划,组织协调移民搬迁安置。

(三)负责审核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库区安置区经济发展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对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四)负责管理各类移民专项资金,对其拨付使用实行监督检查,接受国家和省的稽查和审计。

(五)负责移民工作的宣传、培训、信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移民服务中心(原随州市移民局为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局属单位,财政全额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一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数5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移民服务中心(原随州市移民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8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73.56万元,其他收入10.01万元。本年部门支出总额7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1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36.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万元),项目支出36.34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随州市服务中心(原随州市移民局)“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年初预算0.31万元,本年支出0.04万元,比上年减少93.17%,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1.3万元,本年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00%,主要原因为本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会议费年初预算3.95万元,本年支出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无会议业务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部门公用经费总额1.15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0.2万元,电费0.05万元,邮电费0.13万元,差旅费0.2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委托业务费0.15工会经费0.2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持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1.56万元,降低57.56%  ,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车辆为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项目立项规范、合理,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总体满意度、服务履职工作方面满意度等综合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目标。

  

附表一:




2020年随州市移民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2021.4.16总分97.50
单位名称随州市移民服务中心
基本支出总额38.81项目支出总额36.34
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万元)(20分)
预算数(A)执行数(B)执行率(A/B)得分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66.6775.15112.72%20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得分
目标1:基本职能工作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30分)数量指标(18)扶贫和民生进行专题督导和调研全市整改问题线索2669条中,1478条不属实问题线索按照要求提供了不属实佐证资料,1191条查实问题线索均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达到100%6.00
指导移民“十四五”规划编制是否落实我市曾都区、随县、广水市、高新区均委托湖北经济学院移民工程咨询中心开展了移民“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地移民管理机构的移民“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已接近扫尾6.00
美丽家园省、市两级示范村创建是否完成曾都区洛阳镇黄金堂村、广水市马坪镇洪桥村、蔡河镇楼坊村、随县吴山镇群玉村共4个移民村获得省级移民美丽家园示范村称号6.00
质量指标(12分)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全面保障我市贫困移民底数年底清零我市移民群体贫困移民人数共8506人全面脱贫,底数清零,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3.00
妥善处理信访案件是否安全有序市移民服务中心全年共累计接访4人(次),电话访10人(次),交办信访件2件(次),基本上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确保了我市移民群体整体稳定的大局3.00
稳控信访情况信访情况基本稳控在市一级信访情况基本稳控2.50
美丽家园建设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全面铺开全市水库移民工作取得成效,移民群体收入持续增加,产业发展不断加快,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2.80
效益指标(20分)时效指标(10分)项目和资金实施拨付拨付推进有力完善了移民村基础设施,优化了移民村整村环境,推动了移民村二三产业发展,保障了移民群体的稳定发展和增收致富10.00
社会效益指标(10分)推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全市共有460个移民村完成了移民美丽家园建设相关项目,涉及项目资金8000万元,在重点打造千人以上移民大村的同时,兼顾了200人左右的一般移民村的覆盖9.50
目标2:项目工作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30分)质量指标(30分)精准脱贫全面保障我市贫困移民底数年底清零建立健全贫困移民档案管理,对标销号,在切块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开展项目、产业、教育、医疗帮扶的同时,聚焦聚力特困移民,精准施策,推动移民脱贫工作5.50
移民信访移民信访工作安全有序切实解决好上访移民的调查处理和答复工作,落实好“稳定”这一底线思维的强化,着力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努力维护全市移民群体整体平稳可控5.80
三峡对口援建工作三峡对口援建工作步入正轨将援建工作档案进行归纳整理,并及时向市政府、市财政进行专题报告,确保援建工作换人不断档,项目帮扶延续不打折5.80
移民后扶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有序按水利行业管理的标准拟定了《随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座谈及各项评估论证流程,前后修正5次,基本上形成了定稿,目前已上报至市财政局农业科,进入联合发文流程尾期,近期有望正式出台5.80
项目和资金实施项目和资金实施拨付推进有力完善了移民村基础设施,优化了移民村整村环境,推动了移民村二三产业发展,保障了移民群体的稳定发展和增收致富5.80
约束性指标资金管理资金管理合规性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约束性指标以负数记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2020年随州市移民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分,随州市移民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7.5分,评价等级为:优。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出更大效益。二是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随州市移民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

金额单位:万元

部门:随州市移民局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73.5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3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4

0.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0.00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6

0.00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0

八、其他收入

8

10.01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75.15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83.57

本年支出合计

58

75.1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0.00

结余分配

59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5.53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13.95


30



61


总计

31

89.10

总计

62

89.1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5、基本建设支出: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批准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从财政专户中核拨用于部门和单位基本建设的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向中央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职业年金: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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