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教育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协同市财政部门编制全市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经授权及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检查实施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
(五)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组织论证和申报指导工作;参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结构布局调整的指导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
(八)配合做好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实施教师全员聘用制;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及其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在核定的编制内,承办直属学校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十)主管全市高中阶段及以下学历教育工作;统筹管理隶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市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承担各类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导隶属于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指导并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宣传工作。负责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隶属于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五)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教育局2021年预算单位构成为:教育局机关,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随州市教研室、随州市电教馆、随州市中小学教师(校长)继续教育中心、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个二级单位,随州一中、随州二中、湖北现代教育集团、随州市幼儿园4个直属学校。
局机关单位人员编制26人,实有人员22人,离退休人数19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局系统汇总财政收入276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721.6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1959.1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4.9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6291万元,其他收入5483.46万元,上年结转1229.55万元。收入比2020年42132.56万元减少了14442.76万元,下降了34.2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预算汇总不再包含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数据。
本级部门(指局机关,下同)财政收入861.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04.5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0.7万元,其他收入26万元,上年结转30.08万元。收入比2020年519.92万元增加了341.37万元,增加了65.66%,主要原因2021年五项奖励性工资纳入预算增加了253.53万元和市直四校学校安保经费列入预算增加了108万。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局系统汇总支出27689.8万元,其中人员支18165.36万元,公用支出2025.02万元,项目支出7384.4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115万元。支出比2020年42132.56万元减少了14442.76万元,下降了34.2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预算汇总不再包含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数据。
本级局机关支出861.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6.51万元,公用支出102.7万元,项目拨款212.08万元。支出比2020年519.92万元增加了341.37万元,增加了65.66%。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五项奖励性工资纳入预算增加了253.53万元和市直四校学校安保经费列入预算增加了108万。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局系统汇总财政预算拨款14685.79万元,比2020年18519.84万元减少了3834.05万元,减少了20.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预算汇总不再包含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数据。
本级局机关财政预算拨款805.21万元,比2020年480.73万元增加了324.48万元,增加了67.5%,主要原因是2021年五项奖励性工资增加财政预算拨款253.53万元和市直四校学校安保经费增加了108万。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和2021年,局系统与本级局机关均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0年和2021年,局系统与本级局机关均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局系统汇总机关运行经费1067.62万元。其中办公费70.6万元,印刷费49.07万元,咨询费8万元,水费97.5万元,电费160.8万元,邮电费18.25万元,物业管理费83.75万元,差旅费129万元,维修费68万元,会议费13.48万元,培训费41.80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28万元,工会经费86.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0.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69万元。比2020年1127.26万元减少了59.64万元,减少5.29%。主要是严格支出管理,压减公用支出。
本级局机关运行经费102.7万元。其中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6.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2.8万元,物业管理费4.00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费3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比2020年112.54万元减少了9.84万元,减少了8.74%,主要是严格支出管理,压减公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局系统汇总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49.72万元,比2020年5505.35万元增加了444.37万元,增加了8.07%,主要原因是随州二中新建教学楼建设项目和市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021年,本级局机关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2020年36.26万相比减少了36.26万元,减少了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仅预算了新增资产购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初局系统资产总计14203.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7.24万元,固定资产11584.01万元,在建工程1342.27万元。比2020年16334.79万元减少了2131.27万元,减少了13.05%,主要原因是2021年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未纳入局系统汇总。
2021年初局机关资产总计74.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98万元,固定资产29.91万元。比2020年86.3万元减少11.41万元,下降13.22%,主要是2020年固定资产计提了折旧8.7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局系统汇总“三公”经费预算16.5万元。比2020年35.25万元减少18.75万元,同比减少53.1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1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55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2020年的17.7万元减少了14.2万元,减少了80.23%,主要原因是市直学校及二级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规范接待范围及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比2020年17.55万元减少了4.55万元,减少了25.9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了。2020年及2021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均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本级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11.5万元,比2020年12万元减少了0.5万元,同比减少4.17%,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20年3万元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均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比2020年9万元减少了0.5万元,减少了5.56%,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了。2020年和2021年局机关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三部分 随州市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聚焦立德树人,深化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教育工作,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年度目标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项目支出资金的使用,确保教育工作正常运转,多角度展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美育成果,推动教育系统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持续向好。
2、长期指标:聚焦立德树人,化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教育工作,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开展培训覆盖人次≥3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初计划。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初计划。
3、年度目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丰富德育内涵,多角度展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美育成果,推动教育系统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持续向好。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表彰30名优秀教师代表,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计划。
效益指标:全年开展4次教育教学督导,参加或举办中学生运动会,组织随州市编钟美育节,参加湖北省美育节,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计划。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计划。
二、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教师节表彰
1、“教师节表彰”主要内容是:教师节期间,由各级各类学校推荐评选出30名优秀教师代表。2021年预算安排6万元,其中:6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表彰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宣传优秀教师感人事迹。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评选30名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宣传我市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指标设立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满意度指标: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95%。
(二)教育教学督导
1、“教育教学督导”主要内容是:督导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常年开展教育督导工作。2021年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督导中小学幼儿园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提升教学质量,规范安全管理。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每年开展4次教育督导,开展1次责任督学培训。指标设立依据是《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24号)、《湖北省教育督导规定》。
效益指标:义务教育督导均衡发展通过验收,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教育督导规定》。
满意度指标:教育教学督导服务对象满意率≥90%。
(三)中学生运动会及美育节活动
1、“中学生运动会及美育节活动”主要内容是:参加或举办中学生运动会,组织随州市编钟美育节,参加湖北省美育节。2021年预算安排16万元,其中:16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大力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开展4个大项的比赛,组织一次市级美育节展演活动,举办一次市级运动会,标设立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鄂发[2008]10号)。
效益指标:义营造重视青少年体育的社会氛围,标设立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
满意度指标:中学生运动会及美育节活动服务对象满意率≥95%。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含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和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501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01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四)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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