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等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促进金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货币政策实施,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协调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随机构和县(市、区)政府做好金融监管,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协调联络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在随金融机构,开展对外金融交流。
(四)协助配合国家、省金融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秩序,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的各项工作部署。
(五)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类金融机构和其他地方金融组织的相关监管政策措施,对权限内的金融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拟订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负责对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类基金等进行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信用环境建设,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八)对全市各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金融监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市、县(市 、区)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
(九)实施政府性金融资源配置招投标,统筹政府投融资平台资金募集存放和使用,负责地方金融工作考核。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人民政府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机关设办公室、金融一科、金融二科、金融三科、监管科等5个内设机构。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实有人数12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总额29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29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34.31万元,同比增加84.2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2名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五项奖励工资纳入本年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93.7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预算金额214.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6.13万元、公用支出28.62万元)、项目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经费预算金额3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金额17.3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预算人员支出金额14.66万元、住房公积金预算金额14.08万元、提租补贴预算金额2.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34.31万元,同比增加84.2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2名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五项奖励工资纳入本年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9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34.31万元,同比增加84.2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2名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五项奖励工资纳入本年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年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年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总额28.62万元,包括办公费2.95万元、印刷费0.50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0.30万元、差旅费0.7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00万元、维修(护)费0.3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0.60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劳务费0.60万元、工会经费1.85万元、福利费1.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3.07万元,同比增加12.02%,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3.0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部门安排财政拨款的政府采购预算支出9.55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9.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1.04万元,同比减少9.82%,主要原因为本年减少了印刷品货物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年部门年初资产总额17.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7.5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4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37万元,同比增加15.16%,主要原因为新增人员购置办公设备及档案室建设。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95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同比增加1.3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安排0.0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5.0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因为上年与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均为5.00万元。
公务接待费1.9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09万元,同比增加4.84%,主要原因为本年对外业务工作量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因为上年与今年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因为上年与今年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一是通过宣传,全民对非法集资政策有更深入了解;陈案积极化解,新发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相关案件逐年递减。二是增强企业资本市场意识,直接融资比重提升。三是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有序、健康发展。四是促进银行与企业沟通交流,增强银企互信,改善金融信贷环境。五是引进各类优质金融资源,提升全市金融服务质效,健全金融组织体系。
年度目标:一是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及业务培训。二是非法集资风险案件排查、处置及越级上访接访工作。三是企业上市有关知识宣传及培训工作。四是开展典当行年检,融资担保、小贷公司分类评级,融资租赁名单制管理。五是举办各类银企对接会,促进银行与企业沟通交流。引进外地优质金融机构,健全金融组织体系。
2、长期目标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新增社会融资规模120亿,典当行年审率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银行上年度贷款规模及地方企业经营状况、《典当管理办法》等
效益指标:促进金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满意度指标:全民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提升,金融行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更有效。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3、年度目标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每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每年非法集资案件排查处置不少于4次。每年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不少于4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湖北省关于加强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6〕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
效益指标:促进金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市金融秩序规范有序。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满意度指标:全民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提升,金融行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更有效。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金融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一是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培训及案件排查处置工作。二是开展金融业发展规划调研及机构引进、银企对接活动。三是积极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四是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五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布置的工作。
2021年预算安排30万元,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宣传,全民对非法集资政策有更深入了解。通过交流学习,提高工作人员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能力。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非法集资的举报奖励。陈案积极化解,新发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相关案件逐年递减。增强企业资本市场意识,直接融资比重提升。监管有序,地方金融组织良性发展。促进银行与企业沟通交流,互通信息,增强银企互信,改善金融信贷环境。引进各类优质金融资源,提升全市金融服务质效,健全金融组织体系。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布置的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处置每年不少于4次,开展金融业发展规划调研及机构引进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地方金融组织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关于加强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6〕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办文〔2019〕32号)等。
效益指标: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增强,非法集资案件存量风险隐患加速出清;促进银行与企业沟通交流,增强银企互信,改善金融信贷环境。引进各类优质金融资源,提升全市金融服务质效;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有序、良性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办文〔2019〕32号)。
满意度指标:全民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提升,金融行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更有效。指标设立依据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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