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档案馆2021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1-02-01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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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档案馆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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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市档案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档案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档案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档案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档案馆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档案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档案、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馆档案、党史、地方志管理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

2.依法接收属于市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并予以指导;负责调查、征集散存、散失在社会上反映我市各个历史时期、具有重要保存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以及著名人物在随州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门类的档案资料;开展主动建档存史工作。

3.集中统一管理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开展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保护、修复和统计等各项工作;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4.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公布档案、开放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负责市直单位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提供利用工作;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档案陈列展览,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负责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中小学生档案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5.开展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采用先进技术手段管理和利用档案、资料,建设数字档案馆,对数字档案资源进行安全管理、异地备份,保证馆藏电子档案、重要政务数据等长久保存、有效利用;负责档案信息网络建设,推进档案在线查阅、文件在线归档,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6.研究、编写随州地方党史,编辑出版党史书籍;征集、整理发生在随州的重要党史资料;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运用党史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7.做好地方志、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收集、保管、整理、开发利用地方志文献和市情资料,开发地方志数据库,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地方志资料,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挖掘传统文化,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8.指导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其他企事业档案馆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档案、党史、地方志学术研究与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内设机构

随州市档案馆是市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挂随州市档案馆,加挂史志研究研究中心牌子,根据上述职责,内设办公室,党史编研科、方志编纂科、档案利用科、信息技术科、档案征集科。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档案馆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独立法人),经费属全额拨款,无创收收入。参公编制14人,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档案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随州市档案馆预算总收入47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5.31万元,其他收入14.8万元,上年结转57万元。全年总收入较上年增加75.17万元,增长18.7%。其中: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127.56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其一是上年预算不含五项奖励工资,本年预算含五项奖励工资。其二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实际减少3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2.55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支出财政没有安排预算,再次压缩的情况下暂列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57万元为结转项目费,此项目费按进度拨款,结转下年待项目完工后再支付。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情况:2021年随州市档案馆预算总支出47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2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36.2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2.99万元,项目支出1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支出20.05万元,退休经费5.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7万元。较上年预算401.94万元增加13.31万元,增长率为3.31%。总支出比上年增加原因主要一是人员经费比去年增加115.16万元,增长62.94%,人员经费增加主要是正常增人增资支出及五项奖励工资。公用经费比上年下降13.59万元,下降20.41%。公用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压缩的公共预算开支。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1年档案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5.31万元(基本支出 336.31万元,项目支出 6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7.56万元,增长45.93比率%,增长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比去年增加125.93万元,增长74.5%,增长原因为增人增资及五项奖励工资支出;二是公用经费比去年增加4.63万元,增长12.6%,增加原因主要是增人增加公用经费及预算口径变动,实际公用经费比去年下降;三是项目经费比去年下降3万元,下降4.17%;严格控制压缩项目公共预算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政府性基金情况: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同比无增减。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同比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1.35万元。比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6.72万元增长4.63万元,增加1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人增加公用经费。

其中:办公费1.5万元,比上年1.39万元增加0.11万元,增长率7.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人增加公用经费;印刷费3.5万元,比上年3.2万元增加0.3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公用经费;水费0.5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正常办公需求;电费1.8万元,比上年1.76万元下降0.04万元;下降原因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邮电费1.82万元,比上年1.82万元与上年持平;物业管理费0.5万元,比上年0.45万元增长0.05万元,增长11.11%,原因是市场价格而定;差旅费4万元,比上年3.99万元下降0.01万元,下降率0.2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公用经费支出;维修(护)费0.2万元,比上年0.18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11.11%,增长原因急需档案维护;会议费1.5万元,比上年1.5万元持平;培训费1万元,比上年0.9万元增长0.1万元增长11.11%,增长原因为档案管理培训;公务接待费1.04万元,比上年1.37万元减少0.33万元,下降率24.06%,主要原因压缩了公共预算开支;劳务费1.2万元,上年无预算,增长原因是地方志及党史劳务费;工会经费2.5万元,比上年2.04万元增加0.46万元,增长率22.55%,主要原因是增人按规定应提取的公用经费;福利费2.39万元,比上年2.55万元下降0.16%原因是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交通补贴11.35万元,比上年10.52万元增加0.83万元增长7.9%,增加原因为增人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比上年1.5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率5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明确预算开支科目,细化预算节约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档案馆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84万元,其中:政府货物采购预算11.34万元,政府服务采购预算64.5万元。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70.5元增加5.34万元,增加7.5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如办公用品、档案费、印刷服务等等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资产总额106.94万元,主要由以下两部分构成:流动资产69.7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5.25%;非流动资产37.1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75%。固定资产原值108.78万元,2020年减已提折旧71.6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7.1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34.75%。其中:通用设备原值57.72万元、专用设备原值4.9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原值45.97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16万元。较上年资产总额153.77万元减少46.83万元,下降30.45%。下降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财政应返还额度比去年下降,因本年度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已按年初预算及项目支出进度拨付。非流动资产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档案馆“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59万元,比上年5.42万元增长0.17万元,同比增长3.14%,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和党史项目增加,在执行过程中再次压缩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变动。

公务接待费2.04万元,,比上年1.87万元增加0.17万元,同比增加9.09%,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和党史项目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比上年3.55万元持平。

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第三部分 随州市档案馆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档案馆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一是保障档案馆在职人员15人正常的办公、生活秩序;二是围绕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档案史志工作。

长期目标:(1)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公布档案、开放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负责市直单位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提供利用工作;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档案陈列展览,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负责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中小学生档案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2)开展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采用先进技术手段管理和利用档案、资料,建设数字档案馆,对数字档案资源进行安全管理、异地备份,保证馆藏电子档案、重要政务数据等长久保存、有效利用;负责档案信息网络建设,推进档案在线查阅、文件在线归档,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研究、编写随州地方党史,编辑出版党史书籍;征集、整理发生在随州的重要党史资料;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运用党史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4)做好地方志、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收集、保管、整理、开发利用地方志文献和市情资料,开发地方志数据库,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地方志资料,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挖掘传统文化,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5)指导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其他企事业档案馆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档案、党史、地方志学术研究与交流。

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一是时、有限、和安全保护以及最大限度的延长档案的寿命,做好档案查阅服务;二是出版反映全市各部门年度基本情况和事业发展现状,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随州提供权威地情资料书,完成率为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5】10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4】4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年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志办发【2017】10号);财政部、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发[2016]63号; 2003年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统一编撰省、市、州、县党的地方正史的报告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州要开展党的地方正史的编撰工作。

效益指标: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提供优质查档服务(主要包括退伍军人、林权、婚姻档案等)。指标设立依据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2]55号。

满意度指标:服务高效,满意率达到99%。指标设立依据是以评价为主为依据。

年度目标:一是对本年度机关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到期,且自愿申报验收(复查)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档案业务指导、验收(复查)工作,覆盖面达到100%;完成525卷(盒)馆藏地籍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已移交进馆的13个疫情防控工作组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任务;二是编辑出版《中国共产党随州历史百年大事记》、《随州大事记》(2021)。完成湖北脱贫攻坚口述史随州课题撰写;三是完成《随州年鉴(2021年)》编纂出版。

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对本年度机关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到期,且自愿申报验收(复查)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档案业务指导、验收(复查)工作,覆盖面达到100%;完成525卷(盒)馆藏地籍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已移交进馆的13个疫情防控工作组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任务,1、《中国共产党随州历史》第二卷形成30万字书稿;2、《随州大事记2021》5万字印刷;3、《随州年鉴2021》60万字出版印刷;指标设立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5】10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4】4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年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志办发【2017】10号);财政部、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发[2016]63号; 2003年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统一编撰省、市、州、县党的地方正史的报告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州要开展党的地方正史的编撰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2]5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2]55号,《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规定,档案保护、抢救、征购及数字化建设费等应列入财政预算、转款专用;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将档案馆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接收征集、抢救保护、查阅利用服务、安全管理、史料编纂、陈列展览等方面的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档案馆馆藏档案数据库建设、档案保护、接收征集、抢救保护、保护设备购置、档案馆日常维护、安全管理、档案史料编纂、档案展览、宣传教育、办公等方面。

效益指标:《随州年鉴》、《随州要览》的出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宣传推广随州,提高随州知名度;《中国共产党随州历史》编撰出版在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加强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方面起到一定作用。指标设立依据是为广大民生提供档案服务。

满意度指标:通过各项目的实施,力争使服务对象对档案史志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9%。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满意度综合评定达标指标。

  





二、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党史编撰出版,档案保护费,地方志专项经费,档案数据库建设

1、党史编撰出版,档案保护费,地方志专项经费,档案数据库建设主要内容是:及时、有限、和安全保护以及最大限度的延长档案的寿命;到2021年编研《中国共产党随州历史》二、三卷和《随州百年大事记》;反映全市各部门年度基本情况和事业发展现状,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随州提供权威地情资料书。2022年预算安排39万元,其中:3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一是时、有限、和安全保护以及最大限度的延长档案的寿命,做好档案查阅服务;二是到2021年印刷出版《随州百年大事记》和《随州年鉴2021》;三是反映全市各部门年度基本情况和事业发展现状,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随州提供权威地情资料书。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随州年鉴2021》印刷数量500册,全彩印刷,精装。指标设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

效益指标:提高知名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宣传推广随州,提高随州知名度。指标设立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2]55号;对全市党史的宣传,红色历史的传承起到效果

  

满意度指标:服务民生,提高满意度。群众满意率≥99%。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满意度综合评定达标指标。

(二)馆藏档案数字化

1、馆藏档案数字化经费主要内容是:用于馆藏档案数字化。2021年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3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高民生、利用率高档案数字化率,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利用服务。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扫描全文30万幅,方便快捷的提供档案利用服务。指标设立依据是标设立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2]55号,《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规定,档案保护、抢救、征购及数字化建设费等应列入财政预算、转款专用;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将档案馆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接收征集、抢救保护、查阅利用服务、安全管理、史料编纂、陈列展览等方面的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档案馆馆藏档案数据库建设、档案保护、接收征集、抢救保护、保护设备购置、档案馆日常维护、安全管理、档案史料编纂、档案展览、宣传教育、办公等方面

效益指标:服务高效,便捷快速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指标设立依据是提高档案查阅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提高使用效率。指标设立依据是群众满意度综合评定达标指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档案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保障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财政拨款:指按照预算安排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随州市档案馆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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