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精神,现就《随州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暂行办法》解释说明如下:
为贯彻落实今年以来中央、省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工作要求,着力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作法,结合随州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随州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一、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持续紧张
2018年全年收入141133万元(其中:归集106688万元、贷款回收34445万元)、支出150428万元(其中:提取64743万元、放贷85685万元),资金缺口9295万元。2019年1月至6月共收入82236万元(其中:归集60833万元、贷款回收21403万元)、支出89033万元(其中:提取34401万元、放贷54632万元),资金缺口6797万元。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资金收支缺口累计1.61亿元。
2018年11月底,个人委托贷款余额279930万元、住房公积金余额306098万元,个贷率达到91.45%,首次超过90%。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月末个贷率分别是90.07%、93.71%、93.71%、93.19%、94.96%、93.98%、90.24%,长期居高不下,住建部规定的流动性风险警戒线是85%,必须采取政策调整措施,有效降低流动性压力,并形成可操作可调控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在预警线上暂停相关业务的原由
2015年至2017年期间,为配合政府做好化解房地产去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受益面,我市先后开办了(一)“商转公”贷款业务,即允许将商业银行自营性住房贷款转换成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节省利息支出。(二)“个人缴存者”贷款业务,即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以个人身份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购房贷款。(三)异地缴存本地购房贷款业务,即在异地公积金中心开户缴存的职工家庭在本市购房时可向本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四)“又提又贷”业务,即职工家庭购房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可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五)家庭代际间互助购房提取、贷款业务,即允许父母购房,子女可以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为其提供帮助;子女购房,父母可以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为其提供帮助。(六)异地购房提取和贷款业务,即本地缴存职工家庭在异地购房时可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公积金资金充裕情况下开办以上六类业务,可以最大限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受益群体,让更多的职工家庭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但就一个城市而言,如我们随州,年归集资金只有10亿规模,可用资金非常有限,远不能满足整个房贷市场需要。2018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8.57亿元,占全市住房贷款总量(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和)的13%左右。所以,近两年来,随着贷款和提取业务的大幅度提升,在确保职工正常提取和贷款前提下,已无更多资金用于全面开办以上六类业务。很有必要,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行为,更好地体现制度公平性和公正性,制定流动性风险防控办法,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暂行办法》以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衡量指标,制定了三级响应机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根据个贷率指标变动情况,适时启动响应措施,以加强流动性风险控制。依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于每月初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上月末个贷率。鉴于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连续6个月处于90%—95%之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于7月3日启动了资金流动性防控二级响应机制。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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